陈志敏 鲁玲
浅议消防救援口的设计
陈志敏 鲁玲
消防救援口,顾名思义,就是供消防人员在火灾或其他事故时实施救援的门、窗、洞口。消防救援口是根据我国近些年建筑发展和实际灭火总结的经验教训而确定的一项消防救援设施。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建筑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如商场、商业综合体等,这些建筑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石材幕墙或金属幕墙,在外墙上很少设置可直接开向室外的并可供人员进入的外窗。而在实际的火灾事故中,大部分建筑的火灾在消防救援人员达到时已发展到较大规模,消防人员很难通过室内设置的楼梯间等安全出口接近火源,但是灭火时,只有将灭火剂直接作用于火源或燃烧的可燃物,才能有效灭火。因此,在建筑外墙上设置可供专业消防人员使用的救援口,对于消防员灭火、救援,是十分必要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7.2.4条规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本条规范对消防救援口设置的建筑类型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设置消防救援口的建筑类型为厂房、仓库、公共建筑。没有建筑规模、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的限定要求,只有建筑类型的限定。新规范将民用建筑分为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对于宿舍、公寓、旅馆等居住建筑也统一划为公共建筑,也应按要求设置消防救援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7.2.5条规定,“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本条规范对消防救援口的设置要求进行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规定了消防救援口的规格尺寸、距地高度、数量要求、位置要求、玻璃要求、标识要求。
新规范执行已过去整整2年,消防救援口作为一种新出现的消防设施,在实际的执行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笔者通过项目实践,总结消防救援口设计的问题与经验,建议在消防救援口的设计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消防救援口的位置设计,既要结合楼层走道在外墙上开口,还要结合避难层、避难间以及救援场地,在外墙上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设置。在总图中,消防救援口应设在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一侧,便于消防人员实施救援;在平面布置中,消防救援口应尽量设在公共空间,如走道、休息厅、电梯厅等,不宜设在带门禁的房间外窗,避免消防人员进入房间后还是不能到达火灾区。
2.消防救援口的大小设计,是满足一个消防员背负基本救援装备进入建筑的基本尺寸,其窗口要求的是净高度和净宽度,立面分格图中要考虑一定的型材尺寸,一般为200mm,也就是窗洞口高、宽尺寸均不小于1200。
3.消防救援口的下沿距地高度设计,一定不能超过1200,以免消防人员进入时从高处跳下而误伤,延误救援。消防救援口的下沿不一定是窗洞口的下沿,如果救援口的下部还有窗扇,其下部窗扇的高度应计入距地高度。
4.消防救援口标识设计,应在窗口的右上角设置规范的红色标识,应便于消防员在室外快速识别和利用(图1)。实际案例中,消防救援口的标识设计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未在窗立面详图中设计标识;(2)标识设计不规范;(3)标识位置不规范;(4)标识颜色不规范。
图1
5.消防救援口的玻璃设计,应“易于破碎”。“易于破碎”不等于“易碎”,“易于破碎”表示利用工具容易使玻璃破碎,“易碎”则表示玻璃本身容易破碎。消防救援口的玻璃,不仅要满足火灾时救援“易于破碎”便于消防人员通过实施救援的要求,还要满足平时的使用要求。玻璃本身就是易碎产品,作为建筑产品使用,特意采取一些措施改善其“易碎”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出现了安全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等。故而,设计时一定不要在消防救援口的玻璃上标注“易碎玻璃”,导致施工中或使用时出现其他的安全事故。此外,消防救援口的玻璃,建议采用安全玻璃,虽然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消防救援口的玻璃必须采用安全玻璃,但是从实用的角度来看,消防救援口的玻璃在破碎时、破碎后,应尽量减少其他的安全隐患,普通玻璃破碎后,容易大块脱落并带有尖锐棱角,容易使人受伤,安全隐患极大。有专家认为安全玻璃不“易于破碎”,其实是一种误导,现实生活中,公交车上就设有安全锤,用于公交车事故中人员逃生的工具,消防人员作为专业的救援人员,配备这样的工具是毋庸置疑的。
6.消防救援口的数量设计,必须满足2个要求,一是消防救援口的间距不宜超过20m,二是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这2个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但规范却用了“不宜”和“不应”两种要求程度,如同“合理”和“合法”。设计上,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消防救援口是要严格执行的,这是涉及“合不合法”的问题,而对于消防救援口的间距要求则有所放宽,设计时应结合消防救援口的位置及立面要求“合理”确定,对于有条件的一定要严格执行,对于条件受限的,必须综合权衡确定。
7.消防救援口的窗扇设计,可以是开启扇,也可以是固定扇,可以是整扇窗,也可以是窗的一部分(图2)。规范对于窗扇的设计没有具体的要求,但是,在实际案例中,由于消防救援口的净尺寸要求较大,若作为开启扇,采用推拉窗,用在儿童、学生使用的建筑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由于尺度较大,开启的力度也大,使用不方便。若作为平开窗,若开启角度不控制,开启后,窗扇距离外墙面较远,楼层较高时,风荷载大,安全隐患也是极大的。故而笔者认为消防救援口采用固定扇比较合理。
图2
消防救援口作为一种新的消防设施,在建设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笔者总结了项目实践中的问题,提出了一些个人的见解,希望以此作为突破口,合理进行设计,有效地发挥消防救援口的作用。
1.对于小型单层建筑,如门房、库房等,对于多层、高层建筑的首层,需不需要设消防救援口?从规范的表述上看,规范没有对消防救援口设置的楼层、规模等作出限定要求,只有一个笼统的规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但是,从实际的应用上看,首层一般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出口,这些安全出口应该可以直接作为消防救援口,供消防人员对首层的火灾事故实施救援工作,另外,首层的救援工作也相对简单一些,笔者认为对于小型单层建筑、多层及高层建筑的首层不必再另外设置消防救援口。此外,笔者认为,对于规模较小的单层建筑,如门房,建筑面积一般十几平方米甚至几平方米,消防救援口的数量也可以相应减少,不必“死扣”规范,应灵活执行。
2.门能否作为消防救援口?从规范的表述上看,规范要求的消防救援口是“窗口”,但是,从实际的应用上看,此“窗口”可以理解为“门、窗、洞口”,只要满足救援口的设置要求,方便消防人员进入实施救援工作的“门、窗、洞口”,就可以作为消防救援口。如首层的安全出口、楼层的阳台门、露台门等,都能够发挥消防救援口的作用,为何不能作为消防救援口呢?有些图审机构的专家认为,“门”不能作为消防救援口,非要求将消防救援口设在“窗”上,设计人员就不理解,难道消防人员不能从“门”走进去,非得从“窗”爬进去吗?所以执行规范,不能“死”执行,还是要结合实际,灵活处理。
3.开敞外廊建筑还需不需要设消防救援口?对于这个问题,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开敞外廊建筑可以不设消防救援口。但是,从实际的应用上来看,笔者认为开敞外廊建筑走廊一侧,比非外廊建筑更有利于消防人员进入建筑实施救援工作。设计时,只要外廊的栏板或栏杆的顶标高距地高度不超过1.2m,就可以将外廊的栏板与结构梁之间的洞口作为消防救援口。
4.消防救援口的间距要求是沿建筑周边设计还是只考虑建筑一侧?笔者认为,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而定。对于单廊建筑、建筑短边长度不超过15米的内廊建筑,消防救援口可以设在消防车道或消防登高救援场地一侧的外墙,没必要周边设置,因为消防人员通过消防救援口进入之后,可以通过室内公共空间很快到达各个区域。但是,对于体量较大的“方”型建筑,如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等,由于内部空间较大,消防人员从一侧的消防救援口进入之后,很难到达另一侧,有时还会因为内部大空间没有防火分隔,火势阻隔两侧,消防救援口就有必要沿建筑周边设置了。
5.消防救援口必须设在公共空间的外墙上吗?从理论上看,规范并没有这样的要求,但是,从实际应用来说,消防救援口设在公共空间更有利于消防人员的救援工作,一般来说,公共空间大部分属于交通空间,其防火分隔要求相对于普通空间要高,不易被火势阻隔,便于消防人员快速到达室内的火灾区。然而,有些建筑,公共空间不多,如宿舍、公寓、旅馆等,都是一间一间的小房间,而且一般都有门禁控制,很难在满足间距要求的前提下,都设在公共空间,必然会有一部分消防救援口设在宿舍、公寓或客房的房间外窗,消防人员进入这些房间后,还要通过内门才能进入内部的公共空间,有些专家就担心消防人员进入之后,被内部的门禁阻隔,还是不能到达火灾区实施救援工作,这个担心是有道理的,现实情况中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这就让部分建筑设计陷入两难的境地。笔者认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两种措施解决,一是房间门的门禁,在内侧不需要任何工具就可以直接解锁。二是通过火灾联动设施,火灾时自动解锁,这就解决了专家的担心,也不会让设计太为难。
消防总有新问题,消防设施在实施的过程中也会不断地遇到新的情况,笔者相信,只要设计者用心设计,使用者规范使用,办法总比问题多,笔者也希望通过本文,抛砖引玉,充分发挥设计一线的广大设计人员的聪明才智,让我们的消防设计更加合法、合理、合情并且有效。
(作者单位:湖北省建筑设计院和湖北建鄂勘察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