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介绍
今年俩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资本市场的时候,首次提到新三板,有一大段提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积极发展新三板,并把新三板与创业板并列。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也提出了对于新三板下一步如何发展的问题,并成为关注热点,使得新三板现存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中国新三板市场自 2006 年成立以来,以其挂牌门槛低、成本低、审核效率高等优势,成为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选择新三板市场进行股份转让、定向融资的主要原因。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新三板着实为不能登录主板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直接对接资本市场的平台,因此,新三板作为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融资平台的唯一场外市场,日渐发挥出显著的作用。但是随着新三板的逐步发展,其存在的问题也愈来愈多,本文根据分析新三板存在的现状以及问题,提出一些相关的建议对策。
二 有关新三板市场的文献综述
目前我国新三板市场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没多久,关于新三板的理论研究文献较少,不过新三板即是场外交易市场,我们可以查阅国内外对于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文献,借鉴国外场外市场建设的经验,学习国外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理论,对建设我国新三板市场、完善新三板市场制度有深远的影响。Darrell Nieolae Lass(2004)研究了在 OTC 市场上资产价格是如何被搜寻成本、议价及非流动性影响的,其结论表明如果投资者能够容易的找到下一个投资者或者几个做市商,则买卖差价就小,反之亦然。Nimalendran and Petrella(2003)基于流动性、股票成交量以及股票买卖差价三个指标,对市场引入做市商前后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对于流动性较低的股票来说,在引入做市商制度后各项指标变得较之以前更加的有效。Venkataraman and waisburd(2002)对巴黎泛欧证券交易所引入做市商制度进行了研究,结论显示,做市商制度能够显著提高流动性比较差的股票流动性,但是对于原本流动性就很好的股票,却没有明显的效果。Mann、Perold and Erik(1997)对证券市场各种交易制度进行了具体分析,结论认为竞价机制与带有做市商制度的混合交易机制能够并存,而且证明混合交易机制应该是保持高流动性的最佳交易机制。以上研究大多是对构建多层次证券市场进行的理论探讨,其中对场外交易市场的功能、市场定位以及重要性做出了论证。在理论研究中主要集中于如何提高市场流动性、完善投资者结构与分析投资者行为,并且对市场应用怎样的交易制度进行探讨,这些对研究我国新三板市场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三 新三板市场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1.从2006年初新股份转让系统的建立至如今,新三板市场经历了9年多的成长。至2011年,新三板挂牌的数量不足百家,前期发展十分缓慢。然而自从2012年4月证监会提出“将加快推进新三板建设”以后,新三板开始以年均新增百家挂牌公司的步伐缓步成长,并且来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的多方力量也开始积极参与推动新三板的建设。在新三板结束试点正式揭牌运行的2013年,资本市场发生巨大的变化,共有156家企业挂牌新三板,而在全国扩容政策实施不久,挂牌数量就已接近300家。2016年是新三板发展的元年,新三板挂牌门槛低、成本低、审核效率高的特点,是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股份转让、定向融资的有效选择,也是拟IPO公司登陆资本市场的有力跳板。因而使得新三板的新增挂牌家数、股本规模、融资金额急速的放大,2016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的挂牌公司数量由621家增加到到1572家,12月总股本达到658.35亿股,总市值达4591.42亿元。可以预见,2017年同样将会成为一个高速增长的年度。2016年新三板摘牌情况分析,新三板成立至今,累计有23家公司摘牌。其中2016年度摘牌数量最多,有16家。
2.2016年新三板市场月度挂牌公司情况分析,总体来说2016年是新三板市场迅速发展的第一年,故而挂牌频率并不均与,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主要集中于1月、8月和12月,且数量都超过200家,预计2017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且整体市场以及挂牌将趋于常规化运作,因此预计2017年的月挂牌分布将逐渐平均化。
(1)对资本市场而言,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并不完善,主板市场占资本市场的主要部分,相比于发达国家成熟的正金字塔形资本市场我国场外市场占比较小,资本市场呈现倒金字塔结构,新三板的扩容将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结构,使其呈现成熟理想的状态,转变国内倒金字塔的局面,新三板作为场外市场的基石,从前面的挂牌现状分析可以看出,新三板扩容带来挂牌公司的迅速增加,这一趋势将还将继续。
(2)对中小企业而言,由于中小企业规模有限,风险高,收益高,因而很多时候从外部融资十分困难尤其是通过银行融资,在其内部融资不足时,则难以得到长久的发展条件,此时新三板的扩容,可以为中小企业带来好的机会,改变企业的融资难题,且新三板挂牌公司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也会促使企业合理规范企业结构,利于长久发展。
(3)对于券商而言,新三板前期的缓慢发展,挂牌数量有限,使得券商这部分的业务量少,但随着新三板的扩容,挂牌公司数的剧增和2016年8月做市商制度的推出,券商通过新三板而获得的业务收入将十分可观,同时也会券商的盈利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
(4)对投资者而言,新三板的扩容,使得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也参与其中,对个人或机构投资者来说都多了一种新的投资渠道,然而扩容后新三板投资者还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因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毕竟是中小企业,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业绩波动,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因此投资者需要具备较高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因此普通的个人投资者并不适合在新三板上进行交易。
四 对我国新三板市场相关政策的建议
1、控制扩容速度,提高挂牌企业质量
我国新三板市场经历了6年的试点,在2012年扩容到三个高新园区,在2013年底扩容至全国。扩容速度快,表明新三板试点取得的积极效果,然而扩容速度应该加以控制,扩容速度过快,会使得新三板市场上的企业良莠不齐,投资者难以合理估计企业的市场价值,也难以有效的做出投资决策,致使新三板建立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不能达到预期目的,所以在控制新三板的扩容速度的基础之上,还应严格按照挂牌标准审核企业,控制挂牌企业质量, 从而从源头降低新三板市场的风险性。
2、适时推出转板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很多挂牌新三板的中小企业都希望最终能通过新三板市场来进行转板。但是由于转板制度尚未推出,使企業的这一目标难以实现,在2016年做市商制度推出后,新三板市场发展迅速,此时应该适时建立规范的转板机制,使得交易所市场、新三板市场、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四板市场)形成依次连通的整体。使企业能够自由选择适合自身发展情况的市场去上市,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3、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监控机制
新三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应注重由宽到严的渐进引导和监管标准的弹性空间,提升监管方法的灵活性,来引导企业逐步适应资本市场环境。高效的监控机制是保障新三板市场健康运行的必要前提。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处在加速扩容阶段且准入制度宽松,因此存在高风险和强投机性,因此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成为防控风险必不可少的条件。
参考文献:
[1]柴瑞娟, 朱士玉. 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分层评我国新三板分层[J]. 海南金融, 2016, (05): 25-32
[2]汤一凡. 我国新三板市场的现状与前景分析[J]. 品牌, 2017(5):69-71.
作者简介:
贾艳芳(1991),女,汉族,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