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莹
时隔十年,小芬发来请柬,她又结婚了。看到新郎官是大顺,我们几个老朋友都长舒了一口气。
少女时代的小芬小脸白白的,眼睛圆圆的,快言快语,很有男生缘。她妈却说她白长了张机灵脸,其实是个小迷糊。她学习不好,读完初中就去商场站柜台了,穿着时尚的衣裳,顾盼生辉,老有男孩围着她转。
最痴情的那个男孩我见过,叫大顺,是小芬的同事。他不是小芬喜欢的类型。小芬爱看言情小说,老幻想自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她的白马王子桀骜不驯,有一双深邃迷人的眼睛,要么沉默,要么说出的话能甜死人。他们的爱惊天动地,海枯石烂。大顺在小芬的幻想中,连男配都算不上。
二十岁那年,小芬恋爱了。那人高大帅气,最关键的是很会哄女孩子开心。他们的爱情故事像小说里写得那样,果然是惊天动地,却没有海枯石烂。男人长得好,喜欢他的不止她一个,他喜欢的也不止她一个。原本高傲如公主的小芬在心爱的人面前,一再谦卑忍让,低到了尘埃。她无限制地包容,加上奉子成婚,终于修得正果。婚后的生活却不像小说写得那样,男主角不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而是变本加厉,最后发展到她稍有醋意,他就拳脚相加。最后她离婚了,前夫不要闺女,也不给生活费,她无力纠缠,只求解脱。
那时她所在的商场已是惨淡经营,她干脆出来单干自己当老板,做得还不错,渐有女强人的风采。
大顺还是光棍一个,明眼人都知道,他是为小芬单着。他一如既往地关心小芬,对她的闺女视如己出。我们劝小芬别错过,她仍说自己对他没有感觉,还说和一个没有感觉的人结婚就是耍流氓。
小芬不久就有了新男友,这个男人长得好,据说还挺有钱,最要命的是一样能说会道。婚后,他住在小芬家,每天在茶館喝茶打牌,乐不思蜀。小芬站一天柜台后,回来还要给他做好吃的,希望通过抓住他的胃来抓住他的心。
后来,他们争吵、谩骂、大打出手。他不挣一分钱,却输掉小芬小半个家业。后来她才知道,这个男人原本就是吃软饭的,靠着一副好皮囊,和几个富婆有染。小芬再次和渣男分了手。
那段时间,小芬在失败的阴影里无法自拔。她哀叹:“为何受伤的总是我,我为什么老遇到渣男?”
小芬的妹妹和我是同学,她骂自己的姐姐是守着宝到处挖金子,不长眼睛,不长记性。
被小芬妹妹视若宝的大顺,也结婚了,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大顺是顾家好男人,把老婆孩子捧在手心里。可惜他老婆没福气,得了绝症,抛下他和儿子走了。
大顺早在商场倒闭前就换了单位,现在已经是中层干部了。他原本长得不好看,显得老成,人到中年了,阅历写在脸上,为人处世又沉稳大方,反倒有一种男性魅力,成了媒婆眼中的优质男人。给大顺介绍朋友的不少,他一个也不见。这个痴情人,等的仍是当初那个让他心动的少女。
但岁月这把刀却把小芬刻成了干苹果,中年的大顺脸皮厚了,会哄人了,他说他就爱熟透的苹果,味道更纯。
小芬享受着大顺的好,却迟迟不言嫁,她说要等闺女中学毕业,上完大学。大顺明白,小芬是真怕了,怕再次受伤。
小芬的闺女都看不下去了,说:“顺子叔叔这么好的男人,还犹豫啥,眼睛放亮些吧!”
小芬笑自己,白活了几十年,竟不如一个黄毛丫头有眼光。
几番挣扎,小芬终于决定再披嫁衣,她不想再错过了。
兜兜转转几十年,快年过半百了,她才明白,最好的爱情,不是有颜有钱,而是有情有义,不是你侬我侬的浪漫,而是有你在,我会感到踏实,每一个夜晚,都能安心入梦。
感谢上苍,待她不薄,幸福一直在等着她。这次她总算没犯迷糊,抓住了早就属于她的幸福。
(摘自《西部晨风》2017年6月14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