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宇
我很喜欢在小巷中穿行,悠闲自在,从容不迫。
我不太喜欢在大路上走,大路上是够宽敞,但车多人多,熙熙攘攘,拥挤不堪。如果驾车,时时刻刻高度紧张不说,生怕前后左右突然窜出个车来,最哭笑不得的还是过红绿灯。眼看着前面的车绿灯时过去了,自己加油往前冲,赶到路口时,却变红灯了,连忙紧急刹车,心中不免捶胸顿足一番;绿灯亮了,车子启动慢了,后边的车还会狂按喇叭催你,让你这一路上就别有个轻松的时候。如果骑车,境况就更不同了,饱受汽车尾气之苦是免不了的,由于速度与汽车不可同日而语,过红绿灯也只能遵循“看见红灯时快蹬车,看见绿灯时慢蹬车”的原则,当然也有时运不济的时候,你看见绿灯时,慢悠悠的在蹬车等它变红灯,可绿灯就是不变红灯,迫不得已,你又得狂蹬一番,在变红灯之前勉强通过,当然,这一路下来,汗流浃背那是不在话下了。
只有拐进了没有红绿灯的小巷子,心才一下子放松下来,风景也与大路上的截然不同。路边的小贩与顾客讨价还价;买菜的大妈拎着一兜兜的蔬菜瓜果,不紧不慢地回家准备饭菜;放学的小孩子在路边嬉笑打闹,旁边的大人们在催着抓紧回家;树荫下的石桌边,看打牌的人数永远比打牌的人数多;街边楼下的路边,三三两两的人们聚在一块聊天;健身器械旁,锻炼的人們在那压腿伸腰;送外卖的小哥,骑着电动车在向路人打听楼号;送快递的三轮,停在路边,等待着收件人。
只是,路比以前好走了。等轰隆隆的铺路设备和忙碌的工人离开以后,小巷变样了。以前坑坑洼洼的背街小巷不见了,路面变得平整通畅,四通八达;以前呲牙咧嘴的马路牙子不见了,路边的人行道变得板板正正,横平竖直;以前一到晚上乌漆墨黑的黑胡同不见了,夜晚的小巷变得安详宁静,清净无华:小巷像洗了个澡,换了件新衣裳,变得干净利索,清爽而有活力。
其实以前,大路和小巷的待遇是不同的,大路关乎官员的面子,小巷关乎群众的生活。大路修得越来越宽,越来越有档次,越来越漂亮。不过,无论在大路上走多久,终归你还是要回到小巷中去的,小巷虽小,可它连接的却是千家万户。经常给人们生活“添堵”的小巷被治理得干干净净,就像是一个胸中烦闷的人被理顺了气,立刻变得神清气爽,血脉通达,的的确确是给群众带来了身边的实惠。
世上的路有千条万条,有大路也有小巷,大路有大路的风光,小巷有小巷的别致。巷子虽小,却是回家的路,路途再远,家永远是终点。其实,身后的大路终究是过客,家外的小巷才是归途。
(紫菀摘自《淄博晚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