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会计与税收关系的双向协调

2017-09-07 07:32黄利平张茹金
中国总会计师 2017年7期
关键词:会计新形势税收

黄利平+张茹金

摘要: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2012年起的“营改增”税收政策与2014年起的新一轮会计准则的修订分别代表着我国企业税收和会计政策的新变化,由于税法不具备弹性而会计准则又因新会计理论的深化不断更新,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税收和会计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二者不协调趋势持续扩大。本文重点研究在新形势下我国会计和税收的双向协调的可行性,提出会计和税收协调发展的思路,共同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形势 会计 税收 双向协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税收体制的改革也不断深化与完善,为增加财政收入总额、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综合国力等做出了重要贡献。而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为培育我国新的竞争优势,国家又持续推出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措施以支持企业的发展。同时,为适应经济的全球化,我国会计准则的修订也进一步跟上了国际会计准则(IFRS)修订的步伐,在此复杂的环境下,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发展呈现出一些不协调的趋势,若两者之间的不协调趋势持续扩大将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阻碍影响。从政策角度上来看,会计信息能够为税收的征管提供基础参考,会计准则的修订能为税收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税收政策的制订对于会计准则的制订又有着指引和参考作用。所以,如何将会计和税收进行有机融合,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税会关系是否具有协调可行性

会计与税收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可以从制度因素、盈余管理与税收筹划等三个视角进行考虑。制度因素是税会产生差异的直接因素,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层用以达到自身最大化利益的手段,而为了减少高额利润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又是管理层惯用的重要手段。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体制改革的深入与发展的新形势下,二者都在积极地进行双向协调,但二者分离的趋势又不断加深。国际上,税会关系主要有美英的税会分离模式、法德的税会统一模式和日本的税会协调模式,我国目前的税会关系似乎更倾向于分离模式,那么二者是否兼具协调的可行性呢?笔者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分析,认为税会关系具有协调可行性。

(一)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基本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立足于为投资者、债权人与政府管理者等相关利益人服务,其目标是多元化的,为税收提供信息是其目标之一。现阶段,国际上对会计核算反映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趋同,因此准则的修订也不断加快。税收法规立足于为国家税负公平、征收效率与宏观调控服务,主要为政府宏观管理所用,是会计核算与管理者决策的重要内容之一。现阶段我国的所得税统减税率、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都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比较二者不难发现,会计准则服务于微观经济,税收法规服务于上层建筑,存在一定辩证关系,属于不同的分支,又关系紧密,相辅相成。如能建立起会计和税收共同的体系,在体系中保证两者互相提供信息支持,则可在保留自身独特性的同时,保证协调,共同完善和健全。

(二)工作人员兼具会计与税收核算的职能

从微观的角度,纳税主体的会计人员同时执行会计和税收两个工作职能,双重身份的存在,不仅要求工作人员对会计准则熟悉,还需掌握税收法规,这显然提高了工作人员素质要求,但同时也可避免繁琐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然而,因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服务对象的不同,会导致税会产生固有差异,这也会对双重身份带来负面影响,有时会让人无所适从,难以把握,一旦掌握不好,还会产生一定的税收风险,影响会计目标的实现。因此,如何合理协调和控制会计和税收双重职能,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各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

(三)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现状

从宏观的层面,首先,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已与IFRS趋同,又因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且以公有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制约着我们没有完全采用IFRS,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还需特别考虑会计信息的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功能。其次,保证财政收入依然是当前我国税收宏观管理的最主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依然对会计信息存在着很大的依赖性。再次,我国的税收政策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近年出现的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政策也影响了会计政策的实施与会计信息的披露。最后,我国当前的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的制订和颁布都是政府行为,因此双方在立法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共通。所以,在宏观制度上,税会主体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具有协调的必要。

二、如何协调税会关系

(一)了解会计和税收差异产生的原因

在进行会计和税收协调前必须对当前会计和税收之间的矛盾根源进行了解。会计与税收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可以从制度因素、盈余管理与税收筹划等三个视角进行考虑。由于税会服务的对象不同因此适用不同的制度,制度因素是税会产生差异的直接因素,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盈余管理和税收筹划等手段达到自身最大化利益和少交或迟交税收的目的。因此,目前会计和税收之间最主要的矛盾就是如何利用会计准则的自由裁量权应对税收法规的刚性规定,达到少交税或迟交税的目的。因此要解决这一矛盾,应在税收法规的制定过程中考虑一套明确的规范条文,对涉及的会计方法的处理,尽量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税务部门与企业会计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沟通渠道,对税收政策以及会计准则进行详细解读,了解税会差异来源,有效消除税法对会计方法选择的影响问题,让会计人员能够更顺利的进行会计工作。

(二)吸取会计中的先进方法进行税制改革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不断提升。伴随着新的会计理论,IFRS目前的发展主要呈现计量基础从历史成本向公允价值模式转变、损益从利润观到财务状况观转变、准则制订从规则基础向原则基础转变并不断转向全球统一等趋势,因此我国的会计准则也在不断修订。如我国2017年修改和制定的关于金融工具计量的四个准则,对金融资产的计量都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而税法因考虑合法依据,故恪守着历史成本的原则,这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会计核算产生了不小的麻烦,很难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因此,税收改革如能探索公允价值计量的模式,必将大大改善税会差异。又如,会计中对于折旧的核算方法有平均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方法,税法一般只允许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这不符合当前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如税法改革能去除這些差异,必将大大降低企业的核算成本和税收风险,优化企业结构。当然,税收的改革不是将原本的制度全部推翻,而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根据时代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更新,推动会计和税收更好的协调发展。在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不断汲取会计中的先进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负面影响,达到会计和税收的双向协调。endprint

(三)准确核算和记录纳税调整事项

当前会计准则的制定原则已由规则基础向原则基础发展,对同一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因企业战略目标不同而不同将是常事,而税法则因征收成本的原因,规定的规则相对较多。因此,在日常的会计核算过程,税会难免会产生一些冲突,形成需要调整的纳税事项。纳税调整会增加企业的税收风险并降低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因此,企业应当适当选择会计核算方法并准确核算和记录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对企业管理者或投资者是非常重要的,而会计需对目标涉及的会计信息进行真实反映,以达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效果。如果会计政策的选择不会影响企业的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则应鼓励企业选择与税法一致或接近的会计政策核算反映企业的经营结果,以减小税会差异。比如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因其管理者与投资者往往是相同的,且对会计核算内容和质量要求不高,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不仅可以大大减轻会计核算的压力,还能降低税会差异产生的风险。然而,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因其具有很强的公众性,管理者为企业的代理人,需要保证很高的会计信息质量,因此会计在日常核算中,应当注重基础的核算,与税收相关的内容除了应严格按会计准则的规定来处理外,还应对两者差异进行详细的记录,必要时设置台账,保证核算和记录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事项清晰准确,为纳税申报和稽核等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四)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

虽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全国人大、财政部、证监会等都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要求的法律法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与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整体质量不断提高,但是,上述会计信息的披露一方面主要针对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其对涉税事项的披露也没有专门的规定,是存在一定的不足的。笔者认为,会计信息披露时,如能展示出会计数据和税收数据差异的金额、原因及影响结果,则能够更好地让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信息,提高会计报告的质量,同时更好地为税务机关征税提供会计基础信息,畅通税企沟通渠道,降低税收征收成本,促使税收和会计的协调统一。比如,企业研发费支出的加计扣除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鼓励企业对研发方面的投入,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对研发支出进行加计扣除,最新的加计扣除率达75%,会计准则允许对发生的研發支出进行有条件的资本化,因此会给企业从税收视角研究会计政策选择提供机会,研发支出在企业的战略地位越来越高,产生一定的税会差异在所难免。但如果企业在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能对当期发生的研发支出总数,其中符合加计扣除数,不能加计扣除数、不符合加计扣除的原因等单独进行详细的披露,则一定能让税务机关等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企业会计信息,为管理决策提供更好的帮助。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及时、准确、有效和充分的会计信息披露,能在保持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性和独特的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的分析和协调,更好地缩小两者的差异性。

三、结语

总而言之,充分了解会计和税收差异产生的原因,吸取会计中先进的方法进行税制改革,对纳税调整事项进行准确的核算并加以记录,完善会计信息对涉税事项的披露等,有助于加强管理和监督会计工作,在保持自身独特性的基础上缩小两者之间的差异,对会计和税收的内容不断改革和更新,为会计和税收的双向协调打下坚实的基础,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和进步。

(作者单位:黄利平,嵊州信元会计师事务所;张茹金,嵊州市财政局)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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