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梦林 梁海明
巴基斯坦与中国建交逾60年来关系一直很“铁”。然而,对于“一带一路”和中企投资,不少巴基斯坦媒体在报道中坦承,中企投资并不单纯只是因为“中巴友谊”,也不是对巴基斯坦的“援助”,而是由于“双方利益所在”。可见,互惠互利是中企赴巴投资的重要动因。
但笔者还是想多提醒赴巴投资的中资企业,有些地方需要留意:
其一,中资企业应更多聘请巴当地劳工,以及逐步向巴输出技术,这应是前往该国投资的最低要求。与此同时,中资企业应主动学习并掌握当地的制度和文化,遵守规则,与当地社区形成良性互动,不能忽略当地劳工褔利、安全保障和环保因素。同时,中资企业除了参与该国政府的项目之外,也要考虑更多与当地民营企业合作。只有逐渐为投资所在国的民众所接受、认同,中资企业才有可能发展得更顺利、更快。
其二,中资企业应避免表现出经济、技术上的优越感。无论是国与国之间,还是一国内部,炫耀优越感大都有害无益。例如,美国常以经济、文化上的优越感,从高高在上的角度对众多国家的制度、经济和文化等领域指手画脚,结果遭他国民众诟病、反感和抵制。客观来说,巴基斯坦在科技、经济等领域较中国落后,但中资企业须收起优越感,以平等、友善、互助、合作的姿态,与巴国内民众交往、交流。这不但可对外展现大国国民风范,更可为中资企业到巴投资营建一个更加和睦共处的环境。
其三,中资企业要有胸怀天下的使命感。部分中资企业认为,“一带一路”应为中国利益服务。这种想法和做法,曾经的世界第一大国西班牙、英国都曾有之,美国现在也在干。如果中国模仿之,不但不能走出一条有别于西方的和平发展、携手共进之路,还会令原本对中国有期望、渴求改变当前国际秩序的国家失望,更容易令沿线国家对“一带一路”的动机产生质疑。因此,在巴基斯坦,如果中资企业表现短视,言必谈自身利益,而对对方利益和关切冷漠置之,那么久而久之,巴会视中资企业狭隘、自私,进而对未来与中资企业合作逐渐丧失耐心、信心。
推而广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资企业也应注意上述问题。“一带一路”的理念和定位,不但是探索国与国合作的新模式,也是探索全球治理、塑造另一国际秩序的新模式。因此,中资企业更须有心怀天下、同舟共济的胸襟,在寻求国家利益的同时,尊重沿线国家的风土人情,兼顾共同利益。▲
(作者分别是丝路智谷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丝路智谷研究院院长兼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