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租者幸福”时代
7月17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了租购同权的规定。所谓“租购同权”,是指购房人和租房人享有同等权益—— 对一线城市而言,最关键的一条即为子女受教育权。这意味着在广州,只要是符合条件的租房人,未来也可与业主一样,其子女享有同等就近入学的权利。
目前广州义务教育入学方式主要为划片区就近入学。一般而言,各地教育部门会优先保障在片区内拥有户籍的业主子女入学;其次为在当地无户籍但拥有房产的业主子女;若仍有多余学位,才会继续分配给在周边实际居住的租房人子女。现有的分配机制实际上造成优质学位向拥有自有房产者倾斜。
新政则改变了之前的做法,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承租人,都可以办理就近入学。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变化,恐怕需要交代一下相关的背景。其一是宏观政策因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今年5月,开始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租金、租期、承租人居住权利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教育权、租金不能随意涨等,广州的版本体现了先行先试的特点。其二是广州本土因素。目前广州在校中小学生的数量在减少,但广州市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却在不断增加,在优质学校的打造上也下了不少功夫。这样一来,优质学位的竞争激烈度有所下降,自然也就为改革腾出了一定的空间。
对于《方案》可能引发的冲击,舆论普遍较为关注的一点在于学区房的价格走势。学区房的核心价值不在于居住,也不在于环境,而在于教育资源。但如果获得教育资源的途径可以不用通过买房,那是否意味着学区房的热度将会降低?面对这一耐人寻味的问题,对楼市风云变幻颇有感触的业内人士也不敢做出断言。但可以预见的是,学区房的租赁市场一定会趋于火爆。
需要看到的一点是,《方案》规定了租房备案的要求。此前,租房逃税现象非常普遍,租赁双方的违法成本都很低。但现在规定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上限由30%提升至40%,给出了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对租客稳定租赁的权益做出了保护。所以,租赁双方的备案动力被调动起来。这样一来,租房市场将会更加有序和规范。某种程度上,房子回归了居住这一核心功能。
从全国来看,广州市政府颁布的《方案》具有绝对意义上的突破。或许,这是政府稳定楼市的一种政策考量,但更重要的是,这是一座城市向人们保持善意的一种表态。居者有其屋,这句古语在今天的内涵已经发生变化,因为居住功能在很多时候变成非核心功能。现在,通过对教育权的平权,租房人士获得了尊严。对于以外来人口为主同时存在教育需求的租客来说,这也算是一种福音。对于广州而言,这是种更为朴实和低调但很可能更有效的人才吸引政策。
当然,现在许下赞美还太过于激进。今天,社会的利益在不断多元化,一项新政推出,即便叫好声一片,在实施阶段,或因为政策考量不周,或因为执行难度太大,总之,从好的出发点到好的结果,中间还隔着千辛万苦的努力。但不管怎么说,只要广州市政府保持开放的姿态,能够站在社会最广泛、最弱势群体的立场上,不断吸收建议和调整政策,租购同权就一定可以落实,一个更有暖意的广州就在不远的将来。
2017.7.19
舆情链接:
《广州试水“租购同权”:用平权作为住房改革切入点》新京报2017年7月19日
《“让租者幸福居住”应成城市共识》半岛都市报2017年7月19日
《推动租购同权,现实依然很骨感》钱江晚报2017年7月20日
【舆情回放】 7月17日,广州市印发《广州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首次提出“让租者幸福居住”的口号。其中既包括租赁住房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成立广州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宏观政策,也包括允许满足条件的租房人群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等微观措施。18日,广州推出5860套公租房,两房一厅月租1500元,7月31日起可申请。
【主流声音】 从全国来看,广州市政府颁布的《方案》具有绝对意义上的突破。或许,这是政府稳定楼市的一种政策考量,但更重要的是,这是一座城市向人们保持善意的一种表态。现在,通过对教育权的平权,租房人士获得了尊严。对于以外来人口为主同时存在教育需求的租客来说,这也算是一种福音。对于广州而言,这是种更为朴实和低调但很可能更有效的人才吸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