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扶贫要从改变理念开始

2017-09-06 12:31魏延安
决策 2017年8期
关键词:好心经营者贫困地区

魏延安

扶贫先扶智,这是一条重要共识。对电商扶贫而言,同样适用。

某大型国有银行与地方政府签订扶贫协议,通过旗下的电商平台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并鼓励银行员工消费。这些农产品中,苹果卖得不错,但开始时农民还能对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后面品控就出了问题,苹果大小不一,甚至有破损。

原因很简单,农民原来卖苹果,站在地头说好价,果商不论大小一次摘走,钱货两清。而现在电商天天挑选发货,大小、颜色等都得分开,结果淘汰下来的残次果就不好卖,便忍不住塞进几个。与传统线下市场不同,电商上是一对一的零售行为,直接影响消费者评价,可能以后就不买了。

怎么改进?批评教育很重要,但更需要技术手段。像山西的隰县采取了一户一码的办法,每家销售的梨都是各家的二维码,有了问題立刻可以追溯。

不仅是农户,贫困地区传统企业的理念也很难转变。比如东北大米,传统的包装都是50斤袋或100斤袋,电商平台的消费者大多是城市家庭,需求量小,一般就是5斤袋或10斤袋。但当电商提出改成小包装时,卖大米的商家却死活不肯干,因为太麻烦。最后没办法,只能自建小型分装线进行二次分装上线,增加成本和人力消耗。在改进电商供应链上,也是需要好好琢磨的。

某大型电商企业推出一个就业扶贫计划,招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当快递员。但初期招聘试水却不顺畅,因为贫困户的报名意愿并不强烈,后来一打听还要去遥远的东南沿海上班,连已经签约的也不去了。后来,在其他县,适当修改了一下规则,以“青年就业行动”的名义招募,面向全县所有青年,但规定优先录取建档立卡人员,结果应聘人数大大增加,被录取的建档立卡人员也感到很光荣。专门针对贫困户招聘不一定能取得效果,但如果给他们“有限录取”的“特权”,他们就觉得不一样了。做电商扶贫,好心还不够,要有一定的落地措施和技巧。

一些电商经营者到农村发现,本来是好心帮农民卖东西,但农民却不管什么电商交易规则,拿我的东西就得给钱,而一旦拿走就不能退。于是,在类似“双11”、“618”这样的大促活动中,电商经营者就非常纠结,一旦要上农户的产品,就需要支出很大一笔囤货的支出,还要面临卖不掉的风险。电商扶贫仅电商经营主体和农民的对接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培育电商供应链服务商;而政府也要考虑给电商周转资金的贷款扶持。

以上只是几个小插曲,真正电商扶贫中还将遇到更复杂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一点一点探索,一点一点改进。

(作者为共青团陕西省委农工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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