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科举制自隋开创奠基,唐宋发展蓬勃,至明清盛极而衰,经一千三百年的风雨岿然不动至清末废除。在中国浩瀚留长的封建历史延绵如此之久的教育与考试选官制度,它的变革涉及到一系列多层面的社会变动。科举制体现了合理的历史客观规律,有其独特的历史魅力。然最终消亡亦必有其历史局限。本文用今人的眼光探讨科举制度,浅析其对现今社会的教育机制的启示。
【关键词】: 科举制度;当代教育;启示
劝学与普及教育
科举的劝学作用曾有诗曰,“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1] 古时读书重学的社会风气异常浓厚,整个社会一片向学风气,“为父兄者,以其子与弟不文为咎;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2]尤其到了明清时期,科举考试更是天下风靡,达到顶峰。此时士子书声不绝于耳,诗曰“孤村到晓犹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3].科举带来积极向学的社会风气,即使偏僻乡村,也是有人挑灯夜读到晓。科举在这里对普及文化教育的贡献,引导社会风气的作用极大。然而科举在普及教育的同时,弊端也逐渐显现。社会趋士成风,许多读书人只以及第为目标,读书纯粹是为了应试;有些及第者为官后只顾一己之私,毫无当初治国平天下为民谋利益的理想抱负。而不及第者又多汲汲于功名,不断参加一场又一场无意义的考试,贻害一生,给国家带来负担。
科举制度中对民间大众来说最有利的就是一种导向作用——提高了人民对教育的重视。在古代,私塾这种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设于民间的幼儿教育机构布及大江南北,除了私塾外还有政府在各地设置的官学。“上有所好,下必甚焉”[4]统治者非常重视与科举挂钩的一系列教育制度,更不用说普通民众了。教育的普及对国民素质的提高起基石作用,建国后的扫盲运动;全国各地各级学校的设立;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行等无不体现教育普及对国家进步的推动作用。
学校与分班
北宋熙宁(1068-1077)年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实行变法,对科举制进行了一番改革。罢诗赋、帖经、墨义。令考生在《诗》、《书》、《易》、《周礼》、《礼记》中选治一经,兼治《论语》、《孟子》。[5]同时,为了实现通过学校培养和选拔人才的目的,突出学校地位。王安石又着手治理整顿太学。具体方法是将太学生分为三等:外舍、内舍、和上舍,人数不一,以考试成绩,平时学业品行作为升舍、应试、授官的依据。徽宗崇宁三年(1104),将三舍法推广至全国,诏曰:“将来科场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其州郡发解及试礼部法并罢。”[6]当时,官僚子弟可以免试入学,而普通百姓却必须经过层层考试选拔才可入学、升舍、授官。这种取士办法遭到人们批评“利贵不利贱,利少不利老,利富不利贫。” 最終统治者不得不宣布“罢天下三舍法”[7]
北宋之三舍法猶如当今中学教育之分班制度。在初高中阶段按照学生的成绩好坏依次分为所谓奥赛班,平行班;所谓A层次、B层次、C层次等。这种办法就是少数优等生的公平和多数普通学生的不公平。在师资力量,教师关怀,学校重视程度上各个层次简直天差地别,对于扣上“差班”帽子的同学来说,这是极其悲哀的。虽说上大学只是入社会的一个门槛,并不能代表将来的一切。那为何如此多人在门槛之外就被剥夺了迈大步前进的权利?还有城市与乡村的教育地域不均问题,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都迫在眉睫的需要妥善处理。
借鉴科举三舍法的历史教训,以上种种可谓是贻害不浅,我们应该促进旧制度的改革,改变一成不变陷入泥潭的旧方法旧制度,集思广益,借鉴先进经验,让广大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而不是打着平等口号下的真实不平等。教育是教人成人,分班这个制度使得差生愈差,如何成人?对他们的关注太少,造成了一系列学校与社会问题,酿成恶果后再去重视处理,我们还有亡羊补牢的机会吗?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所长与所短,有些学生学习能力较差,但是动手能力极强,或者有其他的天赋。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多设置不同教育的学校,不一定都要看分数,只要教会他们成人,授以礼义廉耻道德,辨别是非的能力,基本的生活技能,使其不至于在当今社会无法立足即可。目前我们职业学校的增多、人民学习观念的转变以及政府对其投入与关注的加强说明此方法是行得通的。
分路取士
在如何取人,即是分路取士还是凭才取士上,科举制也对我们现在的教育及考试制度有极大的启示。北宋时由于南方士子考中进士的人数远超北方,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北方大臣和以欧阳修为代表的南方大臣围绕“分区取人”还是“凭才取人”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司马光主张分路取人,各个地区必须有一定名额中榜,而欧阳修则主张凭才取人,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以保证考试的公平客观。现代的考试制度也面对着类似问题,如果仅仅凭才取人,那么北上广等地接受优质教育的学生,岂不是全部要上各大名校?而教育实力相对薄弱的偏远地区学生,就只能在二本大专之间挣扎。如果分路取人,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注意各省份间的名校名额分配,保证其教育落后省份的考生利益,有利于充分发掘优秀人才。从长远看,还可以提高落后地区经济和教育的发展,利于国家稳定和谐。按照欧阳修的凭才取人之说,则有可能忽视了教育落后地区的优秀士子,导致“陋劣幸进而英雄失志”[8]甚至引起地域之争。明朝洪武三十年(1397年),科举会试后发生的南北榜案,即是这样一场残酷的科举案件。[9]此事后,明朝的科举考试与录取发生了一次重大改革:科举考试的成绩,按照其籍贯地域不同而分南北两榜进行排名,分别录取后再统一参加殿试,这种制度不但沿用至明清两朝,今日的高考、考研中的“分区划线”与之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科举的分路取人,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围绕大局做出的更有利的选择,在当时时代背景乃至今日的历史国情下也是契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科举之风盛行,带动了古代书院与学校的发展,各地的官学私学兴盛,全国学风之盛可见一斑。在今日则保证了学风不堕,最大程度均衡稳定了各地域的教育,更有利于我们对现今的教育制度进行改革。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一千三百年的实践证明,依靠科举制选拔人才对中国封建王朝而言远比其他任何国家的选才制度更为有效。科举制在满足了统治者的内在需求的科举制度的废除也是顺应历史潮流,并且其考试精神的内核也被现代考试制度所吸收并沿用。目前的教育体制获得了广大人民的大力支持。它的存在是维系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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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綦晓芹. 科举[M]. 重庆出版社, 2007: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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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海峰. 中国科举史[M]. 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 2004:191-191.
[7]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一 选举考四举士.中华书局.2011.
[8]綦晓芹. 科举[M]. 重庆出版社, 2007:97-97.
[9]赵子云. 明初“南北榜案”[J]. 江苏地方志, 2000(3):59.
作者简介:何伶,1993年8月29日出生,男,汉族,赣州市信丰县人,现就读于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6级中国史专业。主要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