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雨
2013年12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经济新常态”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对于指导和引领我们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国有企业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维护政治稳定的核心力量。无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地方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和地方经济中都占有绝对优势,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大作用。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国有企业如何应对和引领新常态,实现更好更快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同时,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处理好发展改革稳定的关系,有效应对各类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稳定、社会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经济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面临的信访稳定风险
经济新常态包含着经济增长速度转换、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动力变化、资源配置方式转换、经济福祉包容共享等全方位转型升级在内的丰富内涵和特征。可以说经济新常态涵盖和牵引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与我们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息息相关。国有企业肩负着优化产业结构、引领经济发展、带动其他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任,特别是经济进入新常态,国有企业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更是责无旁贷。然而所有这一切,必须有个稳定的环境为前提,要想获得稳定环境,就必须科学分析和提前预判新常态下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特别是从信访稳定方面反映出的风险。
(一)经济增长失速,部分行业中的国企衰落引发的风险
新世纪初至党的十八大之前,我国的GDP年均增长速度在10%,2013年降至7.7%,2014年降至7.4%,2015年降至6.9%,2016年降至6.7%。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有其客观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增长速度下滑是不争的事实,经济失速以后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脆弱的行业,比如煤炭、钢铁、房地产,还有中小企业,不行的就要破产倒闭,破产倒闭以后就会引起职工的下岗失业,职工的下岗失业必然会引起社会稳定问题。近年来出现的“东北现象”就较好地诠释了这一问题。素以国有企业为经济支撑的东北三省,能源、原材料行业过多,经济增长放缓,對能源和原材料需求下降,煤炭、钢的价格下降,装备也没人买了,所以困难得厉害,被国外称为中国的“铁锈地带”。由于经济增速近两年持续下滑,甚至出现负增长,国有企业日子难过,效益下滑,收入锐减,职工队伍不稳定,引发的信访问题十分突出。如,东北最大的煤炭企业龙煤集团,由于煤炭市场疲软,煤价持续下跌,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拖欠职工工资和保险,引发了煤矿职工大规模上访,黑龙江省长陆昊也被蒙骗,一时成为举国都在关注的事件。
(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粗放型的生产、投资、消费方式退出历史舞台遗留下的风险
新常态下,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这就说以往那种依靠扩大投资规模、增加要素投入的经济增长方式已难以持续,粗放型的生产、投资、消费方式需退出历史舞台。而我国的某些国有企业,享受着资源垄断、低息贷款、财政补贴等政策优势,习惯于大而全、跑马圈地式的发展模式,粗放的甚至是盲目的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企业可能做大了,也可能获得了效益,但是随着市场的变化,卖方变买方,产品也许就过剩了,效益也就下滑了,甚至到了濒临破产的境地,从而也宣告以往那种粗放型发展方式难以为继。近些年来,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不难发现就是以往粗放发展的结果。在经济新常态下,就不能简单地、粗放地从事生产、投资和消费活动,生产什么、怎么生产以及如何消费,既要符合经济规律,更要贴近我国实情。面对人民群众消费的提质升级、良好生存环境的渴望,无论何种类型的市场主体,都必须调整发展方式,切实转到质量效率型上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然而,这并非坦途,在前进过程中,以往那些庞大臃肿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将迎来阵痛,去落后产能,减员增效,关停并转等一系列措施成为必然选项,由此,产生的风险也必然带来信访稳定问题,这已被某些企业的案列所证明,必须未雨绸缪做好防范工作。
(三)经济结构调整方向转变,带来的利益结构调整的风险
经济结构调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新常态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就企业而言,以往那种兼并重组壮大规模,扩大产能已经不适应新常态了,而是需要重新调整和优化生产要素结构,消化过剩产能,生产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无论是宏观上的还是微观上的,只要是经济结构的调整,就意味着利益结构的调整,利益结构的调整,意味着利益的重新分配,也就意味着矛盾的产生,矛盾的产生,意味着风险的产生,一定程度上意味信访稳定问题的发生。如当前去产能政策,处置僵尸企业,都会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由此也一定会产生信访问题问题,这也是不可避免的结果。
(四)发展动力的变换,带来企业生存发展的风险
新常态下,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这说明,以往那种靠资源、廉价劳动力、低技术投入的增长已经不可持续,已经适应不了市场竞争,特别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新产业技术革命的到来,我国的低成本的比较优势逐渐丧失,必须要走创新驱动之路。而要创新,首要的就是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而这绝非朝夕之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那些跟不上技术进步、时代步伐的企业和人员将被淘汰。这其中,很多人将会下岗失业,而这将会成为一个社会稳定的风险源。创新绝非坦途、一蹴而就,而需要技术、人才、理论等方方面面众多要素长时间的积淀,需要反复实践、反复选择,而这之中蕴含着各类各样的风险和挑战。国有企业在创新发展中承担着重大责任,肩负着创新强国的历史使命,如果不靠创新抢占国际科技制高点,那么不但企业生存不下去,也会影响国家的命运前途。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存。国有企业必须全力以赴做好动力转换,真正实现创新驱动。
以上是基于经济新常态特征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的几点阐述。这不是说,新常态是“因”,风险和挑战是“果”,而是说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过程中,我们面临着许多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性就是我们需面对的风险和挑战。
二、经济新常态下国有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这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科学判断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提出的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和挑战的重大理论武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风险,特别是国有企业出现的信访稳定方面的风险,牵涉着社会安全与稳定,牵涉着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所以不可等闲视之,必须用“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更好地从战略战术上有效应对并取得良好效果。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概念,内容非常丰富,其含义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家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柱石,国有企业的稳定事关经济安全,事关社会安全,事关国家的安全。在经济新常态下,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有效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用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则成为必然要求,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确立一个科学正确的指导思想成为应有之义。
综上,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有企业信访维稳工作总的指導想即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适应经济新常态特征和要求,切实做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以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为抓手,坚持底线和法治思维,掌控风险点,提前预防化解,坚决防止信访稳定问题演化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问题,保障国企改革顺利开展,推动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应对新常态下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经济新常态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而国有企业在其中肩负着引领常态的重任,必须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中,全面改革,综合施策,找到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的方法和对策。
(一)坚持全面改革,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问题
经济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发展中、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具有历史必然性。以改革发展来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是我们必须掌握的方法论。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面临的风险和问题不是孤立存在的,与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息息相关。因此,要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问题,必须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绘就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其中约用千幅字清晰勾勒了国企改革的路线图,为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而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折不扣地把全会精神贯彻好,沿着路线图把国企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好,唯有如此,才能适应形势变化,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
(二)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止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问题演变为颜色革命的诱因
古语云,“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有备才能无患。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坚持底线思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战略定力、应对错综复杂形势的科学方法,更是推动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治理智慧。这也为我们预防和处理包括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问题在内的各类矛盾和风险提供了方法论。近些年来,由国企改革发展过程中引发了许多信访稳定问题,有的甚至引发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按常理来说,这基本上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某些外部势力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扶植反对势力,搞各种破坏活动。一旦人民内部矛盾未能得到有效处理,便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社会动荡,引发“颜色革命”,直接威胁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安全。因此,我们在处理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问题时,必须坚持底线,把各类后果考虑清楚,从最坏处打算,有效预防和化解,坚决防止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问题被外部敌对势力插手利用,成为其搞政治颠覆活动“颜色革命”的诱因。
(三)坚持预防为主,从技术层面推进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问题的预防和化解
“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是处理信访稳定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则,国有企业的信访稳定问题同样适用。新常态下,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触及各方面利益特别是职工的切身利益,势必引发信访稳定问题,这就需要提前预防,妥善应对。怎样才能做到提前预防呢?就是坚持做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党中央、国务院曾专门出台了有关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的文件,即重大决策决定前、重大政策出台前、重大项目上马前都要做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决策和政策科学正确,项目顺利上马,人民群众理解和拥护。从管理学控制角度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不啻于技术层面的重大进步。当前,国企改革的呼声急切,无论是管理体制方面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投资公司的改革,还是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改革,都会触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务必提前做好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再有,要注重汲取以前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可以不避讳的说,1998年前后的国企改革,千万下岗分流甚至失业的工人的托底保障政策没有落实好,截至现在还不时发生信访稳定问题,成为某些国企不得不处理的且非常棘手问题。所以,一定要汲取以前的教训,务必做好托底保障工作,严防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四)坚持法治思维,逐步将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问题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
坚持将信访稳定问题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是治国理政的应有之义,也是从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各地各部门通过对司法程序解决信访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出台了诸如《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内设有法律事务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发挥法律职能部门作用,并通过相应的诉讼程序、司法救助等措施,以司法的公信力,解决国有企业的信访稳定问题不失为一项重大举措。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和法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倡导社会问题法治化解决;另一方面要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再一方面还要加大对“违法上访、非法维权”行为解释疏导、证据收集和依法处置力度,避免造成社会恐慌和跟风追风效应,筑牢“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防线。同时,国有企业的信访维稳部门要按照“诉访分离”原则,认真甄别需要仲裁、复议和司法诉讼的来信来访事项,选择代表性、针对性强的事项进行司法援助,强化法律在维权和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降低信访案件化解难度。
(五)坚持问题导向,化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风险为推动国企改革的机遇
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关键是找到化解风险的方法和措施,化危为机。纵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史,不难发现,国有企业改革无一不是应对各类危机挑战的适时而为。因此,我们必须看到,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信访稳定问题,是发展的问题,有其危机属性,也有其客观必然性。在这里,需坚持逆向思维和问题导向原则,从诸多信访稳定问题中反推或者寻找出改革过程中政策推行的不完善、不适合以至失误的地方,进而找到弥补和修正的办法措施,推动改革深入推进下去。这是经济新常态大背景下,在处理国有企业信访稳定问题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正所谓:形势比人强、办法比问题多,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不断的推动事物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