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东省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受贿、行贿、滥用职权案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公开一审宣判,陈弘平因受贿逾1.39亿元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6月6日,佛山市中级法院审明,陈弘平于2004年至2011年,利用担任揭阳市政府代市长、市长、揭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约折合1.4亿元。法院认为,陈弘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故从轻处罚。
据此前报道,陈弘平与广东另一贪官、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关系密切。万庆良是2014年广东落马的首个部级“老虎”,因受贿罪于去年9月底被判无期。陈弘平是万庆良任揭阳市委书记时的副手。据媒体报道,陈弘平还与万庆良同享情妇许秋琳,许分别为两人各生一子,并由万安排在广州隐居抚养。为回报许秋琳,万、陈两人利用权力为她和家人谋私、包揽工程等,令情妇家族富甲一方。
2007年年初,陈弘平结识了做服装生意、1970年出生的许秋琳,而许秋琳在与陈弘平认识前已育有4名子女,并已离婚。陈弘平在出事后,曾表示愿承担所有责任,多次为情妇许秋琳求情。公开资料显示,2004年至2008年,万庆良担任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担任副书记,许秋琳是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而许秋琳在2015年6月庭審最后陈述阶段说道,“我有六个孩子,最小的才10个月,其次一个23个月,快三年了我没有见过他们,我现在都不知道他们长成什么样了,他们的爸爸都被抓了。” 许秋琳最终因行贿罪获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