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自2009年8月至今已成立28家,自从成立以来,以其灵活的贷款方式、简单的贷款手续、灵活的贷款时间、较快的贷款速度等优点,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资金不足问题,有效的改善了农村和县城的金融服务,对于白银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就今天的小额信贷公司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主要是分析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现状,以及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困境。并且对于所处的困境给出一些解决出路的建议。
【关键词】:小额信贷公司;发展现状;困境;出路
一、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发展现状
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于上世纪90年代在以政府为主导的扶贫小额到户贷款的项目之下成立。200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项目的大力支持下小额信用贷款在该市全面推广,小额信贷公司在全市得到全面发展。甘肃省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服务的主体主要是农户,而该地区农户的业务规模小、经营风险高,贷款面临较大的成本风险。并且,该地区处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户对于小额信贷公司的认识从根本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与商业银行的贷款不同的是小额信贷公司的贷款没有任何抵押担保品做还款保证,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被接受的过程比较缓慢。但是目前该地区的小额信贷公司发展较为迅速,人们对于小额信贷公司有了一些正确的认识,慢慢的了解到小额信贷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区别,看到了小额信贷公司的优点与便利之处。相比较而言,小额信贷公司具有以中低收入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贷款手续简单贷款期限灵活等特点。
白银市第一个小额信贷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至今经过了八年的发展已经发展壮大到28家,这些小额信贷公司遍布在白银市的三县两区。从地理位置上来看,为全市的居民都带来了一些是实质性的便利,但是深入分析后发现,额信贷公司的发展依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大部分客户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比如农民种植业的贷款由于收获期限与贷款期限不相匹配而得不到满足。依然存在贷款成本较高使得贷款利息较高等缺点。现在看来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改善乡村金融服务方式;第二,解决中小企业以及个人业主制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为第三,民间资本提供投资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困境
1、经营成本较高。
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是以工商企业性质成立的,就像其他企业一样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还要缴纳5、56%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并且税后利润分配中股东也要以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金。相比较同样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农村信用社(甘肃省农商银行)而言,小额信贷公司的税金远远高于农信社,农信社的税率是以25%的企业所得税和3、3%营业税金及附加征收率构成。其次,小额信贷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较弱,所以公司自己留存的坏账准备较多,会使得较多这一部分货币无法实现增值。除此之外,小额信贷公司的贷款期限短频率高,人员成本较大也是造成较大的成本的主要原因。
2、监管体制不完善。
虽然银监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相关的对于管理小额信贷公司的政策与管理制度,但是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并没有由中央层面统筹管理,只是由地方政府指导及金融办或者相关机构对其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受到相关文件以及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影响,地方政府对于地方金融机构无权实施有效控制。这在小额信贷公司的监管上是一个较大的问题。
3、公司管理制度不完善
白银市小额信贷的经营都是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的,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不能够熟悉的应用风险控制机制,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在经营中依然处于探索的阶段,所以对于指定的一系列的管理办法都不能很好的遵循。部分公司出现内部管理机制放粗,房贷前信用调查资料不完善,房贷后审查不规范、不全面、缺乏风险评估技术等问题,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其次就是从业人员水平较低,对于公司的财务制度有一定的影响,许多小额信贷公司出现了贷款凭证书写不规范、贷款不记账、会计档案保管混乱,客户资料不完善保管不妥善等现象,这些现象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4、征信体系滞后
小额信贷公司的许多客户是商业银行舍弃的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抵押以及资金实力薄弱的金融弱势群体,小额信贷公司对于这部分债务人的信息不能够全面的掌握,所以不能够有效的风险控制。小额信贷公司的放贷业务员目前只能通过自己的经验判断以及向熟人打听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决定是否放款。有过贷款经历的借款人,小额贷款公司则会通过商业银行进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进行信用调查。由于在贷款前的审核环节缺乏系统的对借款人的信用调查和评估手段,从而加大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经营风险,往往造成一部分贷款很难收回的现象。
三、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出路
1、加大政府支持,拓展融资渠道
目前为止,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并没有享受任何优惠政策,政府应该加快小额信贷公司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步伐,明确金融机构的地位,使得小额信贷公司能够享受优惠政策,从而真正的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如果金融机构能够享受财政税收以及融资方面的优惠政策,减轻小额信贷公司的税收负担,小额公司将提供更好的服务。此外,扩大小额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满足农户借款需求,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可以放宽股东人数限制降低持股比例下限,尽可能吸收民间资本,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实力,以得到更好的发展。
2、强化监管力度
小额信贷公司的成立依据是《公司法》,而公司法对于小额公司来说并不完全适用,小额信贷公司目前只有一些规范性的文件在起着监管作用,法律监管完全是一个空白的状态,这样监管权和处罚权形成实质分离,使监管力度大打折扣,对于出现的一些违规行为,小额信贷公司由于出于利益考虑会时而不管。建议尽快的建立针对于小额信贷公司的法律体系,明确界定银监会和地方政府金融辦事处的各自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双层监管体系。加大对于从业人员的引导和技术指导,有效控制风险,促进小额信贷公司的良性发展。
3、重视内部控制
白银市小额信贷公司的结构并不完善,由于一些小额信贷公司为了节省资金而设立了一些虚职,出现一人多职现象。想要以最少的员工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这样就导致贷款调查、贷款审批等职责被一人担任,从而不利于公司内部控制,贷款的风险上升。建议小额信贷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业务规范与业务隔离,对于贷款调查、贷款的审查与审批、贷款的审计等要专人专岗,明确岗位职责。
4、完善地方征信体系
随着白银市小额信贷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立小额信贷征信系统成为了最迫切的需求。建议人民银行能够在一定的条件下允许小额信贷公司进入征信系统,这样,小额信贷公司在放款时就可以及时了解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一些问题就会得到缓解,比如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问题。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不仅能够较少不良贷款还可以降低调查成本从而减少经营成本,从而促进小额信贷公司更快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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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万应霞(1995.05—),女,汉族,籍贯:甘肃白银,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本科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