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石与野玫瑰

2017-09-03 06:27王巧琳
青春美文CUTE 2017年6期
关键词:喀山帅哥学长

■王巧琳

钻石与野玫瑰

■王巧琳

摄影/停汦 模特/张蕊

十几岁的青春期,我认识了玫小姐,应了那句“一开始看你不太顺眼”,玫小姐和我差点打上一架。当然,她肯定完爆,我只有被打的分儿——是的,玫小姐脾气暴躁,并且块头极大,非常凶悍。幸得我个子瘦小,让她觉得我不配跟她一战,最后握手言和,丢给我一句:“看你还算顺眼,以后我罩着你吧。”

玫小姐在学校里可是一个红人,以跟一个女生在食堂里大打出手而闻名。据说当时她扛起一把椅子就往对方头上抡,对方个头也不小,最后却惨败而归,玫小姐从此成了“战神”。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而小人得志,照样被人欺负得红了眼睛。有一天,玫小姐一进教室,看我哭得稀里哗啦,猛拍桌子问我是谁,她非得去灭了他。我没敢说,吧嗒吧嗒地掉着眼泪说:“没有,只是因为作业太多。校长不是说减负吗?校长真是个大骗子。”

我知道玫小姐真会动手,但打校长,她还欠点胆量,何况我知道她暗恋校长的儿子——隔壁班的帅哥学长,她总不能为了我一个小姐妹,把自己未来的公公给揍了吧?

果然,玫小姐闻言撇撇嘴说:“敢欺负我家小闺女,看我放学不堵他儿子!”

放学后,玫小姐果然堵了学长,不过我不知道他们具体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最后她来烤串店找我的时候,平日里的女汉子气质不见了,看起来还有些忧郁。

我一边啃烤串一边问她怎么了,她许久没说话,皱着眉头问了我一句:“你说我是不是长得很丑?”

我一愣。怎么说呢,她当然不丑,只是单眼皮和算不上精致的一张脸,在那个看脸的青春期,实在跟美也没有什么关系。而且她一副“要是答案不让我满意,我就揍死你”的表情,让我真的有些心慌。最后,我老老实实地摸着良心说了句:“你不丑。”

她忽然眼神黯淡地笑了一下,说:“但是我不漂亮,对吧?”

青春期,漂亮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并且对于很多女生来说,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虽然很多人,包括我,总是忘记玫小姐是个女生,但她毕竟只比我大一岁,还是狮子座,自尊心强到哪怕受到伤害,也只有一秒钟的低落。下一秒,她就一拍桌子说:“你别把我的那一份吃了!别以为你可爱,我就不会打你!”

我的玫小姐,高中的时候和很多男生是兄弟,跟他们一起逃过课、打过架,活成了一个性别模糊的阿飞,可她也和我一起喝过很少女的饮料、觊觎过橱窗里的花裙子、花痴过帅气的学长,虽然后来她找人打了一顿那个因为她长得不够好看而在背后议论她的帅哥学长。

她是这么跟我说的:“我不好自己动手,他那张脸,我打不下去。可是我必须打他一顿,随随便便伤害一个人的心的家伙,必须得到一点报应。”

是的,我的女阿飞,就是这么一个睚眦必报、该动手的时候绝不动口的霸气女魔头,她外表冷血,内心猜不透。我挺喜欢那时候的她。

玫小姐是什么时候开始走桃花运的呢?

当那个隔壁学校高我们一届的学长开始天天给她送花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学长的脑袋被驴踢了。

学长长得不错,为了和玫小姐一起念大学,怕她一个人作死没人照顾,他选择了复读。结果玫小姐高考没考好,复读,学长就陪她继续复读。她不喜欢学长,自然承不了这么大的恩情,直接来了一记绝情刀——你复读一万次也没有用!

学长就大夏天在她家楼下苦等,这股子琼瑶剧般的深情惊动了双方家长,学长的妈妈找了过来,握着玫小姐的手说:“姑娘啊,高考前,你就先让他有点奔头吧。”

这个世界上虽然有不少抖M的男生,但说实话,并不是谁都能当命中虐的那个人。

归根结底是两句话,一句是“因为爱情”,一句是“你就是我的劫”。学长的深情体现在方方面面,毫不夸张地说,他真的是可以为玫小姐去死的那一种。

玫小姐就是在那个时候忽然让大家意识到她是个女生的。

虽然她对学长铁面无私,完全因着对方母亲的一点情面留了一手,但她私底下也会悄悄问我:“你说他是不是瞎啊?”

爱情让很多人蒙住双眼在黑暗里摸索,磕着、碰着了还觉得倍儿爽,大呼这是爱的代价。而偏偏玫小姐,始终清醒地躲在黑暗的这一头,冷眼旁观。

不是不瞎,而是让她刺痛双眼的人还没有出现。

很多人会揣测玫小姐是不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不然活生生跟裹着穿山甲的女战士一样的个性哪儿来的?

可惜真不是,恰恰相反,她当时的家庭和美,她的爸妈都礼貌温柔,该给她的,一样都没缺。

到了玫小姐高三复读那一年,我去上了大学,一贯是学渣的她则忽然扑到了题海里,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头悬梁锥刺股,我当时以为她被人下了降头。

一段时间的情谊,在分道扬镳之后,各自有了要忙碌的生活或者要浪费的时间,举头是一个月亮,友情虽没有变淡,但毕竟是被当作琥珀封了起来,我跟她很久没有联络。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作变故,直到考上大学后的玫小姐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

她变化挺大,开始化妆了,开始穿高跟鞋了,但是我看到以后还是有种“哎哟妈呀”的违和感,她也扑上来一把抱住我说想死我了。

变故来自家庭,她的爸妈分开了。之后,她好像忽然从红尘淤泥里醒了过来,她说:“这件事对我打击太大了,他们分开之后,我忽然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所以想出国念个书,可能要很久才回来。你要是在这段时间里忽然暴富了,立马告诉我,我回来给你做牛做马做保镖。”

我问起学长来,她说:“分手了,不爱,就不耽误他了。”末了来一句,“去他的人生。”

玫小姐做梦都想去巴黎,但因为家庭变故,家里也不是特别有钱,最后她去了俄罗斯的喀山,一个我当时并没有听过的名字,只知道那里特别冷,冬天的时候大雪劈天盖地。

而等她回来,所有人都惊呆了——不仅是瘦了、漂亮了,最重要的是,身上忽然有了一股子仙风道骨的气质。我并没有不适应,我很替她高兴。人们总说糟糕的事情会让人沉沦和堕落,但也有一瞬间的惊雷劈中你萎靡的脊梁骨,你从此振作,因为你知道那些温情都是虚妄,只有自己强大,才能抵御无常。

她还找了个男友,是个实打实的俄罗斯帅哥。带男友回来那一次,这个曾经的大学渣,用娴熟的英文打电话,用更娴熟的俄语跟男友说话,我简直看傻了眼。

我问她:“这次是真爱吗?”

她点点头,神神秘秘地说:“绝对真爱,拿金城武来我都不换。”

俄罗斯帅哥更爱她,眼神叫人羡煞。很多人都不明白,玫小姐这种算不上国色天香的女生,怎么就这么招人爱到极致,但是我明白。我想起中学时代她说“我不漂亮,对吧”的时候的表情,这个气势像猛虎的姑娘内心住着一朵野玫瑰,一般人看不见,若是看见了,会觉得迷人得要死。

我们拥抱告别,我有点想哭,觉得自己的老朋友要嫁到那么远的地方,很舍不得。

我以为这样,玫小姐就尘埃落定了,结果,快订婚的时候,她跑了。

精彩故事嘛,都要有个逃婚的新娘,你瞧美剧《老友记》的开篇。

这一回,玫小姐跑到了巴黎。

说来也不怪她。本来就不太自信,虽然考了个试,但从来不相信大好事会降临在自己身上,于是她就决定在喀山当个小公务员相夫教子了。可结果,上天给的礼物又这样兜头砸下来——她被自己心心念念的巴黎召唤了,她收到了巴黎珠宝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一边是已经快要结婚的真爱未婚夫,一边是自己闪闪发亮、一直以为是虚妄却落入现实的梦想,于是她想了个折中的办法——邀男友一起去巴黎。

喀山土生土长的少年,在一个俄罗斯版封建家庭里长大,性格和修养都不错,但观念也陈旧,是属于“不想去外面闯”的宅家少年,何况他惧怕巴黎的热闹,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并不让他觉得有任何诱惑力,于是俄罗斯帅哥摇着头说:“我们这样不是很好吗?”

左右权衡,玫小姐在订婚典礼的头几天收拾行囊,再次独自出发,在飞机上哭了全程。

她租了一间超级小的房子,在巴黎一个又脏又乱的街市上。

房子小到什么程度呢?房间里只能放一张一米的床和一张小桌子,带一个小浴室。但打开门,就是繁华的巴黎街市,太适合人在屋里舔着伤口,张望着不属于自己的锦绣了。

除了念书,玫小姐还在商场里卖眼镜以补贴生活费。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人,是那个她曾经找人揍了一顿的帅哥学长,是她第一个喜欢过的人。

学长先叫了她的名字,有些狐疑,不敢认。她一回头,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啊,是你。”

“好巧啊。”学长头上冒出了汗,似乎很高兴的样子,“世界那么大,居然在巴黎碰到了你,你变化真的好大。”

她看看镜子里的自己,五官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忽然之间,怎么他们都觉得她变了?记忆兜头而至,少年时代剪影一般跃出来,她才意识到,那些曾经让她觉得天都塌了的大事,都变得不足挂齿了。

所以她没提,是她找人揍了他一顿,临走还送了他一副眼镜。

学长开心地戴上,却再也不是记忆里那个长腿少年的模样。

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回到自己的小屋,玫小姐给我打电话。她问我:“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是啊,一面是相处了多年的男友,性格温良,家境殷实,早就相处成了一家人,一面是自己的梦想,浪漫巴黎,璀璨珠宝,一步一步往上爬的人生路。我无法替她回答这个问题,只能说:“有人爱珠宝,有人爱粮食,有人爱睡安稳觉,有人却期冀梦中的瑰丽奇迹。每个人的偏爱不同,所以每个人的选择也会不同。如果非得选,我会跟你做一样的选择。”

我选择尊重自己心底的欲望,选择背起一切,跌倒了也可以自己扛。上天为你打开了一扇窗,你可以选择关上,也可以选择爬出去,至于面对的那份风光是广阔天地还是一片荒原,这些都要自己扛。

所以,在听到她带点唏嘘的语音时,我完完全全理解她。她说:“你知道吗,我在俄罗斯只能拿到七千块的工资,也许一生就是这样子了。我够花,但是要接济家里,我可能办不到。但是在这里,我可以拿到一万四,以后等我拿到了资格证,进了更好的珠宝鉴定公司,我可以拿到两万、三万、四万……我妈妈没有房子,我只是想给她付个房子的首付。”

这一点,就足够了。

“人活着总要付出点代价吧,我知道也许我一生再也无法遇到这样的爱情,毕竟中彩票这种事,一辈子能有一次已经够棒了。但我既然做了尊重自己梦想的决定,就准备好了接受可能孤老一生的惩罚。只是从前我天不怕地不怕,如今我连明天都觉得可怕。”

我在电话这头,心里忽然很担心她。

梦想常常是一件孤独的事,和温馨的生活无缝接轨是一种奢侈,我们为了生活而萌生梦想,却也因为生活而放弃做梦。

这是一场来自巴黎的老朋友的苦熬。

在辗转难眠的夜里,玫小姐想起那双拥抱过的臂弯,想起喀山的大雪,想起时光机器是怎么把她送进这个奇怪的时空里,想起珠宝店里闪闪发光的钻石,没有一颗属于她。

很多看似唾手可得的东西,失了脚底的依托,变得不那么想要了。

她想回去,但她很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根本回不去了,于是死咬着牙继续硬撑。

钻石店里有那么多颗钻石,却没有一颗属于她。而心里曾经的那一颗,慢慢地黯淡,成了一枚劣质的石头。

她后悔了。我说过,这个人貌似强大,但其实是一朵披着猛虎外皮的野玫瑰,没有小王子的星球,没有任何意义,天上的星星不属于自己,花瓣会渐渐枯萎。

但是,故事里曾说,小王子离开玫瑰的第一天,就是回到她身边的第一步。于是,这个青春期没有性别的阿飞,在巴黎的茫茫人海里等来了她要等的那个人。那个人只是习惯性地拉过她的手,说:“我们走吧。”就好像她只是出了一趟远门,延迟了一下婚礼,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于是她收拾行囊,退掉那个蜗居,把梦想打包,飞回了喀山。

我知道,是她中完的彩票余额未领,颁奖人千里迢迢跑到巴黎,用余生来付。

真好啊,幸运得让人想抽她一顿。

她还养了一条蟒蛇。对软体动物一直有极度恐惧症的我非常费解,问她为什么要选择养蟒蛇。她想了一下,说:“就是喜欢啊。”

我喜欢她这个答案——就是喜欢,所以义无反顾地去做;就是想做,所以头也不回地往前;就是想回头,所以不问前程地转身;就是不口是心非,所以拿到了自己最想要的人生。

后来玫小姐回了趟国。因为知道之后的一生可能都会在喀山度过,所以她像是透支了一切般,在上海落脚,做起了销售,拼了命地努力,只为了给妈妈买套房,让自己在离开了之后,妈妈可以过得稍微好一点。

这个家伙有足够的好运,但是我并不嫉妒她,因为我太知道她付出的一切。所有的“高处不胜寒”都是真相,而奢侈的幸福的获得,必定是有不懈的努力来厚积薄发。

但是比起很多劳而不获的人生苦态,她是运气好的那一个,一分耕耘有了一分半的收获。

五月,我去上海参加友人婚礼,跟玫小姐碰了一面,喝了场久别重逢的酒。

酒过半酣,她一边跟远在喀山的未婚夫确定婚礼事宜,一边跟我说:“你看啊,我这个包是在罗马的二手店里买的,就几十欧,我每个月拿几万块的工资,过得真是心酸啊……我以前是做奢侈品的,怎么可能不喜欢那些东西?可是我什么奢侈品都没有。”

她并不是在抱怨,嘴角带笑,虽然辛苦,却心甘情愿。

我想啊,你已经拥有了最好的人生,你本身就活成了奢侈品,至于钻石和包包,没法替你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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