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 岳 刘婧仪 赵晨辉
(1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3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 4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300071)
“十三五”期间,我国发展战略仍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为核心,科技与金融相结合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在“十三五”中国经济前进与转型的力量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最具活力与成长潜力的创新群体,将成为重要的推动力。随着《“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出台,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获得更快的发展,但是其融资困难问题仍是社会各界的关注点。
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资产轻、风险高、组织结构不完善的特点且缺乏有效的金融运作模式,因此,传统融资方式并不能为其带来理想的资金支持。例如,大部分企业习惯于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来获得资金,但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失败风险较大且缺少足够的抵押品,无法满足商业银行较高的规避风险要求,因此这并不是其理想的融资渠道。此外,进入证券市场的高门槛也将发展相对不成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拒之门外,通过上市以寻求解决资金问题的途径也难以实施。综合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仍然存在且急需解决。
为此,本文依据天津市科技金融宏观环境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利用其及时性、互动性、全球性和多媒体性的特点,构建了一个新型网络融资平台。该平台不仅打破了时空和信息不对称的限制,还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分类以增强搜索的针对性,从而提高建立投融资关系的效率和成功率。同时,平台的数据库功能不但加强了政府对参与者进行风险监控的便捷性,而且为投融资方提供了信息共享渠道,从而利于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此外,该平台集产品、信息披露、中介等金融服务于一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整合资源并根据其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战略建议与发展规划,引导处于初期和发展期的企业更好地发展。最后,透明的信息化管理、规范的运作流程和参与者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保障了平台的高效运行,进而更加凸显了监督功能。
在经济转型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作用愈发关键的宏观背景下,本文构建了一个集投资融资关系、统一数据库、提供综合性服务以及监管功能于一体的全方位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该平台对于缓解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困境和完成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更为后期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提供了参考。
在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上,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的关注热点。科技金融平台能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通过整合优化科技金融资源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企业管理建设问题解决、投融资各方对接、克服交易各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因此,当前诸多学者对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进行研究。
梁曙霞(2012)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业和金融支持应与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的融资需求相结合,以建立行之有效的金融支持系统。张帆(2014)剖析宏观政策环境因素的不足,提出应充分发挥政府对于科技金融的引导、扶持、监管等职能,促进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平台的建设。陆珺花(2014)分析了现有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局限性,提出应针对平台的易用性和开放性,通过加强垂直搜索和自有信息库的建设提升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效率。李经路(2014)梳理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机理,分析现状,指出应从完善制度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健全营运管理三方面入手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效率低的问题。许爱萍(2015)提出将拓展银行网络、建立法律体系、构建融资和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整合,通过建设互助联盟以达到促进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目的。束军意(2016)将众筹模式和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相结合,探讨了如何应用新的商业模式解决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融资问题。
本文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梳理与总结,发现现有针对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参与主体的作用、平台的功能、运行机制的构建以及给予政府的政策建议。由于各地科技金融的发展现状不同,通用性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方法在不同地区的实施效率也各有差异,因此,建设具有地区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所建立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即是结合天津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实际情况为天津地区量身打造的新型科技金融平台。
2015年底,天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的若干意见》,针对“十三五”期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出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基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天津市将全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财政每年将统筹投入15亿元,并实施“小壮大”、并购“双百”等工程,全力加大财政扶持与工作推动力度。天津市积极促进科技与金融的全面融合,努力建设全国产业创新中心和国际创新城市,这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带来契机。
同时,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的方针,加快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及金融配套政策,天津市政府开展了一系列有助于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与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共同推进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工作。二是建立天津市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18个平台分布于天津市各区县,主要为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咨询、财务分析、法律援助、银企对接等服务以帮助企业融资上市。三是以天津科技金融中心作为试点,利用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的企业集聚与资本集聚效应,探索实现科技金融创新服务新发展的途径。四是以政府为主导成立天津科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等一系列协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公司和机构。
根据天津市2016年1—12月份科技型企业认定情况通报,截至2016年12月底,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共达88 012家,规模过亿元的企业累计达3902家。尽管天津市政府采取各方面措施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但其发展仍面临三方面的问题。
1.投融资各方信息不对称。天津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较多且经营范围较广,但与科技金融相关的网站所能提供的信息量却不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成正比。例如天津科技网和天津科技金融研究院的网站主要介绍天津市的相关政策、涉及科技金融的新闻以及相关工作成果,对于科技型企业则只是简要介绍并统计数量,缺乏详细资料与介绍。因此,相关网站可以作为单方面协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我调整发展的工具,却不能为企业与潜在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进而导致了投融资各方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于投资方来说,缺少了解可投资目标企业的渠道,难以获得目标企业的具体情况;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缺少潜在融资对象的信息而无法主动与投资企业进行联系。因此,本文认为,信息不对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融资的最大障碍。
2.时空限制。以天津科技金融中心举行的“全国投资者见面会暨定向增发路演说明会”为例,这种新形式的投资者见面会可以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全国各投资机构之间的联系并促进信息交互,有利于扩大融资渠道。但是,有意投资的企业可能不止一家,甚至不局限于天津市内,协调路演时间则成了一个必然存在的问题,同时,外地企业派专人参会也存在成本问题,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能因时间与地域限制而失去潜在的投资者,路演说明会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此外,天津设有多个新兴产业园区,利用“互联网+”的产业集聚效应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但是已经成立的科技企业却因地区限制而无法享受最新的产业园区福利。另外,天津市科技型企业数量庞大,经营范围较广,新兴产业园区又多设在郊区且相距较远,这样易造成科技型企业因园区地理限制而相互割裂、信息交流不畅等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总体发展,不利于形成一个整体的科技型企业网络。
3.缺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统一管理。天津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遍布各区县,但当前缺少一个统一记录企业资料、发展状况和融资需求的数据库。多个相对独立运行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很容易造成信息割裂、资源整合度不强的问题,同时,政府也无法帮助每个科技型中小企业寻找匹配的投资方,从而降低了平台的服务效果和融资对接的成功率。因此,使企业与投资方之间建立主动的互动联系对于促进双方的发展至关重要。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庞大且企业资料无法实时更新,政府缺乏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仅在企业注册时进行一次审核,无法及时发现利用企业空壳骗取政策优惠的情况,这都不利于天津整体经济的发展。
根据网络融资服务平台的需求方、供给方和第三方要素分析,本文将平台的参与者分为政府、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方,并创新性地加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主体之间的具体关系可见图1。
1.政府。政府是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内特殊的参与者,其作为平台的发起者和监管者,不仅要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还要监督平台参与者行为和平台运作流程的规范性。此外,政府是相关政策信息、新闻报道和其他需求服务的供给方,也是能通过发行国债方式解决科研经费的需求方,更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投资方搭建沟通桥梁的第三方。
2.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网络融资服务平台的主要需求方。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通过平台获取所需的知识、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与各投资者建立交互的直接联系,并通过路演、财务报告、发展计划等方式获得投资企业的资金支持以解决融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只是一个融资需求方的代表,其他的需求方还包括高校科研项目和国家科研机构等,本文之后的讨论均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例。
3.投资方。投资方是网络融资服务平台的主要供给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资源。这里的投资方不仅仅局限于银行、风险投资、债券投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传统意义的投资机构,还包括私募、众筹、行业协会、科技型信贷项目评审机构、政府主导的投资机构或公司、企业、科技资本市场甚至是个人投资者。扩大投资方范围可以充分整合融资资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投资资金。
图1 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参与者示意图
4.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是本文所建立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区别于以往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创新点。由于大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不具备完整的公司内部结构,一些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网络融资服务平台的纽带,可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法律、财务、战略咨询、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源等服务,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同时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平台发布有关科技金融的新闻报道、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保证了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科技金融宏观环境。除此之外,第三方服务机构还可以根据平台数据库的统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成功融资案例和行研报告,帮助企业了解行业现状,调整经营战略。
由于天津市科技型企业数量庞大,本文按照一定规则将企业进行分类,这样不仅有利于政府和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还有利于投资方有针对性地根据目标分类搜索潜在的投资对象,从而提高平台运行的效率和投融资方对接的成功率。
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可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分为15个类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方法是一种普遍使用的分类法,其覆盖面广且分类细致,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明确认定企业类别,同时也方便投资者寻找目标企业。但是科技型企业在各类别中分布不均匀,如批发和零售业类别中不易产生科技型企业,可能出现没有可投资企业的情况,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类别中则会出现科技型企业扎堆的现象。因此,如果没有更为细致的划分,投资者依然无法快速定位目标投资企业。
2.按照天津科技统计年鉴的技术领域划分。根据《2015天津科技统计年鉴》可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分为11个类别。按照天津科技统计年鉴的技术领域划分符合天津市的地区特点,避免产生科技型企业在各类别中分布不均的情况,同时也方便政府跟进和监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有针对的政策研究和更新统计。但是这种分类方式会产生公司产品重合的现象,比如电子信息技术和现代交通就有可能出现公司类别重合,导致公司分类不清晰,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平台分类的效果。
3.按照企业生命周期分类。按照企业生命周期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分为初期企业、成长期企业和成熟期企业。这种分类方式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不同阶段的需求特点选择不同的投资类型,如初期选择天使投资,成长期和成熟期选择债券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方式,投资方也能更有针对性且快速有效地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但是,由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临界点没有客观存在的指标,不同企业的资本情况不同也不能设定可量化的标准,因此对于企业生命周期的界定并不规范,按这种分类方式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划分工作造成困难。
本文所构建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的运行流程主要分为三部分,即投融资各方注册审核、路演投资与对接以及建立投融资联系,具体运行框架可见图2。
1.投融资各方注册审核。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在平台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信息登记,包括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 (按照上述分类方式进行选择)、未来1—2年和5年的经营与战略计划、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历史信用记录、上市目标以及能够证明公司经营状况和科研实力的材料。其中材料需涵盖公司的审计报告、财务现金流水、注册资金、已授权专利、重大研究成果、已发表期刊论文、科研人员数量以及研发和科技经费支出。平台应根据可量化的指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监督,决定企业是否注册成功。
投资方也需要向平台提出注册申请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注册资本、主要经营范围、投资能力、审计报告、现金流水、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历史信用记录和对投资对象的要求等。平台对投资方的注册要求进行审核,决定投资企业是否注册成功。
2.路演投资与对接。注册成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进行项目申请和融资申请,同时需要提供详细的融资项目计划,并规划路演将融资项目更好地展示给潜在投资者。
图2 网络融资服务平台运行流程
注册成功的投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目标方向,有针对性地搜索和浏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基本信息。需要注明的是,在此阶段投资企业只能看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部分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范围、信用评级和历史信用记录、1—2年的经营与战略规划、企业科研成果数量以及融资项目的路演规划。如果投资企业对项目感兴趣且有意进一步深入了解,可以为企业的路演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其路演基金存入账户,并获得查看该企业全部资料的权限。投资以获取查看权限可以防止企业之间恶意查看竞争对手的公司资料,有效地保障企业的信息安全。
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足额路演基金后即可与各个投资企业商议路演时间和地点,并进行路演展示以获得投资者的最终投资。投资机构可以选择亲临现场或网络直播的方式参与企业的路演活动,其中后者打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避免因为空间距离远成本高或时间难以协调而使投融资各方丧失沟通、联系的机会。
3.建立投融资联系。路演结束后,投资机构可以决定是否进行最终的投资,中小型科技企业也可以直接与投资机构建立联系,进行深入的沟通。对于成功建立投融资关系的企业和机构,政府可以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和政策优惠,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政府也应对投资机构进行一定的风险补偿。
1.对投融资建立过程进行监管。我国现有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主要特点是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主体,代表政府管理融资平台的运作,行使平台投融资职能和统筹资本运作,而本文构建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的参与者之间则相互独立。通过将其与现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比可以看出,本文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对投融资建立过程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平台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平台运作的规范性。但是,现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承担了极大的信贷风险,其主要原因在于各主体在平台中的操作不受限制且未按照市场化规模运作。政府有可能会干预融资平台的运行,投资主体或融资项目的选择也极易被政府意志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偏好左右。以房地产行业为例,地方政府倾向于对房地产行业进行集中投资,并将土地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但该选择很有可能缺乏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现状和经营数据的考虑。一旦房地产行业不景气,此次投资行为将会失败,向银行的贷款便成了坏账,这不仅会造成银行系统的金融风险,还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甚至会导致宏观经济波动,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本文的网络融资平台的参与主体间互相独立,政府只是作为平台的发起者和监管者来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源与政策支持,但并不参与到投融资双方建立沟通联系的具体过程中,既不会帮助投资者选择目标企业,也不会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指定投资者,是独立于网络融资服务平台运行流程之外的第三方。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投资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公平竞争,企业信息公开透明,相互监督又同时被政府实时监管,极大地减少了恶意骗取政府优惠政策行为的发生。第三方服务机构则作为整个平台的服务者,同时也是与其他主体非利益相关的监督者。因此,网络融资服务平台的四个参与者通过同类内部监督和互相监督,形成了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进而保障了平台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其次,现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息不透明,缺乏有关部门发布权威数据披露融资平台的资产状况,建立投融资关系的整个操作流程也未达到完全公开。投资者不仅无法获悉企业的具体情况,也无法对投资的资金进行实时监控,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资金的使用和周转效率,甚至威胁到资金安全。
本文以互联网和计算机系统为依托,利用互联网的及时性和互动性特点使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了所有流程公开透明的功能。不仅政府能对整个过程实施监管,了解投融资方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平台的所有参与者均可实时跟进资金的动向。同时,每一笔资产变动都会在网络融资服务平台留下记录,避免发生投资中断、无理由撤资、企业没有专款专用、骗取投资资金的情况,从而保障了资金的安全。
本文所构建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能够基本实现对参与者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和管理,这不仅弥补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缺陷,也极大地保障了平台运行的有效性,实现了平台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融资困难的目标。
2.建立统一的数据库。投融资方在平台的注册信息可以构建一个相对完整的数据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方的数据库包含了所有企业的基本信息、信用评级、科研成果、发展状况等。计算机数据库可以克服企业数量庞大的困难,增强了各方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管理和实时监管的便利性,也利于政府针对问题及时提供相关的帮助和政策调整,同时也能将全市的科技型企业数据整合,避免发生因地理限制而将各区域的企业分割的情况。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以在平台内寻找到合适的企业进行打破空间限制的产业集聚和信息资源共享,达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此外,平台也可以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情况向投资者进行选择推荐,从而提升投融资匹配效率。
在投资机构方面,数据库记录了投资企业的投资能力和需求,一方面便于政府对投资机构进行管理与风险控制,防止投资机构恶意骗取政策优惠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中小型科技企业也可以更好地了解潜在投资者,根据投资机构的投资偏好、产业分类、投资规模等有针对性地主动与投资者建立联系,扩大投资者数量,同时在确认是否建立投融资关系的时候进行双向选择,根据投资者的信用评级和投资能力选择是否接受投资。
本文构建了一个具有数据库功能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不仅可以形成信息共享环境,也可以为之后投融资项目的对接和匹配提供借鉴经验,更可以通过统计数据与信息的研究报告帮助企业了解行业现状,调整经营战略。
3.提供综合性服务。本文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不仅局限于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投融资关系,还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性服务。该平台集产品、信息披露、中介、政策、财务、法律等金融服务于一体,不仅刊登优惠政策、财经新闻、最新法律法规等规定、各大交易所上市信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整合各种资源,还可以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提供相应的战略意见和发展规划,引导处于初期和发展期的企业更好地发展。此外,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也可通过平台向第三方服务机构直接寻求帮助,从而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4.建立投资与融资对接。本文中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能够高效地实现投融资各方的无缝对接,不仅能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投资机构的投资目标有针对性地实现需求与供给的高度匹配,还能简化中间环节,以提高平台运行的效率和投融资配对的效果。因此,本文的平台可以有效地帮助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积极促进天津市经济的全面发展。
1.扩大投资方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具有风险高、规模小、组织结构不完善、经营时间短、生产经营效率低的特点,不是投资者理想的可融资对象,且传统的投资机构也不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银行贷款是大部分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但科技型中小企业本身的特点难以满足商业银行规避风险的高要求,此外,发展相对不成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盈利能力和资金规模被证券市场的入市条件拒之门外,通过上市方式解决资金问题也难以实现。因此,拓宽融资渠道成为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一大有利途径。
本文创新提出的针对投资者的开放式申请模式极大地扩展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引入了风险投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私募、众筹、行业协会、科技型信贷项目评审机构、政府主导的投资机构或公司、企业、科技资本市场甚至是个人投资者,且并无高门槛的要求,只要基本情况通过后台审核即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因此,本文构建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充分整合和利用了社会资源以避免社会资本闲置,解决了政府不能无限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问题,并且刺激了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的发展,从而能够可持续地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2.打破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本文中构建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是一个综合性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网站的形式打破了空间限制,使得全市的科技型企业成为一个整体而不被地区限制分割,进而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产业集聚的效果。此外,全国的投资机构都可以在平台注册,不仅可以克服跨地区投资信息不通的障碍,还可通过网络操作减少人员出差的成本。
平台内网络直播或视频沟通的方式解决了时间难以协调的问题,可以达到及时有效的沟通,避免了因沟通不畅而造成项目操作或其他损失情况的发生,真正实现了信息的高度共享。
3.打破信息不对称的限制。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不仅能让投资机构直观了解到可能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也能让企业了解到潜在的投资者,双方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有针对性的定点联系。因此,本文打破了之前投融资各方互不了解、信息不对称的限制,从而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解决。
4.提高建立投融资关系效率。网络融资服务平台提供投融资各方的资料,并且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分类,投资机构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或生命周期有针对性地搜索投资对象,提高搜索效率,企业也可以进行有效的双向选择。且所有操作均以电子化形式呈现,免去了纸质材料的传递时间,加快了构建整个投融资桥梁的进程。
首先本文对天津市科技金融的宏观环境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现存的问题和建设网络融资服务平台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之后,本文细致阐述对平台的参与者、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分类标准、平台的运行流程以及构建网络融资服务平台的整体构架。最后,本文分析了平台的创新性功能和优势,并指出平台的创新点。
本文所构建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在利用互联网的及时性、互动性、全球性和多媒体性的特点打破时空限制和信息不对称限制的同时,还通过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分类使得投资机构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或企业生命周期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搜索,从而提高建立投融资关系的效率和成功率。同时,该平台还兼具数据库的功能,不仅方便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监管和对投资机构进行风险控制,还能够形成平台内信息共享的环境,从而方便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投资机构进行双向搜索和沟通,达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然而,本文所构建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仍有需要完善之处,如探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级方式来提升平台搜索和推荐功能,以帮助企业更直观、迅速地找到目标投资对象。之后,本文将对以上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研究,从而建立一个更加丰富完善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
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手段和实现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力量。为此,本文创新性地构建了一个集投资融资关系、统一数据库、提供综合性服务以及监管功能于一体的全方位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旨在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提供思路和借鉴,进而为更好地实现“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添砖加瓦,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略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