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叫马君宛,是外祖父的第五个女儿,自幼与我父亲定亲,完婚后生了我,不久父亲就另娶分居,但没有离婚。她和我父亲的关系已没有夫妻之实,却仍有夫妻的名分,而且又带着我,所以还照样以儿媳妇的身份住在方家。方家的上上下下、老老小小,还有其他亲戚,对我母亲都很尊敬。母亲进过中学,会写小诗,会弹七弦琴,还写得一手好字。我祖父是书法家,对这个儿媳的字很欣赏,常常将一些重要的书稿交她抄写保存。母亲又在京城住过几年,见过世面,所以,亲戚家遇有婚嫁之类的事,常常要请她主持料理。这一切无形中也含有对我父亲所作所为予以批评的意思。
这时父亲在广州那边虽有他自己的另一個小家,与我们母子也还保持着信函联系,还按月给我们寄来二三十块钱的生活费,这在当时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些钱多半被母亲用来补养我的身体。我们依旧保持着大家庭的习惯,全家十来口人都在一口锅里吃饭。男子以祖父为中心,包括教我们这些小孩子的家塾老师,都在正厅吃饭,而女眷则在祖母住的地方旁边一个厢房吃饭,男女之间绝不可以混杂。下人们另有一处,就在后面的厨房里吃,而且要等全家吃完之后。
我家的饭菜比起我常去的几个亲戚家要差很多。为了给我补充营养,等我吃完大锅饭后,母亲会再给我加一个菜,无非蒸一个蛋羹之类,这让那些与我年龄相仿的堂兄妹们很羡慕。
听母亲讲,我出生后只有几个月就得了急性肺炎,那时也叫惊风,严重得很,差点就送了命。当时,縣里郎中都不肯开药方,认为没救了,家里甚至连小棺材也准备好了。最后,母亲不知从哪请来一位“小周四先生”。他的医道一般,声誉也不怎么高,家里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让他试试。没想到,这一试,竟然救活了我的命。他给我开了一个方子,吃了后身体有了好转。后来就一直吃他的药,很快病情大减,一家人都认为我命大。
母亲那时只有25岁。我的病情可把她吓坏了。我那么小,病又那么重,看了医生不见效,她又急又怕又伤心啊。不难想象,所以我的病一好,她就让我给“小周四先生”当义子,以报答人家的救命之恩。可惜我除了后来听母亲念叨过这位救命恩人之外,再没见过“小周四先生”。
我的身体基本复原后,母亲就抱着我重返北京。从这时开始,直到我六岁随母亲又离开北京回到桐城老家,我幼童时期的许多回忆都跟北京联系在一起。
有关北京的一些其他记忆都是零零星星的,也模糊不清。什么看“扁担戏”呀、在北海坐小游艇呀,以及生了病吃药打针呀等等,都是一片混沌。能够最清晰地回忆起来的还是我的母亲。
(摘自《舒芜口述自传》人民文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