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官阳
交通安全应该从交通事故调查中受益
文 官阳
陕西8.10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正在展开。在各种微信群里甚至媒体上,关于这起事故的原因和责任的分析与争论都不少,其中特别典型的,就是很多交通从业者,追究的角度是责任而非原因,即使讨论原因,也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是否符合规范之上,好像符合规范了,道路设计者就没责任了,道路也安全了,更少有人把注意力放在整改措施上,以至于事故路段过了几天了,这个路段并没进行更专业的临时控制,还有可能随时吞噬新的生命。这个角度,其实对事故的调查,是非常不利的,因为对个体责任的追究,可能导致各种推诿和掩盖,导致对公众本质利益的忽视甚至伤害。
道路交通的公众诉求,第一项就是安全。交通事故调查,也应该围绕安全需求展开,而不是符不符合规范。因为规范摆在那里,事故已经出了!而违反规范,并不一定就导致车辆的失控,车辆的失控,也并不一定就导致群死群伤。
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尽快调查导致事故结果的道路条件和交通控制状况,调查驾驶人出现错误的原因,调查错误导致巨大伤害的原因,并尽早得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方法。至于道路设计是不是符合规范,本应该是整治措施时才要考虑的,而不是事故调查之初的重点。那种认为道路设计只要符合规范就不用再进行研判的想法,也是非常错误的,因为道路环境是一直在变化的,很多认识是会持续深入的,拿十几年前的规范和僵硬的设计条件硬套现在的人、车、路,是麻木和反科学的,同样,拿过去的规范缺陷检讨现在的事故原因,目的也应该是改进安全,而不是追究设计责任,俗话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很多认识都是需要持续的提升过程的。1965年以前,美国安装了大量的端头未做处理的波形护栏,遍布全国,成千上万,付出过惨痛的代价,花费了超过10年的时间,才逐步认清这种设置的危害,并又花了10多年的时间才逐步整改了大部分。机动车广泛进入中国社会,也不到20年的时间,我们的认识,同样是需要过程的,我们需要的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而不是追究个体认识不足的责任,就像交通安全管理,指望人不犯错误,持续地高度集中精力,这都是错误的思想。我们需要的是尽量避免驾驶人犯错误,尽量减少其犯错误后的伤害程度,这是全体交通从业者的职业责任与良心。
在交通安全对策领域,有一个很经典的“哈顿矩阵”,我们重温威廉哈顿先生在担任美国第一任美国道路与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局局长时所首创的这个矩阵,就可以发现,交通事故的结果与诱因之间的联系,是广泛而复杂的,不是简单追责哪个方面,就可以改善道路安全条件的。
人车路事故前信息供给态度能力和状态警察执法车辆性能·照明系统(主动和被动照明)·刹车·速度控制道路设计与规划·速度限制·标志标线·行人保护设施事故中使用限制设施减轻伤害乘员限制(安全带)其他安全设施碰撞保护设计路侧碰撞保护设施·护栏·移除障碍物事故后急救技能医疗资源救援便利性火灾风险控制救援设施拥堵
以8.10特大事故为例,事故结果是当天已经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住院,伤亡惨重。但是导致事故的结果,与事故发生的过程,其中有很多环节是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的,也并不是造成人员大量死亡的直接原因。道理很简单,因为司机即使疲劳,也不一定就导致车辆失控,车辆失控,并不一定就会撞墙,撞墙也不一定就会死人,死人也不一定就会死那么多人。当我们用哈顿矩阵的思路,来具体排列一下其中的主要直接环节和间接环节,看看总体有多少个点要去探究,其中又有多少个点,是可以下功夫改善,从而减轻事故伤害度的:
人车路事故前1、驾驶人资质?2、驾驶人能力?a )路况经验b )应急能力3、失去控制的原因?车况?1、符合规定?2、超越规定?3、是什么原因走到这个地方?4、撞墙之前车辆的状况?1、路面状态与养护水平?2、线型特征?3、视距和视区量?4、交通控制质量?a )标志标线的设计质量与材料状态b )视认性c )养护水平d )隆声带?5、危险因素预警?6、其他控制措施?7、道路养护?8、支撑上述决策的标准与规范的质量和形成程?事故中硬伤害因素的处置方式与效果·护栏?·吸能装置?事故后急救反应时间后续处置资源乘客状态·佩戴安全带·身体条件·是否有应急反应刹车系统是否起作用?车体强度座椅强度车体处置救援难度救援便利性二次事故预防
当我们把这起事故的哈顿矩阵画出来后,我们就会发现,其实有太多的地方,只要进行一些改进,我们就可能在一个人出现错误时,不至于导致这么大的伤害了!车辆失控并不是重伤害结果的必然原因。
所以对于交通事故的调查,重点并不是要追究责任,而是要找到导致事故结果的那些因素,逐一设法纠正它们,这样坚持下去,我们就能逐步改善道路安全条件。
在全行业都在关注8.10事故调查进展的时候,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特约专家、美国华裔资深交通工程师梁康之先生,也积极参与了很多讨论和意见,但他首先发来国内的是下面这三张图,都是针对目前事故路段临时交通控制措施的建议,呼吁在事故调查期间,在事故路段被彻底分析和调查并整改之前,尽量避免这里出现二次事故,他的思想角度、方法和建议,对于国内交通工程界的同仁而言,也应该是一个深刻的启发和学习的榜样。
图1 建议隧道口前调整视区质量的意见。包括关闭霓虹灯隧道名牌,利用动态信息板调整车距,提示司机限速,同时关闭第二三路灯,改为临时渐变线的临时灯(因为这些路灯连线走势与行车道边线不符,容易引发行车道误判) ,把休息区出口位置的禁止随意停车的警告标志去掉,改为在隧道内安装
图2 建议的车道渐变段隔离措施,如果休息区出口观察左侧的视距充分,向上游可以看到150米,就简单隔离,仅控制出口段和向东的渐变段
图3 如果休息区出口向西的方向视距不足,就要在出口的上游就实施渐变隔离,让休息区出口车辆只使用一条车道直接进入隧道
如果我们在举国关注的这起巨大的灾难事件面前,能展现出科学和严谨的态度,用开放和前瞻的心态,挖掘导致重大伤害的各种技术因素,充分调动起方方面面去修正各种错误因子的积极性,而不是把注意力引导到追究责任和推卸责任的游戏中去,我们就能把坏事变好事,尽早建设出更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链接:京昆高速陕西安康段发生大客车碰撞隧道事故造成36人死亡 国务院“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成立
8月12日上午,国务院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在陕西西安成立,并召开全体会议。
会议要求,事故调查组要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地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深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出行密切相关的领域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基础建设力度。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8月10日23时许,陕西省安康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求成立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做出指示,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并派出由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带队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针对京昆高速安康段发生大客车碰撞隧道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门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三部门工作组抵达后立即查看事故现场,听取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前往医院看望慰问了伤员。工作组强调,有关各方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力排查安全隐患,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事故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迅速组织交警、消防、路政、医疗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勘查、处置工作。目前,伤者已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陕西省政府负责人及有关地方、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