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税法遵从的纳税服务机制构建分析

2017-10-10 08:50王珊珊
未来英才 2017年16期
关键词:机制构建

王珊珊

摘要:税法遵从是现代纳税服务机制构建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必须要实现的内容。税法遵从与纳税服务机制是紧密相关的,税法遵从会为纳税服务机制提供导向性作用,促进纳税服务体系的建立,相反如果税法不遵从就会导致严重的税收流失问题,降低纳税服务的效率。因此税法遵从对于纳税服务机制构建的作用非常之大。本文就针对税法遵从的纳税服务机制构建进行具体的分析与研究,希望能够为相关行业和部门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支持。

关键词:税法遵从;纳税服务;机制构建

纳税服务是一种管理上的概念,纳税服务可以作为实现税收征管目标的有效途径。影响纳税服务的因素包括很多方面,其中纳税人就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1]纳税人是否对税法遵从会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的有效性,影响税收征管目标,影响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因此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制是现代税法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个科学合理的纳税服务机制的构建可以对不遵从行为形成一定的管理与遏制作用,从而减少不遵从行为,有效保证税收征管活动的有序性。近几年来我国开始提出实现纳税服务蓝图的构建,但是纳税服务蓝图的构建需要与实际情况相适应,否则将会导致走进纳税服务的误区。笔者认为,在现代化的经济体制中构建纳税服务机制应当将纳税人放在主体地位,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纳服务,从而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

一、税法遵从与纳税服务

税法遵从是指纳税人对相关税收法律规定的履行。税法遵从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从税收征管活动的开始到结束都需要做到税法遵从。[2]税法遵从与纳税服务是相互关联的,二者都属于税收征管的问题,对于税法遵从与纳税服务的管理和保证将会推进税收征管活动的有效建设。但是税收是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因此往往会出现税法遵从与纳税服务之间的矛盾。从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的税法遵从状况并不良好,首先纳税人对税法遵从并不了解,他们常常具有自私性,并且没有为公众利益考虑,甚至会出现逃避税务的问题。其次我国的纳税服务系统的构建并不完善,服务水平不够,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都直接导致了税法不遵从现象的发生,不仅导致了我国税收征管活动效率的低下,还很大程度长提高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

二、从税法遵从成本剖析税法不遵从的原因

从税法遵从成本的角度分析我国税法不遵从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不完善的税制与税法遵从成本。我国税制的构建实际上是并不完善的,并且税制复杂,公平性不高。我国税制在申请、计算等方面的要求比較高,操作起来也相对复杂,而我国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都不具有高水平的认知性,他们不了税种、税率等信息,也不了解计算方法,因此他们往往需要委托专业人员进行代理工作。因此大大增加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

2、纳税服务与税法遵从成本。纳税服务质量对于税法遵从成本的影响是直接性的。纳税服务水平高,效率高,能够成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纳税人作为纳税服务的主体将会对纳税人主观的遵从意愿形成决定性作用。但是一个科学完善的纳税服务包括现代化的服务、透明化的信息、优质的环境、全面性的信息等,全面实现这些方面的内容将会促进构建纳税服务机制,减少信息获取的时间和服务,进而降低税法遵从成本。

3、税收环境与税法遵从成本。税收环境包括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两个部分,而在这个大环境中常常由于监管不利而出现腐败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的税务代理建设仍然不完善,因此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很大程度上无法实现降低。

4、税务人员的素质与税法遵从成本。税务人员的素质与税法遵从成本的高低是直接相关的。一方面税务人员需要充分了解有关税法制度和政策,熟悉现代化的税务征收方式等。然而另一方面我国在税收上的有关政策一直以来都处于一种变动速度快的状态,这会增加税务人员与税法遵从成本之间的差异性,同时也加大了税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力度,因此税务人员的素质就需要不断进行提高,以此降低税法遵从成本。[3]

三、基于税法遵从的纳税服务机制构建

1、完善纳税服务制度。制度保障是对纳税服务机制构建的根本保障。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纳税服务机制,树立明确的纳税服务地位、基本目标和原则等将会从根本上促进纳税服务机制的构建,从而保障机制的合理运行,并且有效发挥作用。纳税服务制度的构建首先需要出台完善的。综合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其次要建立健全内部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实现全责追究制和绩效考核制,从而形成制度内部的约束,建立廉洁高效的纳税服务机制。[4]

2、政策法规的透明化。税收法律所直接面向的是广大纳税人,因此有关政策规定、服务条款、决策信息等都需要进行公开与公示,并且向广大纳税人进行宣传与讲解,增加纳税人对于税法等知识的了解,这也是纳税人的重要权力。另一方面实现政策法规的透明化,还能够促进纳税人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手法,从而实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双赢。

3、加强税务人员队伍建设。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的联系是最为密切的,在税务服务过程中税务人员所直接面向的也是广大纳税人,因此就需要加强税务人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执政能力。税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可以从人员的选拔、人员的培训、制度的监督与约束等方面进行。并且可以开展具有针对性、专业化的纳税服务,从而满足纳税人不同层次的需求。除此之外纳税人员队伍建设更加需要注重的是人员的个人素质与思想道德水平,要在保证税务人员专业性的基础之上保证其综合性素养。[5]

4、建立和完善税法遵从评价机制和纳税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税法遵从评价机制和纳税服务评价机制将会实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双向监督,这对于纳税服务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实现税法遵从评价机制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实现纳税服务评价机制可以加强外部制度外部监督体系的建设,促进税务机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纳税人的权益提供有利保障。综上所述只有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才能真正发挥评价体系的作用,切实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 李圣君.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和实践的优化措施[J].税务研究,2013,(1):95-97.

[2] 邵凌云.基于纳税人需求优化纳税服务机制[J].税务研究,2013,(5):76-79.

[3] 刘静,陈懿赟,陈荣.试析纳税服务对税法遵从的影响[J].税务研究,2013,(12):68-70.

[4] 王飞,蔡建勋.纳税服务理论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5] 邵峰,李檬.发达国家纳税服务的主要经验[J].税务研究,2010,(4):77-79.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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