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洪峰
营山县:“三个三”稳步推进巡察工作
文_洪峰
洪峰(右一)调研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
营山县巡察工作始终聚焦“三大问题”,紧紧盯住“三个重点”,奋力实现了巡察工作的稳步开局和有力有序推进。截至目前,营山已完成两轮对5个单位的常规巡察,移交178条问题线索,已函询8人,警示谈话7人,立案查处9件,巡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
营山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巡察工作“1+10”协作机制等规章制度,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县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人员编制、工作规划等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和安排部署巡察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先后6次对巡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今年1月,营山成立县委巡察办和4个县委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并内设综合股和督办股,确保机构人员到位。
巡察办虽设在纪委内,但实行人财物独立,巡察工作保障充分;巡察组共核定行政编制4名,主要用于保证各组有1名固定的占编人员,各组除设组长、副组长和专员外,还增设1名工作人员,巡察工作常态力量配置比较科学合理。
县财政足额预算巡察工作专项经费、设施设备采购、办公室维修等工作经费,落实办公室9间,为巡察工作提供了较为有力的后勤保障。
从成立之初,营山县委巡察就力求对象精准定位。突出政治体检这一核心,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调研摸底,把前两轮重点巡察单位定位到与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满意度评价密切相关的教育局、卫计局,把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定位到项目和资金两个高风险点,抓住了重点,形成了震慑,回应了群众关切。
在巡察方法上,也确保做到精准发力。坚持法无定法,既遵循巡察规程,依规巡察,又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
在前期摸底方面,巧用个人情况说明表、问卷调查表、三重一大情况统计表等三张表,全面收集信息,提升巡察的针对性;在宣传动员方面,认真开好干部职工见面会、群众代表座谈会、村(社区)坝坝宣讲会等三个会议,把从严治党的举措展现到群众家门口;在收集群众意见方面,采取定点接访、及时约访、入户走访等三种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度。
在巡察整改上,要求精准对标。坚持把用好巡察成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建立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机制,由县纪委书记牵头,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认真甄别,精准对标问题性质,进行妥善分类处置。同时,每巡察一个单位,都要分类建立信访举报办理、线索移交处置、问题整改三本台账,列出工作清单,逐项移交、督办、整改、销号,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结合“两学一做”,认真开展“晾承诺、树形象、做标杆”活动,坚持每轮巡察人人签订巡察工作纪律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在巡察期间,在每个巡察组设立临时党小组,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标杆作用,严明巡察工作纪律。
充分利用“营纪讲堂”这一载体,先后4次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3次赴外地学习取经;同时,坚持一巡察一交流一总结,巡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得到较快提升,用行家引领增能力。
同时坚持用目标引领添动力。县委将县委巡察机构纳入一级目标管理,与县级部门同等考核,同等奖惩,最大限度调动巡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巡察队伍的战斗力。(作者系四川省营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