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琳
【摘要】:艺术品与艺术商品是相近且又相異的范畴。艺术品泛指由人们创造的具有审美特质的物品,是人的审美意识的物化形态;艺术商品则是指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之后的艺术创造物。艺术品与艺术商品都具有价值。创造艺术商品的最高价值,是繁荣艺术市场,发展艺术产业的需要,也是不断提升人民大众审美文化素质的需求。
【关键词】:艺术品;艺术商品;特征;相辅相成
艺术品与艺术商品并非格格不入。审美价值居高的艺术品,其商业价值也应当居高。一些优秀的艺术作品既可以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同时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成功的艺术家往往会获得艺术审美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双赢。艺术品具有鲜明的特征:精神性与审美性并重;娱乐蕴于审美之中;精神性大于功利性。艺术商品除应具有艺术品的一般特征外,其中不少还具有一些相迥异的特征:娱乐性重于精神性;装饰性重于艺术性;复制性大于原创性;赏玩性大于审美性。
艺术品审美价值的获取主要在于艺术家经过精深的审美创造,获得了人们对其艺术品审美含量的认同,以及审美水准的首肯;艺术商品的商业价值则主要在于通过市场的运作,使其获得相应的收益,从而具有了一定商业的和经济的价值。艺术商品既包括审美价值和文化价值,也包括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商业价值,而艺术商品的最终价值,则是二者的总和。
一般来说,艺术品理应在其艺术的审美价值与精神含量方面具有较高的价值;艺术商品则一方面应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价值,另一方面又应当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即能够获得较大的市场效应。艺术商品是商品,同时又是艺术品,但一般来说,即使成为艺术商品,其艺术价值的持续显现也是必然的。
艺术品走向艺术商品的基本通道是艺术生产,艺术生产在当代社会进程中具有积极的意义。其一,为社会提供大量的艺术商品,满足人民大众不断提升的精神文化需求。但是,由于社会物质生产与艺术生产的相对不足,使得公益性艺术活动具有很大局限,难以满足人民大众不断增长的精神与审美文化的需求。因此,将大量艺术品转换为艺术商品,是促使艺术品走向大众、获得更大社会效益的基本途径。其二,激活市场,推动社会经济的增长。在当代,许多文化活动已经与经济发展融为一体,促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艺术生产与艺术营销的创新将会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其三,通过艺术生产,能够使艺术生产者证实和实现人的本质。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详尽地论述了社会生产活动与人的本质的关系,其中当然也包括艺术生产。
在艺术产业获得迅猛发展的当代,艺术品大都要进入市场,成为艺术商品。由艺术品转换为艺术商品,需要经历一个转换过程,即,将非经营性的艺术品推向经营的领域,将非经营性的艺术品推向经营的领域,将非营利的艺术品制作转换为艺术商品的生产。这一转换虽然在艺术品制作或艺术商品生产的基本形式上并无大的改变,但作为艺术品实物则已完成其价值实现的重大转变,由不具有经济价值而具有了经济价值。与此同时,艺术商品仍具有审美价值。或者说,艺术商品的价值既包含经济价值或商业价值,也包括审美价值,甚至还含有教育价值、认知价值等文化价值的因素,其经济的和商业的价值主要是以审美价值和文化价值为基础而生成的。由艺术品转换为艺术商品,获得更高的价值,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商业价值的创造与实现是复杂的。其中,包括艺术家的创造才能、艺术家在长期艺术活动中所获得的社会地位与声誉,以及艺术品在社会与大众接受方面的影响力等。除此之外,还包括以下多种因素:第一,人民大众的喜爱。人民大众对于艺术的接受一方面可以通过公益性活动来实现,但为了获得更多、更优质的艺术享受,人们还会通过市场购买艺术商品或艺术服务。人民大众的喜爱与否,常常是决定某件艺术品商业价值高低的重要因素。第二,权贵人士的推波助澜。在市场流通过程中,权贵人士的推崇将会驱使艺术品成为特殊的商品。从艺术家到艺术经纪人,再到权贵人士,通常会形成艺术品商业价值的倍增,此时的艺术品已主要担当礼品往來的重任。第三,投资者行为。近年来,由于社会市场形态的变化,人们将视线更多的转移到艺术投资方面来。其中,有人采用传统的对于艺术品的买进与收藏,从而使艺术品直接转变为艺术商品。第四,收藏者保存。艺术品真正收藏者只是少数人,他们基于自身对于艺术的挚爱以及经济实力,收藏自己喜爱的艺术品,有的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且不乏高端藏品,其规模和总量也已达到令人惊叹的程度。当然,这些收藏家也不排除实施一定的投资或市场的经营行为,但其收藏则是第一目的。艺术品向着艺术商品的转换是大多数艺术品的必然归宿。其一,艺术品成为艺术商品,能够获得更大的受众,实现其最大的传播效应;其二,艺术品只有成为商品,才能够使艺术家得到收益,获得艺术再生产的能力;其三,艺术品成为商品,便作为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构成,促使国民经济获得更快的增长。
作为具有一般市场经营特性的艺术生产,一方面具有与物质生产同样的属性,同样应当争取实现物质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艺术生产如果不顾及艺术生产的精神性要求,一味追求利润的增值,就会使艺术堕入低俗与腐朽的泥潭。
当艺术活动与商业联姻,其效应必然是双刃剑。其积极意义在于促进艺术市场的繁荣和满足人民大众对于艺术的渴望。而当艺术品成为艺术商品,也会产生与人类文化精神相反的因素,负面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其一,对于艺术品内在审美特质的消解作用。其二,对艺术家创作倾向和审美创造能力造成冲击,以及对世人视为神圣和为之崇仰的艺术审美理想的消解。其三,对艺术接受者的不良影响。
判定艺术商品价值的高低,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艺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有用性,艺术商品的价值则是它同其他商品进行交换时所依据的量的标准或尺度。艺术商品的价值判定不能完全依据社会的必要劳动时间,这是由艺术生产者的特殊规律决定的。
综上所述,从艺术品到艺术商品,从艺术审美价值的呈现到艺术商品的审美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共存,呈现出艺术品最终价值实现的必然途径。在这一进程中,艺术品的审美价值既可能得到张扬和放大,也可能遭到消解或弱化。具有时代精神的艺术家和企业家,应当科学地把握艺术与市场的关系,实现艺术与市场及其产业的内在连接与共生共长,促进艺术品审美价值与艺术商品综合价值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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