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月明
网络女主播动辄得到数以十万计的打赏,更有明星富豪一掷千金,这样的新闻实在不新鲜了。有钱人千金买笑大概是刷存在感的一种方式。然而今天看到的新闻让我实在难以接受:一个父母吃低保的大学生,竟然借校园贷十几万打赏女主播。我突然觉得这个女主播与盘丝洞的妖精何异?简直是要喝人血吃人肉啊!
很多人为了打赏女主播,不惜偷盗诈骗。法制晚报报道,一男子利用淘宝漏洞,五个月里十万余次作案,盗得一千三百余万元,四五百万打赏给了女主播。德化男子郑某为了引起女主播关注,先后十九次潜入工厂车间盗窃,偷钱打赏,涉案值四万余元。
最可气的是,很多少年儿童也受了某些女主播的蛊惑。
内蒙古一十六岁男孩,偷偷给自己喜欢的网络主播打赏,两个月花掉了家里二十九万元装修款。海南海口一个环卫工人的儿子,把母亲辛苦攒了大半年的四万来块钱全打赏给了网络主播,而他只有十二岁!
连十二岁的儿童都来者不拒,这些主播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当然主播们也可能喊冤:我又不知道他们几岁,他们打赏也都是自愿的呀。
但事实是网络主播们已经诱发了大量犯罪,并导致很多青少年误入歧途,甚至毁了人生。网络调查也表明,大部分网民认为网络主播传播的价值观都是庸俗低级的。各种色情直播或者所谓“擦边球”直播明里暗里大量存在。如何對网络直播粉丝进行年龄限制,对直播内容进行分级,对主播们作职业规范,包括注册、缴税,对同一人的超常规打赏进行警示和限制等,都已是迫在眉睫的事。
最后再劝一句沉迷在直播间温柔乡里的“粉丝们”,不要以为主播点了你的名、夸奖你、感谢你,就是和你暧昧了。在南京六合打工的东北小伙于某,和一个女主播谈了一年“恋爱”,面也没见过,打赏却花了七万。然而最终被抛弃了,理由就一个:咱们离得太远。小伙气得报警。所以,很多主播秋波频送,实际盯着的只是你的钱袋子。
【原载《新民晚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