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你晨与昏(一)

2017-09-22 21:36爱喝水
花火A 2017年9期

爱喝水

第一章 见鬼的久别重逢

1

于木胜受伤住院,发生在我去川西采风的第三天。

电话里,他要死要活,带着哭腔怪我没良心,不来给亲弟弟送终。等我连夜坐摩的换大巴、大巴换飞机,再飞机换出租车风尘仆仆地赶到医院时,这家伙居然住在单人病房里,生龙活虎地正和病友玩斗地主,吆五喝六着跟大爷似的,丝毫没有留意到我的出现。

卸下肩头的琴包,斜倚在门边,我觉得我的良心就算喂狗,也不能喂给他。

“于木胜,你不是快死了吗!”

听到我的声音,臭小子吓得够呛,满手的牌天女散花似的飞了出去,忙不迭地赶走牌友,躺回病床装虚弱,哼哼唧唧的。

“姐,你总算来了。你再不来,我都快没勇气和病痛做斗争了!”

瞥见床头柜上摆着盘车厘子,颗颗鲜嫩欲滴,我又环顾一圈豪华病房,面带微笑地踱到床边,朝于木胜伸出手。他以为我要动武,不敢明躲,直往后缩脖子。我却只是轻轻地摘下粘在他额角的卫生纸。

“没勇气就别斗争了,反正你有命出这病房门,也不一定有命进家门。”往病床边的椅子上一坐,我不紧不慢地道,“说说吧,怎么受伤的?”

“姐,我说了,你可不能骂我。”于木胜摆出一副唯唯诺诺的可怜相,见我点头,支吾道,“打夜球打得太激烈,一不小心就动起手来了。”忽然又像想起什么,谨慎地试探着问,“姐,你该不会已经知道了吧?”

“我只知道你是个败家玩意儿。”我对他卖关子没兴趣,心里已经开始计算要卖多少首歌,才够付住院费,结果越算越来气,“于木胜,到底谁给你的胆子住单间病房、吃两百块一斤的车厘子的!”

“我……我说了,你能不打我吗?”他颤巍巍地指向自己高高吊起的石膏腿,“我都成这德行了,我猜,你肯定下不去手。”

我笑笑:“你再猜。”

他一咬牙:“是宋知衡。可事出有因,你先听我解释!”

宋知衡……

我有多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如果记得没错应该是七年。

那个清高自律、俊朗白净的宋知衡;

那个不爱笑,一笑起来又眉目温柔的宋知衡;

那个总嫌我笨,却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解题目的宋知衡;

那个第一个说我写的歌好听的宋知衡;

那个被我偷吻会脸红地推开我的宋知衡;

那个曾说爱我,忽然间又对我若即若离的宋知衡;

那个出国留学,最终一声不吭地离开我的宋知衡;

……

尘封的回忆如此刻窗外扑簌的细雪一般,纷至沓来,我不自觉地走了神。

“姐,姐,知衡哥回来了,你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收回思绪,我瞪了一眼于木胜:“关你屁事!我告诉你,你的解释最好能让你逃过一顿揍。”

“能能能,一定能!”他猴急地挺身坐直,扯动伤口疼得抽凉气也顾不上,“前天大半夜我被送进急诊室,刚好遇到知衡哥。他见我伤得重,又是一个人,什么也没问,主动帮我付了医药费,还帮我安排住进了单人间。姐,你说知衡哥是不是一直没忘了你呀?我比小时候瘦那么多,他居然一眼就认出我了。”

“他认出你和忘没忘了我有关系吗?”我想笑但没笑出来,不愿多提及那个人,仔细琢磨起于木胜这段话的可信度,心生疑惑,“不对,大半夜的,你不好好在宿舍睡觉,打什么夜球……等一下,你刚才说‘你该不会已经知道了吧……知道什么?”

“呵呵,没什么。”他挠头,眼神飘忽,“我以为你已经知道知衡哥回来了。”

我看男人的眼光也許不准,但看自己亲手拉扯大的亲弟弟,一看一个准。

“你确定要撒谎?”

“姐,我错了。”于木胜瘪嘴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声如蚊蝇,“我退学了。”

“你说什么?!”

我腾地站起来,脑袋发涨,像被一列轰隆叫嚣的蒸汽机车碾过。我抬手想给于木胜一巴掌,只觉手腕一紧,回头便看见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容。

多么可笑而讽刺的久别重逢,像极了当年我和宋知衡的初次交锋。彼时,我在盛怒之下,要打徐墨瑾,是宋知衡攫住了我。更讽刺的是,此时我也说出了和当年一模一样的话。

“放开我。”

十六岁时,我是浑身带刺的刺猬,如今拜他所赐,我穿着坚固的铠甲。

宋知衡没有松手,深黑如墨的眼眸牢牢地盯着我。

我试图挣脱,却被他抓得更紧,心烦气躁间口气变得异常恶劣:“怎么,多年不见,你也变得爱多管闲事了。还是想让我还医药费?放心,我于木朵穷是穷,但绝不会欠人一分一毫。”勾唇冷笑,将讥诮的表情演绎得入木三分,“我呢,也不是个恩怨不分的人,前天晚上谢谢你。现在,我只想对你说一个字——滚!”

“姐!”

“你闭嘴!”我怒视着于木胜,厉声呵斥,“待会儿再找你算账!”又看回阴沉着脸的宋知衡,“太久没见,我想你忘了,我脾气暴躁,非常喜欢动手打人。你再不松开,我就不……”

“于木朵,我想你也忘了,”他蓦地俯身靠近我,贴着我的耳畔,温热的气息喷洒而出,“自从和我在一起之后,你再没有打过人。”

什么意思,我听不太懂,也不想懂。我别开脸直视着他的眼睛:“宋知衡,想叙旧的话,你恐怕找错人了。”

他撤回身子同时也收回手,唇边漾开一抹微不可察的淡淡笑容:“错不了。我有旧可叙的人,也只有你。”

“抱歉,我几年前撞坏了脑子,记忆力衰退,以前的事全不记得了。”傻子也听得懂我在胡说,但我仍故意对于木胜问道,“对吧?”endprint

他配合地弱弱地点头:“姐,那你能不能顺便把我退学的事也忘了?”他有贼心说又没贼胆看我,把求救般的目光转向宋知衡,“知衡哥,我姐一睡不好觉就爱乱发脾气,能不能麻烦你送她回家?”飞快地报上住址,怕挨骂似的,急急地补充一句,“姐,我人在医院住着不会跑,等你休息够了,要打要骂随你便。”

彻夜未眠,我的确又困又累,更不想当着于木胜的面,和宋知衡起冲突。断然说声“不用”,没再多看宋知衡一眼,我背起琴包走出病房,临出门时,听见于木胜道:“姐,病号饭太难吃了,晚上给我带你最拿手的炸茄盒!”

我无语,默默地竖起中指。

不放心臭小子的伤势,询问主治医生确定不会落下后遗症,我走出办公室,恰好看见走廊尽头宋知衡和一位女病人在说话。那女人背对我而站看不到样貌,但身形高挑纤细,披着又黑又长的直发,和记忆中某个身影几乎完全重合。

该不会一连碰到两个熟人吧。

我闪身躲进消防通道,下意识地抓紧琴包带,遥遥望去那一端的宋知衡。刚才针锋相对,我没心情留意他的变化,现在肆无忌惮地打量他,却发现他好像也没太多变化。

有人说,岁月是一把猪饲料,谁吃谁知道。依我看,岁月作用到宋知衡的身上,倒像瓶精华液。

褪去青涩稚气后,他的五官显得更加棱角分明,少了几分柔和,多了几分冷峻与硬朗。本就深邃的一双黑眸,似乎也历练出能洞察人心的锐利目光。回想起不久前的对视,如果再持续几秒,估计我会先败下阵来。

当年,我最先爱上的是宋知衡的眼睛,现在,它似乎仍是我的软肋一根。

想想实在好笑,自嘲的笑声溢出齿缝,远在那头根本不可能听见的宋知衡竟如同得到感应般,突然抬眸朝我这边望过来。一阵心紧,我旋即没入黑暗之中,等了不知多久,再探头,他们已不在原处。

2

最近,气温一直走高,暖冬征兆明显。

几天时间,寒风凛冽,入冬的第一场雪来得又急又猛,气势像极了突然出现的宋知衡。

湿冷的天气没有风,阴云压得低,雪又下大了。我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皮衣,不是不冷,是已经习惯一到冬天就手脚冰凉,懒得把自己裹成行动不便的粽子。

竖起衣领,加快脚步,一辆黑色轿车无声无息地滑停至身侧。车窗降下,不意外,是宋知衡。他的脸上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连锐利的眸光似乎也刻意收敛了。

“上车。”他说。

有车不坐白不坐,没必要拿骨气和天气较劲。利索地拉动后车门,打不开,我抬脚就用坚硬的军靴头踹了一下,然后绕到副驾驶位置的门外,抱着琴包坐进去。

宋知衡没有立刻上路,双手交叠轻搭着方向盘,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踢坏了,我赔。”翻了一个白眼,我扭头歪向车窗这边,闭目养神。

宋知衡不瞎,不会看不出我不想和他多废话。果然,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安静得我仿佛能听见落雪的声音。我也很满意此刻的心态,犹如静水无澜。直到一段熟悉的旋律毫无征兆地在车内响起。

我不喜欢歌词,认为那是无病呻吟太矫情,我更不喜欢编曲,觉得太花哨炫技巧、不够简练,唯独爱季维方的嗓音。慵懒复古的腔调配上略显沙哑的烟嗓,像冬日午后的一缕阳光,不明媚、不温暖,投洒进老式的轩窗,带着一点点无言的哀伤。

季维方不适合唱情歌,更适合蓝调音乐。

一曲终了,我睁开眼,不加掩饰地讽刺道:“你竟然也听庸俗的流行音乐。”

宋知衡不为所动,直视前方的路况:“你就这么评价自己的作品?”

“我本来就是个庸俗的人,寫不出高雅的音乐。”一只脚踢到了前方的置物匣,我懒懒地靠着椅背,也没看他,“你要是为了向我示好,故意放我写的歌,免了吧。你也别用‘作品两个字来恭维我,这不过是我讨生活的工具。”

“几年前,偶然听到你的作品,说真的,我很意外,没想到你会梦想成真。”

宋知衡没改口,还是如从前般固执,我干笑两声:“你想不到的事情多了。”

他侧目,微挑眉梢:“想不到我会回来?”

“想不到?我从没想过你会不会回来。”干吗解释,莫名地心烦,我说,“我想……”

“不准。”

我也只是友情提示一下而已,满不在乎地掏出打火机,下一刻打火机却被他抢走,扔出了窗外。

“晕,那是季……”我瞪着宋知衡。

“于木朵,坐我的车,第一不准任性,第二不准讲脏话。”他语气坚决,冷冷地转过头来看我,重新升起车窗,调大暖气。

类似的话,宋知衡当年也说过——于木朵,做我的女朋友,第一不准打架;第二不准讲脏话;第三努力学习,考上大学。

片刻后,他又问:“男朋友送的?”

我没开口解释,身体渐渐回暖,睡意也随之而来,索性抱着琴包大睡特睡。

神经衰弱、睡眠差,何况身边还有个宋知衡,我迷迷糊糊地打个盹就清醒了,无话可讲仍继续装睡。感觉到车子停下来,我不得不睁开眼。

路旁有家中餐馆,见宋知衡解开安全带,我下意识地便道:“我不饿。”

“我饿。”说完,他径自推门下车,怕我逃跑似的还回身锁了车。

我一拳头重重地砸在车窗上:“晕!”

被困在车里无所事事,我想起一直忘记开的手机,摸进口袋触到金属的硬冷,竟然是我以为已经被宋知衡丢了的打火机。盯着它发了一会儿呆,我察觉到自己的嘴角上扬,怕被人发现似的我忙抿紧嘴唇,拿出手机。

在川西那种高原腹地,信号时有时无,现在一开机,微信接踵而至。邀歌的直接忽略,采风同行者无关紧要的问候直接忽略,季维方说下周四白正非过生日,在“静空”攒了局,问我能不能赶回来。我回复道“已经回来了”,五秒钟后,季维方就打来了电话。

“你是不是不合群的老毛病又犯了,待不下去,所以提前回来了?”endprint

季维方事儿妈的性格和她迷人的嗓音一点也不契合。我慢悠悠地道明原委,提及于木胜退学,她提醒我,合理妥善地使用暴力。

我哦了一声:“他要是不复学,我不排除把他另外一条腿也打断的可能。”

“那小子能完完整整地活到现在,没缺胳膊少腿,简直是个奇迹。”季维方夸张地说道,而后压低声音道,“公司新签的歌手挺神秘的,一回国就玩失踪。你怎么样,找到给她写歌的灵感了吗?”

“没找到。”我老实地回答。

“一起去的不是有好几个知名词曲作者吗,你们聊聊啊。”

“聊个屁啊!他们歌写得不怎么样,撩妹倒挺在行。”连续两晚半夜房门被敲响的事,我就不告诉季维方了,省得她问东问西。

话音刚落,宋知衡打开车门坐进来,可能听到了我说的话,有些奇怪地瞥我一眼,递过手里的打包袋。我真没想到他这么快回来,慢半拍地接过来,香气扑鼻,好像是我最爱吃的鱼香肉丝。

“你……没吃饭?”挂断电话,我不确定地问。

他重新发动车子,点点头。

“你该不会觉得我会请你去家里吃吧?”我有些意外。

“不应该吗?”

所以,他的意思是念在帮于木胜办理住院手续的分上,于情于理我都应该请他吃顿饭,表示感谢。

冒雪走了一个来回,宋知衡削薄的短发湿漉漉的,耳郭也微微泛红,黑色羊绒大衣的肩头仍有几粒碎雪。视线上移又望回他英俊的侧颜,不知怎的,我想起了高二那年春节,他也是这样顶着漫天飞雪来到我面前,送上新年的祝福与礼物。

那时,他穿着的运动品牌的羽绒服、鬓角的雪花、冻红的脸颊、雀跃的笑容、说过的每一个字,我仍记忆犹新。从未曾试图忘却,谁会忘记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他送给我的礼物,现在我仍抱在怀中,他不知道,最好永远不要知道。

“于木朵。”

我回神:“嗯?”

宋知衡转过头来与我四目相对:“我回来了。”

我该说什么,虚伪地说“欢迎回来”,还是气呼呼地说“关我屁事”,或者云淡风轻地笑,让往事随风而去,尘归尘、土归土……

心绪乱了,我什么也没有说,收回视线投向窗外。

默认了请宋知衡吃饭,下了车,我步行到小区附近的菜市场买菜。茄子、鲜肉、棒子骨、新鲜蔬菜……每买好一样,跟在身后的宋知衡便会很自然地接过去。有摊主八卦,问是不是我的男朋友,长得真帅,真体贴。我扯扯嘴角没说话,反正即使我跟他撇清关系,人家也不一定会相信。

回程的路上,宋知衡接了一个电话。铃声的旋律单调得有些耳熟,像早年我写在英语书上的四小节和弦。我不解地看向宋知衡,他也看着我,神色坦然、从容。我没等他,独自迈步前行,从地上拾了片脏叶子无聊地转起来,雪粒融化,冷得指尖发抖。

没玩两下,叶子就被面无表情的宋知衡扯过去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他又握紧我的手硬塞进他的大衣口袋。

我知道自己力不如人,便没动作,想了想,说:“宋知衡,吃完这顿饭,我们还是当陌生人吧。”

他好像没听到,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让我当即愣在原地。

“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有……”

“不要骗我。”他似能看穿我的小伎俩,含笑俯身,一字一句地道,“于木朵,请允许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叫宋知衡,二十五岁,无不良嗜好,你愿意重新认识我吗?”

我觉得真好笑:“宋知衡,我现在不在你的车里,对吗?”

“对。”

深吸一口氣,我说:“去你的,我不愿意!”

他眸色一暗,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往前走,长腿阔步,我踉踉跄跄几次险些跌倒,用尽全力拽着他停下来。

“宋知衡,你到底知不知道我讨厌你,恨不得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你!”趁他发怔,我迅速抽回手,后退一步,“以前你嫌我爱打人、爱讲脏话、学习成绩差,我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有一大堆的不良嗜好。只有一点变了,那就是我再也不会随随便便地爱上谁了。我不要重新认识你,在我眼里,你就是个渣男!”

“大!渣!男!”

骂到气结也无济于事,积郁七年的怨怒一瞬间如火山爆发,我卸下琴包,冲过去将宋知衡扑倒在地,挥拳一记记击打在他的脸上和身上,一点也不留情,一点也不留余力。

宋知衡没躲,也没反抗,默默地承受着。

渐渐地,不知是雪水,还是汗水模糊了双眼,我体力不支,张开嘴大口喘息,冷空气倒灌,胃开始隐隐作痛。宋知衡似乎对我的不适有所察觉,坐起身张开双臂抱住我,将我紧紧地箍在怀里。

“打够了没有?”

“没有。”

“手打伤了,怎么弹吉他?”

“不用你管!”

他缄默,渗血的唇角噙起浅浅的笑意,目不转睛地盯着我,透出灼灼的光。

必须承认,宋知衡被我揍得挺惨,甚至称得上狼狈,头顶有雪花还沾着落叶,脸上挂了彩,大衣领子也歪斜到一边。比起他,我宁愿心疼我买的菜,它们零零落落地散了一地,打包的鱼香肉丝盒子倒扣,已无力回天。

我推开宋知衡,自己站起来背好琴包,找个没有破的塑料袋,一一拾起散落的蔬菜。有根茄子滚出去老远,我走过去,一位路过的阿婆帮我拾起拍去灰尘,好心地劝慰我道:“姑娘,心里有气,再委屈也得回家撒,男人就好点面子,该给的时候必须给。可千万别再当街动手了啊。”

“我家没这种渣男!”气未消,我恶声恶气地呛回去,没再管宋知衡,直接穿过马路,大步流星地走进小区。

找钥匙开门时,我才注意到自己的手背也蹭破了皮,血迹凝固。手指通红早已冻僵发木,死活拧不动钥匙,我将手收回来哈口热气,一只大手突兀地横插入视线,帮我把门打开。我愣怔了一下,宋知衡已率先侧身迈进屋,倒也没再往里走,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的地垫上。endprint

没力气再打他一顿,我自顾自地弯腰换鞋,有点想笑。雪后菜场的地面泥泞,我穿高筒军靴又不怕脏,可宋知衡那双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皮鞋却遭了殃,布满泥点子、雪粒子,脏得根本没法看。

“帮我找双你弟的拖鞋。”

他不仅不客气,还挺会使唤人,我怎么可能会照办:“没有,于木胜喜欢打赤脚。”说完,我趿着拖鞋,拎着菜直接走进厨房。

我家虽然不像猪圈,但绝对不算干净、整洁。我只会做饭,并不热衷于料理家务,东西收拾得太规矩,要用的时候反而容易找不到。自从于木胜上大学住校后,我更乐得轻松,怎么舒坦怎么来。

宋知衡能忍耐穿着脏鞋走一路,我就不信,他还有勇气不穿鞋就踏进我乱七八糟的客厅。

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宋知衡爱干净,校服、运动鞋永远洁净如新。以前,他陪我去吃路边摊,头一两次全程如坐针毡,任凭我怎么威逼利诱也不肯动筷子,后面慢慢适应了,仍改不了一坐下来就擦桌子,用滚水涮洗碗筷的习惯。我笑他有洁癖,他嫌我不讲卫生。

性格大相径庭,出身天差地别,我和他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许从一开始在一起就是个错误。

十六七岁时,爱得骄傲狂放,常常误以为自己是强者,无所不能。

到最后遍体鳞伤,其实,也怪不得谁。我打宋知衡,骂他渣男,不是觉得爱错人,替自己不值,而是气他的不告而别。爱了就爱了,分手就分手,你可以给我一个句号、感叹号,但不要给我一个省略号,令我耿耿于怀好多年。

“药箱在哪儿?”

听见宋知衡的声音,我回过头,想不到他还真有勇气卷起裤腿,穿着袜子就走进屋。大衣也脱了,里面穿着灰色的毛衣,露出挺立的条纹衬衫领子,看上半身像居家男人,看下半身像准备下河摸鱼,不伦不类有点滑稽。我想笑,他却没有丝毫不自在,一派平和。

“没有。”

这是实话,我和于木胜皮糙肉厚,健康到令人发指,感冒发烧全靠硬扛,一般都会不药而愈。

他没再开口,转身离开,很快我就听到了关门声。看来,他终于忍受不了我的冷漠了,走了也好。我没在意,继续忙自己的,晚上给于木胜改善伙食,中午就煮面对付一顿。炖上大骨汤,我蹲在地上从橱柜里找保温餐盒,听到了开关门的声音。我皱起眉预感不好,宋知衡已经来到身旁,径直拉我起身。

“先擦药。”

“不用。”一点小伤哪那么娇气,我很不耐烦,甩开他的手,“天生带有自愈能力。”

他笑而不语,执着得要命,又抓住我的胳膊,半强迫地硬把我按到沙发上。

家里通常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沙发上也只留出一人的空间,其余位置全部被各种各样的杂物占满。我一坐下,宋知衡见自己没地方坐,索性一屁股坐到茶几上,与我面对面。他拿出刚买的红药水和医用棉棒,托起我的手,低头给伤口消毒。

“疼不疼?”

他的动作很轻,我也很耐痛,但没回答。我被约束在他的双腿之间动弹不得,又不愿盯着他擦药的专注样子看,于是移开了视线。大雪好像停了,阴云散去,天光初蒙,仿佛这一天才刚刚开始。

“老房子呢?”

我一怔,看向宋知衡,他没有抬头,似乎只是不经意地发问。

“卖了。”老房子里的回忆太多,住在里面,人容易抑郁。

“大学学的音乐?”

明明知道我高考落榜,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明知故问,如果是想借机嘲讽,那我奉陪到底。

“读的‘社大和‘夜大。白天写歌,给各大唱片公司寄送小样;晚上背着吉他跑各种酒吧,做乐手、做和声、做暖场。空闲时间也干点兼职,做草台子歌手,给小电影配乐,在地下通道、步行街卖艺……比起你们这些海外名校的高才生,我的‘大学生活相当精彩、丰富。”

话到一半,宋知衡顿住,用一种我读不太懂的复杂眼神凝视着我,似乎有诧异、有同情、有疼惜、有自责,也有苦楚。

撕开一张防水创可贴,我轻松地说道:“宋知衡,收起你的同情心。没有你的每一天,我不知道过得有多好。”

他拿过去,帮我贴上:“不问问我过得怎么样?”

“不想知道。”

宋知衡置若罔闻,仔细检查确认所有伤口均已处理完毕后,朝我露齿而笑:“换你了。”

我不明所以:“干吗?”

他指指自己唇角的伤:“帮我擦药。”

“自己擦。”

我起身,他收紧双腿不准我动,递过来红药水,幼稚极了地仰起脸,抿着唇装无辜。

即使在过去,我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宋知衡。他是天之骄子,每一次为了我而妥协的时候,也总是一脸嫌弃,仍旧保持着少年的骄傲。吵架斗嘴,也一定是我先道歉。换句话讲,那时他脸皮薄,现在是真的厚。

季维方说,我全身上下属拳头和嘴最硬,心最软,最擅长先得罪人再对人好。我情商太低,朋友不多,能交心的就更少。要不是靠季维方他们平时拉拢组局,我基本已经离群索居,告别人际交往圈了。

我也没打算和宋知衡重新认识交朋友,想不通为什么打完他,我还要帮他上药。接过红药水,我自己都愣了一下,却见他一张挂彩的俊脸已凑了过来。

放回红药水,换成酒精棉球,我没好气地道:“擦红药水影响美观。我下手重,你疼也忍着。”

“好。”

我没顾及轻重只图快,宋知衡确实能忍,直接擦酒精不可能不疼,他连眉毛也没抖一下,只直直地盯着我,眸光里再没有显露出什么情绪。没多久,他的手竟很自然地环住我的腰,之后更得寸进尺,两只脚轻轻地踩在我的棉拖鞋上。

“地有点凉。”他说。

“痛你都不怕,怕什么凉。”我没动,以不变应万变。

讨厌宋知衡,却不排斥他有亲近的小动作,这逻辑本身就很矛盾,但我的心里一点也不矛盾。也许玩音乐的人都很感性,不讲逻辑,哪怕现在和宋知衡更加亲密一点,我也不会拒绝。他长得帅、身材好,我不吃亏。

人生的乐趣,就是该享受照样享受;而所谓的恩恩怨怨,该记恨照样记恨。

离得近,宋知衡的小动作不断,伸手扯我耳边的发梢,好奇地问:“为什么留这种发型?”

我烫了个“爆炸头”,问的人多了,回答“喜欢”会被追问为什么,于是我都统一回复:“戴头盔时,发型不会乱。”

他闻言大笑,我横他一眼:“笑个屁啊!眼睛被戳瞎了,我可不负责!”

他像失聪了一样,笑着又问:“待会儿吃什么?”

“面。”

“有我的份吗?”

“没有。”

宋知衡似乎早就料到我会这么不客气,笑意不减,没再多话。上完药后,我回厨房继续忙碌,他接了一通电话,在门口说了句“再见”,便匆匆离去了。

舟车劳顿熬了个通宵,洗脸照镜子时发现自己的眼睛赤红,于是,我早早便躺下了,无奈却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只好抱起吉他来寻找灵感。连弹几个和弦不满意,无端又走了神,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在盯着擦过药的手背发呆,心情顿时又变得无比烦闷。

宋知衡问我想没想过他会回来,我怎么可能没想过。

最初在气头上的时候,想的是,要是再见面,我见他一次打他一次。后来疲于奔命,睡觉的时间都不够,就不怎么想了。以前爱宋知衡爱得热烈澎湃,好像没有他就不能活,其实真正过上没有他的日子,早出晚归、忙忙碌碌,一天天就那么虽然谈不上充实,但绝不单调地流逝着,我活得也挺好,至少很平静。

当年我无法阻止宋知衡离开,同样,现在我也无法阻止他回来。我们的意外重逢更不在我能控制的范围之内。回想起他今天的言行举止,如此纠缠不休下去,往后的日子恐怕也不会太平……

我喜欢平静的生活,讨厌失控!

下期预告:

與年少初恋宋知衡久别重逢,又被决定休学去跑船的弟弟气到爆炸,于木朵心情莫名地烦躁。不想冤家路窄,两人又在“静空”重遇。于木朵被迫听了段他“人傻钱多”的痴情故事后,于是决定“好好”地和他叙一次旧……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