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炜
霍桑有一篇小说叫《我的堂叔莫里诺少校》,讲的是少年罗宾的成人礼。
罗宾18岁,乡下孩子第一次进城。他身体健壮,手里拿着一根短木棍,兜里有一些零钱。他的父亲是一位乡村牧师,打发他到波士顿投靠堂叔莫里诺。莫里诺少校是波士顿的管理者,那时候波士顿还是英国殖民地,但那里的民众正酝酿发动一场暴动。罗宾下了船,就恭敬地向他人打听莫里诺少校的住处,但这里的人对他满是敌意和嘲讽。
罗宾在深夜的街头拦下一位身形魁梧的行人,那人身披斗篷,一半脸涂成红色,一半脸涂成黑色。他告诉罗宾,在教堂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个小时之后,莫里诺少校就会经过这里。于是,罗宾就在教堂门口等着。此时,一位绅士路过教堂,这位绅士是他在波士顿遇到的第一个友善的人。他说,他愿意陪罗宾一起等待。
很快,街上传来叫喊声和许多乐器杂乱的响声,许多人发出狂野的大笑,这些声音越来越近,一场盛大而热闹的欢庆活动在月夜中开场。人群走过来,领头人骑在马上,一半脸是红的,一半脸是黑的,队伍中有许多怪模怪样、奇装异服的人。这支队伍在教堂前停下,一辆马车正停在罗宾眼前,周围的火把发出亮光,就在车里,坐着罗宾的堂叔莫里诺少校。他浑身被涂满柏油、粘满羽毛,他高大威武,但脸色苍白,他的额头因痛苦而抽搐,两眼发红,嘴边有白沫,暴动的群众正在羞辱他,拉着他游街。
罗宾看着这个肮脏的、体面尽失的堂叔,又是怜悯又是惊恐。就在叔侄二人认出彼此的时候,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笑声,罗宾仿佛又听到这个晚上所有嘲笑过他的声音。每个人都笑得浑身乱颤,罗宾也跟着笑了起来,而且笑得最为响亮。领头人给出一个信号,队伍又开始行进了。
故事到这里差不多就结束了。罗宾说他想回家去,而那位陪着他的绅士说,他是个精明的年轻人,无须莫里诺少校的帮助,也可以在这个世界立足。
這个小说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霍桑把一场暴动描绘成一场狂欢,少年罗宾被抛入一个狂欢的世界,也就跟着众人笑了起来。笑声表达了人们对更好的未来、更公正的秩序和更新的真理的憧憬。再比如说,一个少年丧失天真,再也回不到原来安稳的家乡,这就是他的成人礼。一个年轻人走入世界,他的心灵变得破碎,再也黏合不到一起,这是常见的文学母题。
我读这个小说的时候,已经不太能体会少年罗宾的心境了。我只能追忆,也许在16岁、18岁或者22岁的时候,年轻人会感受到外部世界的敌意。他想讨好别人,他想立足于世,他想投入狂欢,他要变得残酷一些。他很可能先对父母残酷起来,在他眼中,父亲和母亲是衰老的、顽固的,再无能力接受新生事物,他们变得滑稽,以为自己真理在握,以为秩序还是老样子。如果他可怜他的父母,他多少还能表现得温顺一些。然而,他很容易不耐烦,他想离父母远远的。他以为自己很精明,他看到的世界和父亲告诉他的世界根本就不一样。他还会有些怨恨,那种难以宣之于口却又纠结于心的怨恨。
我早就不是这样的年轻人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倒是可以体会少校的心境。父亲(堂叔)的权威被虚张声势、无聊喧嚣、狂躁嬉闹的人群所践踏。他担心少年罗宾会遇到魔鬼一般的领路人,他也怀疑自己灌输给孩子的价值观与真实的生活格格不入。他被愚蠢无知又野蛮暴力的大众羞辱,但他努力维持着最后一点儿体面。那些黑暗的、邪恶的冲动,也许对年轻人的成长有所裨益?毕竟,他腐朽的观念无法灌输给孩子,那些旧秩序不复存在,那些老的真理失去了根基,他维护的是自己的成见。他将衰老,以后是少年罗宾面对满布危险的茫茫人世。
(雪 菲摘自《新民周刊》2017年第20期,李 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