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是最好的金融时代,一个值得珍惜的年代,因为私募基金是整个金融体系中唯一能够给个人提供创业机会的领域。
提起金融,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等。其实私募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人眼中,私募领域是一个神秘的“江湖”。在这个江湖中,分门别户、神秘莫测,大大小小的“门派”凭借着各自的绝技在其间立命、博弈。
私募新生态大格局正在形成
私募基金起源于美国。1976年,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的三名投资银行家合伙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KKR,专门从事并购业务,这是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过40年的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
从1984年新中国诞生第一只股票开始,私募便伴随中国资本市场一路走来。到2003年8月,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中国龙资本市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为国内最早成立的私募基金,开启了中国阳光私募行业的大幕。
虽然,中国的私募市场起步较晚,也与国外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发展十分迅速。进入21世纪,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逐渐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经过数年的发展,我国的私募基金规模不断壮大。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5月,在中国证券投資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超过19000家,认缴规模突破12万亿元,实缴规模9万亿元,基金总规模在100亿元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159家。
一位在私募行业沉浮十几年的基金经理表示:“这个时代是最好的金融时代,一个值得珍惜的年代,因为私募基金是整个金融体系中唯一能够给个人提供创业机会的领域。”
大部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中国私募基金新的生态圈正在形成中,在这种生态大格局中,将新生出一批专业机构,渠道服务商、机构服务商、服务外包商、证券交易供应商、研究服务供应商等五大领域正在或即将出现新的创业机遇。”
私募股权有助于中国企业经济的转型
2017年中国财富论坛于6月16日至18日在青岛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财富发展的新全球化时代”。
在此次论坛上,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朱宁指出,过去一段时间里,上市公司和私募股权行业中,私募股权行业扮演“野蛮人”的角色,来推动上市公司的提升,这无论对中国的股权市场还是实体经济的发展,都起到非常有益的推动作用。
针对私募股权行业未来的发展,朱宁教授认为在三个方面对私募股权行业有更大的期望:第一是对整个中国企业的融资方式和融资结构。在国内,很多人认为股权是最重要的融资方式。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成为中国企业面临很大的问题,这不是中国一国面临的特有问题,全球中小企业,都面临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私募股权可以给有前景的公司,提供一站式、多元的融资方式,这点无论对于中国资本企业的发展,还是中国企业经济的转型,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在中国20年的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公司治理已经获得很大的提升,但是如果从国际化或者更先进的投资角度来看,不仅是中国,全球的上市公司在过去十年里面,都在反思自己的公司治理做法、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关系、董事会大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关系、薪酬的体制、约束机制等,有很多仍然需要中国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要思考的领域。
第三,就是国际化。中国金融进一步的改革,都和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全球化、一体化进程密不可分。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借助海外资本市场作为推出的方式,或者借助海外资金作为改善和提升中国企业公司治理的推动力,或者是利用自己丰富资源嫁接企业和海外市场是中国整个股权行业、股权投资在10年甚至20年、30年后的一个非常大的发展方向。
私募行业监管不断完善
随着私募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行业监管也由松到紧,促使行业不断走向规范化。
“私募”这个词在国内,最早流行于国内的资本市场。起初,民众对于它的定义并不规范,甚至很多投资者将一些有点规模的民间资金都泛称为私募,并和游资、大户混为一谈。在这种大环境下,私募给市场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
在监管真空下,证券类私募机构曾主动寻求信托牌照庇护,开辟了阳光私募模式;而股权类私募的管辖权则一度在不同部委间游离,其间部分地区发生的股权私募融资乱象也一度成为局部金融风险的表象。
2013年6月,全国人大通过并实施的《基金法》,正式将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围后,私募行业终于有了转正的机会。从2014年开始私募行业监管持续完善。中国基金业协会陆续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多个重磅文件,明确了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关系,梳理了服务业务类别,提出各类业务职责的边界等来规范私募行业的发展,从监管范围、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方面对私募行业提出了细化要求……
虽然中国有关私募行业的监管有了巨大进步,但目前,私募行业监管仍存不足之处。相关专家表示:“首先,私募行业虽发展多年,但2013年才正式开始行业监管体系的构建,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私募基金的生命周期覆盖‘募、投、管、退四大环节,每一环节皆关系着投资者及融资方的根本利益,对各环节进行合法监管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目前,私募行业的法律监管更多集中在‘募这一环节,缺少对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及退出的指引和规范。其次的不足表现为私募行业的法律监管体系中缺少行政规范性文件,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监管依据不足、市场预期不稳等状况,甚至带来无法可依的难题。”私募行业监管仍需不断完善。
据青岛市金融办相关领导介绍,青岛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城市,截至2017年5月已拥有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142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224只,备案私募基金管理规模956.07亿元。其中不乏像青岛城投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青岛海思泉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影响力的私募企业。从数据上来看,在国内市场,青岛私募行业虽然近两年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在体量上和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相比依然很小。未来青岛的私募基金要想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就要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居民多元化投融资需要,不断提升行业价值,同时充分借助青岛财富管理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环境优势、资源优势,规范发展财富管理业务,促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
业内人士认为:“现在的私募行业就如同20年前的房地产,是一个造富的朝阳行业。目前的阳光私募有点类似于美国的投资基金,不再只局限于二级市场,个股期权、对冲、融资融券等业务都可以做,可以全方位地进行资产管理,这个行业正焕发着青春的活力,十年以内,中国将出现管理规模上千亿的大型私募基金,足以与全球资本大鳄相媲美!”
(本刊综合整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