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探讨

2017-09-07 06:55吴霞
中国总会计师 2017年7期
关键词:账面货币资产

吴霞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的新常态,国企混改正在提速,资本市场空前活跃。资产的转移、股权的转让以及企业的兼并收购,这些经济活动都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但对于财会人员而言,在资产评估结束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其面对的重要内容。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以期为财会人员的实务操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资产评估 会计处理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将切实转变过去30多年粗放的高速增长模式,伴随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创新驱动调整、国企混改提速等,企业的兼并收购、资产的转移、股权的转让等行为日益频繁。资产评估作为第三方中介,为交易主体清产核资、价格咨询、行为合规等提供了一系列专业服务,特别是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企业改制、股权变动、资产转让等,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但对于财会人员而言,在资产评估结束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其面对的重要内容。本文将结合工作实践,从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方法、哪些情况需要按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账或建账、对各类资产评估结果如何调账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能对财会人员的实务操作起到参考和借鉴的作用。

一、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评估根据不同的目的和类型,要求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当前资产评估中比较常用的会计方法有三种,分别为附注说明法、报表说明法以及账项调整法,下面将就三种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一)附注说明法

附注说明法指的是资产评估完成后,将评估的结果在会计报表中的附注一栏进行说明,企业所处的情况不同,资产评估的目的也是不同的,如果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只是为了根据自身资产的总价值确定交易基数、抵押贷款金额、公司上市的折价股数时,便可以采用附注说明法,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不必再对资产的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如为抵押、担保、经营业绩评价而进行的资产评估、为新三板挂牌而进行的企业整体评估。

(二)报表说明法

报表说明法指的是集团企业资产评估结果只是在母公司的会计报表中体现出来,当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时,若发生增值或减值,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账簿资料,而母公司不需要在账簿资料中调整,只需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反映评估的结果。

(三)账项调整法

账项调整法是资产评估结束后,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应的账簿记录以及会计报表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如果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的目的不是确定交易数或者用来抵押贷款,而是为了确定所有者权益时,可以采用此种方法进行入账。目前账项调整法广泛应用于企业的改革、企业并购等经济行为中。

二、需要按评估结果进行调账(建账)的情形

(一)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

国家财政部门对于企业公司制改革中的资产评估会计处理方法有着明确的要求,相关文件指出,若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在进行资产评估后将评估的结果作为企业的认定成本,如果认定成本和企业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较大的差额,则要根据情况对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

(二)新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评估资料审核指引》规定,对新设股份公司,如果新设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发起人对资产评估结果表示认可,则本次资产评估有效,并作为新公司的入账价值记录档案,并据以折为股份,新设公司正常运作三年或者三年以上,且在三年的时间里实现了创收连续盈利,则可以申请上市。

(三)国有企业改革,改为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中对于国企改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的会计处理有着明确的规定,主要发起人对企业进行改革后,在对前国企资产进行有效评估的基础上,要对新公司的会计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根据我国《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往年度的经营效益可以实现连续计算。

(四)公司转让全部股权

在公司的并购过程中,如果并购方将目标企业的股权全部收购,但目标企业依然保留法人资格这种情况下,目标企业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会计调账;若目标企业的股权被全部收购且失去法人资格,并购企业会计处理则较为简单,即不需要进行调账直接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账面价值

(五)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股东在入股时,出资方式的选择是多样化的,可以以货币的形式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入股,但是若采用非货币出资,在股份确认前需要对非货币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具体股份。

(六)资產根据评估价进行转让或者置换

企业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对一些资产进行转让或者与其他公司交换,交易对象可以是存货、房地产、机器设备以及其他的非货币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有关要求,转让或者置换时要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资产的入账成本。

三、对各类资产评估结果如何调账

由于企业资产的种类较多,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不同的种类,调账(建账)过程中要根据资产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

(一)流动资产

目前我国企业的流动资产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货币性流动资产,另一种是非货币性流动资产。所谓的货币性流动资产主要是指企业的银行存款、现金总量以及应收账款总量等;非货币性流动资产是指企业的存货,包含产品的原材料、待售产品以及半成品等。根据流动资产分类的不同,会计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对于货币性流动资产而言,其价值是固定的,不会受到市场变动的影响,因此在资产评估中按原始记录入账即可;但非货币性流动资产的价值会随着市场的波动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评估时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要根据市场价格重新确认其价值,并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二)固定资产endprint

企业固定资产的评估是整个评估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资产评估结束后会计处理最难的一部分。资产评估报告给出后,企业应该根据评估结果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如果评估结果显示当前企业固定资产价值大于原来账面价值,则说明企业固定资产增值,增值部分则应作为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借记“固定资产”账户,按重置净价的增加额,贷记“資本公积”账户,按重置全价的增加额与重置净价的增加额之差,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三)无形资产

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方法应与评估目的一致。无形资产的价值没有固定的尺度作为参照,因此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是为了为其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尺度。上文中也提到,不同企业开展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不同的,有的是用来并购,有的是用来抵押,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要根据评估目的确定相应的会计处理方式。如果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交易额应该以评估结果为准;如果是企业并购或者破产清算,则应该将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先行调整企业的无形资产与资本公积,通常不做实际的会计处理,只在备查账簿中进行补充登记。

(四)长期投资

按照有关规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进行资产评估后,应按照评估确认价值做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例如,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工作结束、评估报告给出后,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会计处理工作:第一,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对原有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资产增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第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调整完成后,要以此为标准进行对外投资,原有的记录报废,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调整后的账面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调整后的账面原价(即确认的评估原价),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四、总结

企业资产评估后的会计处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仅具备普通会计工作的特征,还受到企业资产评估质量高低的影响,对于会计人员而言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如果在资产评估后能够将后期的会计工作处理得当,则有利于资产评估目的的实现,也有利于提升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后期的会计工作处理不当,资产评估的有效性则会大大降低,给企业的资产管理带来不良影响,阻碍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曾红亮.谈股权转让过程中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J].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4).

[2]黎成器.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J].四川会计,1994(11).

[3]黄强.谈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J].经济与管理,2012(5).

(作者单位:中山成诺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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