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根据同治九年《南昌县志》关于灾害的记载,以县为空间单元,对唐至清代(AD785—1870)1085年间南昌县地区的洪涝、旱灾和饥荒等疫灾进行梳理。以时间为序列,对南昌县灾害按朝代、季节进行初步研究。根据研究的需要,借鉴《清代皖北地区洪涝灾害初步研究》一文,对南昌县地区洪涝灾害进行等级划分。最后结果表明:自明清方志中有系统灾害记载后,南昌县地区灾害发生具有较少、连年的特征;其洪涝灾害的类型以涝、偏涝为主。上述洪涝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形,说明南昌县地区属于典型的“非积歉之区”。
【关键词】: 南昌县;灾害;AD785—1870
灾害是能够给社会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事物总称。灾害不表示程度,通常指局部,可以扩张和发展,最后演变成灾难。自人类诞生以来,灾害就像是人类的影子,总是与人类相伴而行,即使科技高度发达、医学空前进步的今日,灾害仍然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大敌。因此,反思历史,探讨灾害流行的历史规律,对于今日南昌县地区的灾害防范和人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均具有现实意义
南昌县位于江西省中部偏北,隶属南昌市,是全国著名的商品粮基地、渔业重点县,享有“江南粮仓”、“鱼米之乡”等美誉。南昌县历史最远可追溯至公元前202年汉大将灌婴筑城建县。
一 南昌县灾害流行的时间序列
(一)唐朝(AD618—907)
唐朝时期灾害记录水灾共有5条(除水灾外4条旱灾记录,因水旱引发3条饥荒记录)
(二)宋朝(AD960—1279)
北宋时期灾害记录水灾共有4条,南宋时期共有7条灾害记录水灾(除水灾外8条旱灾记录,因水旱引发3条饥荒记录)
(三)元朝(AD1206—1368)
元朝时期共有10条灾害记录水灾(除水灾外1条旱灾记录1条饥荒记录)
(四)明朝(AD1368—1644)
明朝时期共有33条水灾记录(其中除水灾外14条旱灾记录引起5次饥荒)
(五)清朝(AD1644—1911)
清朝共有30条记录水灾(除记录水灾外3条旱灾记录,并因水灾引起1次饥荒)
以上显示自唐至清(AD785—1870)1085年间南昌县水灾发生的朝代变迁情况。其总体特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唐至明时期水灾发生频次呈现上升趋势,另一方面明至清时稍有下降。但综合考虑南昌县水灾灾害整体处于上升趋势,且明清是该县水灾发生最多的时期。
二 南昌县灾害流行的时空变迁
(一)灾害类型
见于《南昌县志》主要有洪涝、旱灾与饥荒、地震、雪灾、火灾、疫灾、雨雹、蝗灾八种类型的灾害,表一是对于灾害类型分类及所占比例介绍。
表一显示洪涝频度为57%,旱与饥荒为27%,地震为3%,雪灾为2%,疫灾为2%,雨雹为4%,火灾为2%,蝗灾为3%。根据以上南昌县不同朝代各灾害所占比例,可知洪涝灾害占据了南昌县灾害的绝大部分。
(二)连年分布
灾害的连年发生常被作为衡量灾害水平和规模的一项重要指标。公元785-1870年间,南昌县共有24个洪涝灾害连年发生时段。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两点结论:第一,首次发生连年灾害为宪宗元和二年秋(807)年之后,此前22年并无连年灾害发生的记录。第二,24个时段合计67个年次发生连年灾害,发生连年灾害的頻率为16%,即100年发生十六次连年灾害,足见灾害发生頻率还是颇低的。但24个连年时段有18个发生于明清时期,此时段发生连年灾害的頻率为4%,即100年中有4年处于连年灾害时期。
(三)季节变化
根据上述灾害时间序列统计,唐代至清代(AD785—AD1870)的1085年中,南昌县共有灾害年份156个,疫灾频度14.4% ,即平均7年間有1年发生灾害。由于一县数据较少,故本文将各朝代灾害综合考量,在156条灾害记录中,春季有13次,发生頻率为8.3%;夏季次数最多,发生頻率为34.6%;秋季次之,为27次,发生頻率为17.3%;冬季最低为10次,頻率为6.4%。另外季节不详记录有52次。以上数据足见灾害流行的季节变迁,之所以夏季是灾害发生頻率最高的季节,气候条件的影响当为主要因素。
(四)南昌县洪涝等级划分
根据《南昌县志》[2]有关洪涝灾害记载,并结合《清代皖北地区洪涝灾害初步研究》[1]一文,对南昌县洪涝灾害进行等级划分。
可看出南昌县洪涝等级划分,1级洪涝有23次,发生频率为27%;2级洪涝有37次,发生頻率为44%;3级洪涝有23次,发生頻率为27%;4级洪涝有2次,发生頻率为2%;可见,南昌县地区以2级洪涝灾害为主,3级次之,4级特大洪涝灾害发生较少。
三 结语
本文在广泛借鉴和吸收学界关于灾害历史研究的基础上,以《南昌县志》[2]为研究主体,以时间为轴,对唐至清(AD785—1870)《南昌县志》[2]中记载灾害祥瑞进行梳理,并结合洪涝灾害等级划分研究成果,对南昌县地区的洪涝灾害进行分级处理。
这一方法虽谈不上事事都能“金科玉律”,但它同样弥足珍贵在于解决了目前学界在南昌县区域有关疫灾研究的空白。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学界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创新,提出更具创新性的研究方法和解决对策,从而推动南昌县地区历史灾害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从时间序列对南昌县地区灾害按各朝代进行梳理。并得出明至清时虽稍有下降,但南昌县灾害整体处于上升趋势,而且明清是南昌县灾害暴发的最频繁时期。
其次,南昌縣灾害发生的季节以夏秋两季为主,尤以夏季表现明显。“据王静爱等研究,清代中后期各流域水灾受灾年平均的月动态变化的共性是峰值区域出现在6- 9月份。”南昌县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夏季降雨丰富,加之境内以丘陵为主地形,故是洪涝多发季节。
最后,见于《南昌县志》[2]的灾害共有洪涝、旱灾与饥荒、地震、雪灾、疫灾、雨雹、火灾、蝗灾八类。结合《清代皖北地区洪涝灾害初步研究》[1]一文,对南昌县洪涝灾害进行等级划分。得出1级洪涝有23次,发生频率为27%,2级洪涝有37次,发生頻率为44%;3级洪涝有23次,发生頻率为27%;4级洪涝有2次,发生頻率为2%;可见,南昌县地区以2级洪涝灾害为主,3级次之,4级特大洪涝灾害发生较少。南昌县洪涝灾害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体而言不外乎从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两大因素考虑。
参考文献:
[1]、陈业新:《清代皖北地区洪涝灾害初步研究》[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2009年, 第24卷,第24页。
[2]、同治《南昌县志》
作者简介:万慧俊,1990年12月3日出生,男,汉族,江西余干县人,现就读于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6级中国史专业。主要研究方向:历史地理、城市区域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