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嗣与姚兴联姻考

2017-09-25 02:54
文史哲 2017年5期
关键词:魏书刘裕拓跋

陈 勇

拓跋嗣与姚兴联姻考

陈 勇

神瑞二年北魏与后秦联姻,双方的表述却截然相反,都是在贬抑对方、抬高自己,强调各自的法统地位。柴壁战后,魏主拓跋嗣主动迎娶姚兴之女,意在与秦人结盟。其主要背景在于,北魏进占河北之后,东晋成为其南面的强邻,柔然的压力又有增无减。北魏被迫进行战略调整,寻求与后秦通婚,其政治、军事上的目的,是为了摆脱柔然、东晋、后秦三面夹击的危局。《魏书》将与他国通聘一律写成对方“朝贡”,有时就掩盖了魏人示弱、求和的实情。

拓跋嗣;姚兴;联姻;战略调整;《魏书》书法

一、拓跋嗣、姚兴联姻全过程复原

北魏明元帝永兴三年(后秦姚兴弘始十三年,411)至神瑞二年(弘始十七年,415),《魏书》中关于北魏与后秦通聘的记载相当密集。该书卷三《明元帝纪》:永兴三年(弘始十三年,411)六月,“姚兴遣使来聘”。永兴五年(弘始十五年,413)二月庚午,“姚兴遣使来聘”①《资治通鉴》卷一一六义熙九年(弘始十五年,永兴五年,413)三月:“庚午,秦王兴遣使至魏修好。”(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3658页)与《魏书》此条所记应为一事。按,“三月”,《魏书》讹作“二月”。。同年十一月癸酉,“姚兴遣使朝贡,来请进女,帝许之”。神瑞元年(弘始十六年,414)八月戊子,“诏马邑侯元陋孙使于姚兴”。同月辛丑,“姚兴遣使来聘”(同书卷七十五《羌姚兴传》:“神瑞元年,兴遣兼散骑常侍、尚书吏部郎严康朝贡。”)。神瑞二年(弘始十七年,415)十月壬子,“姚兴使散骑常侍、东武侯姚敞,尚书姚泰,送其西平公主来,帝以后礼纳之”(《羌姚兴传》文略同)。

另据《晋书》卷一一八《姚兴载记下》:“时魏遣使聘于兴,且请婚。会平阳太守姚成都来朝,兴谓之曰:‘卿久处东藩,与魏邻接,应悉彼事形。今来求婚,吾已许之,终能分灾共患,远相接援以不?’成都曰:‘魏自柴壁克捷已来,戎甲未曾损失,士马桓桓,师旅充盛。今修和亲,兼婚姻之好,岂但分灾共患而已,实亦永安之福也。’兴大悦,遣其吏部郎严康报聘,并致方物。”耐人寻味的是,约略始于永兴五年(413)的北魏与后秦的联姻,《魏书·明元帝纪》说是秦人“请进女”,《晋书·姚兴载记》却说是魏人“请婚”,表述截然相反。

姚兴、姚成都的对话,涉及大量具体情节,后秦一方(后秦国史、《十六国春秋》及《晋书》)的记载,也更接近事实。姚兴说:“(拓跋嗣)今来求婚,吾已许之。”表明这次和亲是源自魏人的建议。姚兴在拓跋嗣“请婚”后“请进女”,其实是对北魏正式的答复。本文推测两国联姻始于永兴五年(413),也是以此为据的。

拓跋嗣向姚兴提亲,姚兴选择了西平公主。《魏书》卷十三《皇后传》:“明元昭哀皇后姚氏,姚兴女也,兴封西平长公主。”姚兴送女远嫁,表现了对这桩婚事的诚意。《魏书·皇后传》又说:“太宗以后礼纳之,后为夫人。后(引者按:原文作“後”,似与前句重复。疑应作“后”,指西平公主)以铸金人不成,未升尊位,然帝宠幸之,出入居处,礼秩如后焉。是后犹欲正位,而后谦让不当。泰常五年薨,帝追恨之,赠皇后玺绶,而后加谥焉。葬云中金陵。”后秦西平公主在北魏一开始就获得尊崇,更为两国的通婚营造出隆重的气氛。《宋书》卷四十八《朱超石传》:“索虏托跋嗣,姚兴之婿也。”北魏已经与后秦联姻,拓跋嗣做了姚兴的女婿,此事也为他们南方的对手——晋人所熟知。

《资治通鉴》卷一一七“义熙十一年(神瑞二年,弘始十七年,415)十月”:“秦王兴使散骑常侍姚敞等送其女西平公主于魏,魏主嗣以后礼纳之;铸金人不成,乃以为夫人,而宠遇甚厚。”司马光等人所言,或以魏收、魏澹两种《魏书》折衷而成。至此,北魏与后秦、拓跋嗣与姚兴的联姻正式完成。另据《魏书·皇后传》:“魏故事,将立皇后必令手铸金人,以成者为吉,不成则不得立也。”皇后候选者手铸金人,是拓跋部的传统习俗。至于“夫人”称号,《魏书·皇后传》又云:“太祖追尊祖妣,皆从帝谥为皇后,始立中宫,余妾或称夫人,多少无限,然皆有品次。”《晋书》卷二十一《礼志下》载哀帝即位时江虨议章皇太妃称太夫人语,谓“自后以下有夫人九嫔”,魏人疑仿晋制。

以上大致可以复原魏、秦两国联姻的过程。其中,永兴五年(413)十一月癸酉秦使报聘,本来是姚兴对拓跋嗣求婚的回应,魏人记事,却写成“姚兴遣使朝贡,来请进女,帝许之”,变为后秦主动联姻而北魏接受其请求了。值得注意的是司马光等人对此事的处理。《资治通鉴》卷一一六“义熙九年(永兴五年,弘始十五年,413)十一月”:“魏主嗣遣使请昏于秦,秦王兴许之。”与《晋书·姚兴载记》相同而有别于《魏书·明元帝纪》,《资治通鉴》作者对相关史实,显然进行了仔细的甄别、取舍。

这里又引出一个新的问题:拓跋嗣迎娶姚兴之女,是在秦人所谓“柴壁克捷”后酝酿完成的。弘始四年(天兴五年,402)八月至十月间,后秦与北魏决战于柴壁。姚兴计划一举灭魏反遭拓跋珪痛击,秦军主力损失惨重,前线将领大多被俘。此后,魏、秦两国的力量对比发生逆转,后秦对北魏不再构成主要威胁*《魏书》卷二《太祖纪》:“天赐元年(404)春正月,遣离石护军刘托率骑三千袭蒲子。三月丙寅,擒姚兴宁北将军、泰平太守衡谭,获三千余口。”(第41页)是柴壁战后魏、秦两军之间唯一的一次正面交锋,后秦已明显处于守势。。到北魏灭后燕、“扫平中土”*拓跋珪语,见《魏书》卷二《太祖纪》,第33页。《北史》卷一《魏本纪·道武帝纪》同,见第18页。之际,鲜卑拓跋部已成为北方最强大的军事存在。数年之后,姚成都向姚兴汇报的情况:“魏自柴壁克捷已来,戎甲未曾损失,士马桓桓,师旅充盛。”大体属实。既然如此,北魏何以要向后秦主动示好,拓跋嗣何以又要向姚兴主动求亲呢?

二、拓跋嗣主动示好、求亲的背景

我们对拓跋嗣、姚兴联姻一事的分析,不能脱离道武、明元之际北部中国各种政治、族群势力互动的背景。

《资治通鉴》又有“秦主泓亦遣使请救于魏”一句,不见于诸史。外朝公卿所谓“且秦,婚姻之国,不可不救也”云云,也仅见于《资治通鉴》。这些重要资料,反映刘裕伐秦带来的北方各国政治关系的变化,赖司马光等人转记而得以保存。

“函谷关”,《资治通鉴》作“潼关”,据刘裕进军路线判断,司马光等人所记更为可信。“兴死子劣”,《北史》作“兴死子幼”,按姚泓继位时已近而立之年*《晋书》卷一一九《姚泓载记》称姚泓死时年三十,在位二年。,“幼”为“劣”字之讹无疑。《资治通鉴》作“姚兴死,子泓懦劣”,亦其侧证。“假令国家弃恒山以南,裕必不能发吴越之兵与官军争守河北也,居然可知。”《资治通鉴》此条前有“南北异俗”四字,疑另有所本。“裕西入函谷,则进退路穷,腹背受敌”,《资治通鉴》作“裕西入关,则恐吾断其后,腹背受敌”,也更为合理。

泰常元年(416)“刘裕伐姚泓”,距北魏明元帝与后秦西平公主完婚(神瑞二年,415)仅仅过了一年,北魏朝议所及,大致也反映魏、秦两国联姻时北方政治、军事的大势。魏人关于是否出兵的争论,关涉北魏与柔然、东晋(刘裕)、后秦各国之间的战略博弈。争论的双方,一方是“外朝公卿”与“内朝”,代表主流的意见,即崔浩本传所谓“群议”;另一方是崔浩,或许还有其他人,但肯定是少数派,非主流的意见。“太宗遂从群议”,正是迫于主流意见的压力。

“群议”主张出兵救秦,理由是“婚姻之国,不可不救也”,依崔浩的表述,就是“顾婚姻,酬一女子之惠”。“群议”对刘裕西征的看法,出于一个基本判断:“扬言伐姚,意或难测。”说透了就是“扬声西行,意在北进”*此句《资治通鉴》作“其势必声西而实北也”,意与《魏书》、《北史》同。,晋军以灭秦为名而攻魏,魏人对此自然是不能容忍的。

崔浩则认为,刘裕对后秦用兵,是因为司马休之等人在姚兴父子支持下,长期骚扰荆州一带。刘裕试图利用姚兴新死、诸子争权的机会,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这其实就是刘裕向魏人陈述的伐秦的缘由,刘裕及部将王仲德等人所言详见下引《魏书》卷二十九《叔孙建传》。。按照崔浩的看法,“西行”、“伐姚”确是刘裕的本意,“北进”之说不能成立*《魏书》卷九十七《岛夷刘裕传》:“裕志倾僭晋,若不外立功名,恐人望不许,乃西伐姚泓。”(第2133页)是对刘裕出兵动机更准确的判断,但晋人伐秦之际,北魏朝野还没有这样的意识,至少还没有形成共识。。

崔浩针对“群议”,提出北魏“不可发军”的两点理由,一是“蠕蠕内寇”,二是“民食又乏”,触及鲜卑拓跋部立国之本,值得深入探究。其中,“民食又乏”主要指平城一带的粮食紧缺(即孝文帝所谓“京邑民贫”),是北魏建国后直到迁都洛阳前长期面临的困境*近年有学者提出,北魏后期“平城以北至阴山地区的农业经济已有长足的进步”,断言“经济问题不可能是(孝文帝)迁都的主要原因”。但《魏书》卷七十九《成淹传》载孝文帝敕曰:“恒、代无运漕之路,故京邑民贫。今移都伊洛,欲通运四方”(第1754页)是重要的反证。由孝文帝本人的说法,可知“恒、代无漕运之路”,是造成“京邑民贫”的主要原因。而孝文帝决意迁都,既与“京邑民贫”一类“经济问题”有关,也与“通运四方”一类解决“经济问题”的思路有关。上引《魏书·崔浩传》载神瑞二年秋谷不登,太史令王亮、苏垣劝明元帝迁都于邺,崔浩与特进周澹谓迁都“可救今年之饥,非长久之策”云云,亦可证南迁以纾缓都城的粮荒,是北魏朝臣中酝酿已久的意见。。不过对北魏而言,“蠕蠕内寇”即柔然南下侵扰,是更为棘手的问题。明元帝继位后,柔然的军事压力有增无减。柔然兵锋所及,不断威胁北魏政治重心所在的云、代一线。魏帝一再北巡,魏军多次北伐,主要都是针对这个北方的敌手。

鲜卑拓跋部取代慕容部进占河北之后,北魏周边的政治、军事形势发生变化,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东晋成为其南面的强邻。十六国前期,鲜卑拓跋部与东晋结盟,是晋人在北方制衡胡、羯的重要力量。但十六国末年拓跋珪复国后,代(北魏)与东晋的盟友关系已不复存在。与此同时,后秦因柴壁一战惨败,丧失了在军事上与北魏抗衡的实力,反而成为姚兴与拓跋嗣议和的转机。姚成都所言:“今修和亲,兼婚姻之好,岂但分灾共患而已,实亦永安之福也。”可以说正是后秦执政者心态的写照。

北魏拓跋嗣与后秦姚兴议和乃至“请昏于秦”,其政治、军事目标是与秦人结盟。这样的全局性战略调整,使魏人在入主河北之初有可能摆脱树敌过多,被柔然、东晋、后秦从北、南、西三个方面夹击的危险。上引崔浩所谓“发军赴南则北寇进击,若其救北则东州复危”,实际上是出于同样的思路。所以明元帝寻求与后秦和解,也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有趣的是,据《魏书·崔浩传》,崔氏对姚兴求婚,似乎早有预见:“太宗好阴阳术数,闻浩说易及洪范五行,善之,因命浩筮吉凶,参观天文,考定疑惑。浩综核天人之际,举其纲纪,诸所处决,多有应验,恒与军国大谋,甚为宠密。是时,有兔在后宫,验问门官,无从得入。太宗怪之,命浩推其咎征。浩以为当有邻国贡嫔嫱者,善应也。明年,姚兴果献女。”《北史》卷二十一《崔浩传》文略同,唯“验问门官,无从得入”,《北史》作“检无从得入”;“命浩推其咎征”,《北史》又作“帝令浩推之”;“善应也”,则不见于《北史》。

上文已经说明:北魏与后秦的联姻,是由北魏方面首先动议,魏澹《魏书》说姚兴遣使“请进女”,估计是对拓跋嗣的正式回应,拓跋史官将此事写作后秦主动和亲,则是为了维护北魏的法统地位。我们相信,魏收书崔浩本传姚兴“献女”之说,是魏人的曲笔;至于崔浩对后宫咎征的推验,同样也是史家的杜撰。但这个故事却透露出一些重要信息:

拓跋嗣与姚兴和亲的计划,最初应该是在小圈子中的密谋,“恒与军国大谋,甚为宠密”的崔浩,想必是参与者之一。“有兔在后宫”,只是偶然的异象,崔浩预测“当有邻国贡嫔嫱”,似乎是劝说拓跋嗣与姚兴联姻的借口。如果这个推断成立,则此类“善应”可能又是拓跋嗣、崔浩设置的迷局,意在减少朝野对联姻后秦——对后秦战略调整——的阻力。

三、《魏书》北魏与他国通聘书法

《资治通鉴》中类似上引拓跋嗣“请昏”的事例,并非绝无仅有。《魏书》卷一《序纪》什翼犍建国六年(即晋康帝建元元年,前燕慕容皝十年,343)八月:“慕容元真遣使请荐女。”《资治通鉴》卷九十七“建元元年(建国六年,慕容皝十年,343)七月”条记作:“代王什翼犍复求婚于燕,燕王皝使纳马千匹为礼;什翼犍不与,又倨慢无子壻礼。”“八月条”又云:“皝遣世子儁帅前军师评等击代。什翼犍帅众避去,燕人无所见而还。”

此时前燕的军力远胜于代国,慕容儁、慕容评等击代,“什翼犍帅众避去”,就是明显的证据。《资治通鉴》什翼犍“求婚于燕”说,也更为合理。建国七年(344)二月,什翼犍遣长孙秩入燕迎娶慕容皝女为后,故司马光等人有“子婿礼”之言。伯起称慕容皝“遣使请荐女”,疑系魏人夸张之辞。“代王什翼犍复求婚于燕”之说,仅见于《资治通鉴》,司马光等人应有所本。同样是北魏与他国的联姻,同样是拓跋史官的避讳,司马光等人同样也作出改动,结果就由《魏书》的慕容元真(皝)“遣使请荐女”,变为《资治通鉴》的什翼犍“求婚于燕”了。

《魏书》记述十六国之间的交往,有其特定的书法。对于北魏同各国通聘,多写成对方“朝贡”,偶作“来聘”、“朝聘”、“来贡”、“朝献”,其例屡见于《序纪》:昭帝禄官十三年(306),“昭帝崩。徒何大单于慕容廆遣使朝贡”。穆帝猗卢三年(310),“晋并州刺史刘琨遣使,以子遵为质。帝嘉其意,厚报馈之”。猗卢九年(316),“李雄遣使朝贡”。平文帝郁律二年(318),“刘曜遣使请和,帝不纳”。三年(319),“石勒自称赵王,遣使乞和,请为兄弟。帝斩其使以绝之”。四年(320),“私署凉州刺史张茂遣使朝贡”。惠帝贺傉元年(321),“太后临朝,遣使与石勒通和,时人谓之女国使”。四年(324),“帝惠始临朝。张茂死,兄寔子骏立,遣使朝贡”。昭成帝什翼健建国四年(341)十月,“刘虎死,子务桓立,始来归顺,帝以女妻之”。十二月,“慕容元真遣使朝贡,并荐其宗女”。六年(343)八月,“慕容元真遣使请荐女”。是年,“李寿死,子势僭立,遣使朝贡”。七年(344)七月,“慕容元真遣使奉聘,求交婚,帝许之,九月,以烈帝女妻之”。八年(345),“慕容元真遣使朝贡”。九年(346),“石虎遣使朝贡”。十年(347),“张重华遣使朝贡”。十六年(353),“慕容儁遣使朝贡”。十七年(354),“张祚复称凉王,置百官,遣使朝贡”。二十二年(359)三月,“慕容儁遣使朝贡”。八月,“卫辰遣子朝贡”。二十四年(361)春,“卫辰遣使朝聘”。二十八年(365)十二月,“苻坚遣使朝贡”。

《明元帝纪》的写法则有所不同:永兴三年(411)六月,“姚兴遣使来聘”(按:已见上引)。五年(413)二月庚午,“姚兴遣使来聘”。十一月癸酉,“姚兴遣使朝贡,来请进女,帝许之”。神瑞元年(414)八月,“姚兴遣使来聘”。二年(415)四月,“司马德宗遣使朝贡”。是年,“李暠卒,子歆立,遣使朝贡”。三年(416)三月,“司马德宗遣使来贡”。六年(419)九月壬申,“刘裕遣使朝贡”。

按“来聘”的说法,《魏书》诸《帝纪》中仅见于《明元帝纪》。《明元帝纪》所记神瑞元年(414)八月“姚兴遣使来聘”,与《晋书·姚兴载记下》“(兴)遣其吏部郎严康报聘,并致方物”,应为一事,在《魏书·羌姚兴传》中,又写作“兴遣兼散骑常侍、尚书吏部郎严康朝贡”。《魏书·羌姚兴传》可以确定是魏收的文本,恰恰用的是“朝贡”而不是“来聘”。《魏书·明元帝纪》与《羌姚兴传》出处不同,宋人考证《魏书·明元帝纪》为魏澹《魏书》,这也可以作为一项证据。

《魏书·明元帝纪》永兴三年(411)十一月癸酉“姚兴遣使朝贡,来请进女”一段文字,值得进一步琢磨。其中,“来请进女”四字最为费解。“来请”的提法,《魏书》全书中仅见于此处。我怀疑“来”下本有“聘”字,魏澹书原文是“姚兴遣使来聘,请进女”,与《晋书·姚兴载记下》“魏遣使聘于兴,且请婚”的句式近似。后人依魏收之例将《魏书·明元帝纪》的“来聘”改作“朝贡”,但此句“来”字未及删除,又并入下句,故有今本《魏书·明元帝纪》中“遣使朝贡,来请进女”的奇怪表述。若此说不误,则《魏书·明元帝纪》中“来聘”与“朝贡”的混用,可能也都是后人改写的结果。

然而,笔者更关心的问题是,如果北朝史家这类书写是以北魏档案为据,则大致可以肯定:魏人将与他国通聘一律写成对方朝贡,是作为拓跋部征服的成果,用来衬托北魏的正统地位。至于魏澹与魏收的做法有所不同,可能又反映了隋朝统一中国后人们观念上的变化。

[责任编辑范学辉]

陈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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