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短房
导语:
我的两个儿子都是在加拿大出生的,大儿子刚满10岁,小名“猫头”,暑假后上小学五年级;小儿子6岁,小名“蛋蛋”,暑假后将从学前班升入小学一年级(加拿大的小学从学前班即零年级至七年级,因此他们今年也已都算是小学生了)。说起他们在海外上学的安全感问题,作为父亲的我可谓苦辣酸甜、感慨万千。
正文:
北美是提倡“快乐教育”的,所谓“快乐教育”就是不给学生太大学习压力,在加拿大的小学,课后作业基本没有,偶尔有也不过是和玩差不多的所谓“课题”,猫头三年级时在一间教会小学上学,这所学校和普通公校相比已算重视文化学习的,但语文不过一些最简单的短文,数学刚教到两位数进退位加减和个位数乘除;升到四年级开始学习加拿大另一种官方语言——法语(我们住在主要说英语的大温哥华地区),但他学了一个多月,回到家把26个法语字母背给我这个从小学法语的父亲听,结果发现几乎没有一个读准了的(有几个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根本不知所云),到学校和法语教师一攀谈,发现这位老师自己就读不准。我刚来温哥华时曾在教会夜校遇到一对南京同乡母女,当时上小学的女儿说“学校老师教我们,法语字母有24个”,仔细询问后恍然大悟——这位老师不会读法语的“y”和“w”,索性说它们不存在,公校法语只学1-2年,法语区以外的学校普遍不重视,因此法律上是“双语国家”的加拿大,真正掌握“双鱼”者凤毛麟角。
“快乐教育”带来的不安全感
加拿大中小学普遍采用中国只有边远地区才采用的“复式班”,且小学和一些中学往往语文、数学、社会……都是同一个老师教,效果可想而知。猫头学前班和一年级时在就近的公立小学读书,某次学区教育局电话家访,说猫头“不安心听讲,数学奇差”,而实际上猫头当时已能熟练掌握四则运算(学校只教到不进退位的个位数加减),我哭笑不得只好带着猫头去学校现场“表演”,然后愤然退学——两年都不知自己学生学习程度的老师,让我这个当父亲的如何放心自己孩子在她手里?
“快乐教育”对学生而言是快乐的,对我们家长可就快乐不起来了。因为“快乐”的只是教育而已,升学、入职可不讲究快乐,而仍是讲究成绩——甚至比中国还要讲究。
鲜为人知的是,加拿大其实也有“高考”:加拿大高考只有英语、数学、科学三门由省统一命题,并在每年6月集中会考;其它科目则由各高中自行安排。录取主要看高中三年(10-12年级)各科平均成绩、而非会考成绩。高考前一年的11月,高中便把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各方面表现和实际操作能力通过电脑输送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毕业生可按自己成绩和爱好,根据升学指南在年底填写志愿。
理论上加拿大大学连面试都不是必须的,但实际上名校不但有面试且普遍设置了面试门槛,门槛自然是成绩,如前所述,成绩是看三年九个学期平均的,任何一个学期考不好,名牌大学基本无望。别小看了加拿大高中的学习要求,不说其它科目,单说英语,那可是要考莎士比亚名著理解的,很多土生土长的英裔都望而生畏。
大家想想,从学前班一路“快乐”到读完九年级,突然被要求“努力学文化”,且此后考试一次也不容有失,孩子们所感受到的反差会有多大,许多孩子都因此不适应、不知所措,耽误了日后的前程。正因如此,如今在加拿大,小学高年级和初中的文化补习班也非常时兴——既然学校借“快乐”为名,在教育投入上缺斤少两,家长们只好自己投入了。
除了课后班,另一种加强投入的办法是让孩子读私校,大多数私校是精英教育模式,课程安排和投入大得多——但学费也贵得多,猫头四年级第二学期考入列治文神童学校,这是一所针对高智商儿童的特殊私立学校,因为有政府补贴学费便宜得多,打八折后也要一万多加元一年,如果是普通商业性私立学校,学费要贵至少一倍多。
另一种办法则是设法报考进入各市设立的“天才班”,在教育上会多一些“文化”,少一些“快乐”,而且不用额外花钱,可一来僧多粥少,二来多半离家甚远,不是所有家长和孩子都能企及的。
我基本上每年都会回国至少一次,每次都会给孩子们带国内各种理科教材,如今已带到高三的,说到底,既然学校教育是快乐的而升学入职仍然看成绩,那只好让他们“另类拼拼爹”了。
大麻問题和校园黑帮
加拿大中小学、尤其小学对“厕所安全”十分重视,小学生专用厕所和更衣室,成年人是严禁使用的,一旦发现教职员工犯规,处罚十分严厉,因为据统计,很多针对未成年人的猥亵、侵犯都发生在学校,而厕所和健身房更衣室则是“重灾区”。
然而再严密的规定都可能出现漏洞:不久前,大温哥华地区一些LGBTQ团体打着“男女平权”的“政治正确”旗号,在好几座城市里推动通过了所谓“厕所平权法”,即在中小学公校中,任何学生都可以“心理性别”而非“生理性别”来选择厕所和更衣室,也就是说,学生哪怕明明怎么看都是男的,只要宣称“心理上是女的”就可进女厕所和女更衣室,且学校还要对家长保密。
这个“平权法”出台后亚裔家长们一片哗然,群起抗议,却敌不过当地“政治正确”的大气候,反倒被LGBTQ团体扣上了“不融入主流社会”的大帽子。无奈之下亚裔家长们只好叮嘱自家孩子“在学校自己小心点”。好在学校大约也知道这条城市附例问题多多,暗中加强了管理,迄今倒也没听说过闹出什么事来。
大麻问题是加拿大中学最麻烦的事。由于现在执政的联邦自由党态度鲜明,今年4月13日联邦政府已推出大麻合法化草案,2018年6月底前实现大麻合法化可谓毫无悬念,届时加拿大将成为G7国家中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允许大麻合法化的成员。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政客们无一例外是打着“大麻合法化是为了监管大麻,监管大麻是为了不让未成年人沾染大麻”的旗号,去推动大麻合法化,但这本身自相矛盾:根据大麻合法化草案,18岁以下青少年仍然无权购买、使用大麻,且更拟明确将向未成年人出售大麻或利用未成年人销售大麻定性为“犯罪行为”。很显然,倘若这一草案成为法律且严格执行,青少年仍然(甚至更加)无法从“白道”获得大麻,他们获取大麻的唯一途径仍然是黑社会,他们也仍旧无法被纳入“寓禁于吸”的范畴之中——既然如此,所谓“大麻合法化能防止黑帮控制大麻业”、“大麻合法化能避免青少年滥用大麻及受黑社会大麻经营者控制”,又从何说起?
事实也是很严峻的:加拿大滑铁卢大学5月公布调研结果显示,7-12年级加拿大学生受访者中承认每天吸食大麻者比例高达2%,甚至超过承认每天吸烟的比例(1.8%),而偶尔“尝过鲜”的则多得多(有非正式调查结果称,65%的加拿大人在学生时代抽过大麻),有学生坦言,很多学生都是所谓“校门前大麻族”——一群同学聚集在校门前轮流吸食同一根大麻烟,如果拒绝不吸,很可能被同伴排斥和孤立,这种“冷暴力”杀伤力比“热暴力”更甚。
“冷暴力”和大麻校园泛滥的背后黑手是校园黑帮,事实上北美很多黑帮(如著名的“红蝎子”和“地狱天使”)都源于校园。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加拿大各级教育部门和警方都比较重视,北美监控摄像头密度最大的不是十字路口,而是校园,从目前看,校园黑帮已不似昔日般猖獗。
校园暴力和校园安全
对于北美的校园暴力,中国人往往有趋于两极的印象,或是认为“美国、加拿大是校园暴力的发源地和大本营”,仿佛这边的中小学到处是枪林弹雨一般;或是觉得北美中小学“和风细雨”,中国家长们为之提心吊胆的种种校园安全隐患,在那边都不存在、或至少不严重。
其实这两种看法都是片面的。
以加拿大而言,历史上,这个国家曾经是受校园暴力伤害最深的国家之一,如今世界许多国家流行的反校园暴力、欺凌纪念日,多源自加拿大,比如每年2月25日的“反欺凌日”就是如此。2010年加拿大新斯科舍省1名9年级公校男生穿了件当年男孩子很少穿的粉红色衬衣上课,结果被同学嘲讽、欺负,这件事被更多同学知道后,第二天就都穿上同样颜色的衣服上学,表示对校园暴力的反对。后来每年的这一天都被加拿大定为“反欺凌日”,中小学生要尽可能穿粉色衣服上学,以表示反对校园欺凌,学校也会借此进行一次反校园欺凌的“情景教学”。
一位基层教育局雇员表示,设立这样一个纪念日的目的,是提醒中小学的孩子们首先不要欺负身边比自己弱小的同学,其次不要害怕被比自己强大的同学欺负,要懂得求助和保护自己,还有,就是一旦发现身边有校园欺凌行为,要懂得怎样去帮助被欺凌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北美的教育工作者发现,一半以上的校园暴力和欺凌手段,都发生在学生与学生之间,而且很多学生因为害怕或者不懂,受到欺凌也不懂得怎么求助或者自我保护,结果对方变本加厉。
在加拿大,2007年联邦统计局《关于加拿大学生学习态度调查》显示,38%的成年男性和30%成年女性称,自己学生时代曾遭受校园欺凌,47%家长称自己孩子在校园遭受欺凌,16%称“经常遭受欺凌”,2-8%的6-10年级学生称自己每周至少遭遇一次欺凌,4-10%的学生称自己每个月至少欺凌同学一次,19-24%的学生称自己既遭受他人欺凌,也欺凌他人。而非正式统计更称,75-80%左右加拿大公校在读学生称,自己在学校遭受过欺凌。
加拿大为此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首先,对校园欺凌作出概念界定。
加拿大对校园欺凌的定义,是“采用各种直接、间接手段故意伤害或恐吓他人,且受其欺凌者无法自我保护或辩护”,其适用范畴则包括身体欺凌(采用武力施暴,并可伴以语言暴力和威胁)、情感欺凌(唆使、伙同他人故意孤立、排斥被欺凌对象,或散布不利于被欺凌对象的谣言)、性欺凌(包括直接性侵犯、涉及性的身体接触,以及性侮辱或语言性侵犯等)、口舌欺凌(给别人起外号、不断嘲笑或辱骂他人)、种族欺凌(以种族、信仰、文化背景为理由进行歧视和欺凌)、异度欺凌(网络或电子交流方式的欺凌,在北美自2005年起开始被正式纳入校园欺凌范畴)。有了清晰的概念界定,有助于有关各方迅速判明校园欺凌的性质,并作出相应反应。
其次,通過立法和惩罚制约校园欺凌现象。
在加拿大,部分省份(如卑诗省于2007年,安大略省于2012年开始动议)立法或尝试立法,责令学校局和学校采取措施,处理校园欺凌行为。以安大略省为例,学校被要求以所谓“渐进式惩处政策”来处罚校园欺凌责任者(指未成年人,成年人则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包括勒令道歉、“回顾期望”(学校老师正面教育肇事者的一种方式)、约谈家长、“愤怒管理程序”(约相当于中国的记过)、勒令停学。如果肇事者已因校园欺凌被停学过一次,则学校校长可以“可能对他人安全构成不可接受风险”为由,建议直接开除这名学生。加拿大大多数省份均在《中小学安全法》或类似法规中,要求每一所中小学和学校管理委员会必须拥有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政策,欺凌预防和干预计划,以及所谓“渐进式惩处及平等、包容教育政策”。
第三、宣传普及反校园欺凌知识。
加拿大各省普遍设立了“儿童帮助”(Kids Help)和专门网站,从学前班起反复教授学生如何使用这些帮助渠道。每所中小学都设立专门的心理辅导专家,对遭受校园欺凌者、以及部分实施校园欺凌但情节轻微者进行心理干预。美、加各地均强调“执法介入”的重要性,许多在校园中散发的“反欺凌”小册子上都明确、醒目提醒学生“碰上校园欺凌要敢于打911(报警)”,并要求警方在接到校园欺凌报警时必须作出反应。
第四,为受害者提供各种可能的帮助。
包括心理辅导、鼓励正面面对、帮助受害者转学等。一些省还尝试所谓“帮助施暴者”,即认为施暴者存在心理障碍,需要通过正面干预加以宣泄。
但即便如此层层设防,加拿大仍不断出现导致严重后果的校园暴力案,作为家长不能只依赖政府、学校和警方,一方面要提醒孩子们“学会保护自己”,另一方面也要敢于和善于替孩子“维权”。
猫头三年级时,在学校曾被一名个头高于自己的同学欺凌、辱骂,老师知道后仅轻描淡写批评了同学几句,那个同学有恃无恐后更教会其他同学这样做,甚至围住猫头呼喊外号。我们得知后先检索法律,发现“擅自给同学起侮辱性外号并在公众场合围喊”属于“歧视性孤立”的违法行为,就找到学校严正交涉,最终迫使学校责令那名同学公开向猫头道歉。
监护的不堪负荷
为确保未成年人安全,加拿大许多省份都规定,某个岁数(通常是12岁)以下儿童24小时不能脱离监护,低年级学生很少自己单独上学、放学,当地教育界将12岁以下“脱监”称作“单独暴露”,如果在公共场合见到“单独暴露”的未成年人,路人会习惯性地主动询问,如果确系监护人“脱监”,后者需承担法律责任,这一规定使加拿大很少出现大年级学生拦路勒索低年级学生的事,類似欺凌事件往往发生在学校内的某些特定场合,如出售一些小孩喜欢小商品的自动售货机,还有球场等,因此这些场所总会成为安全监管的重点,有些城市会规定不得在校园内设置自动售货机。
应该承认,这些规定对保护未成年人行之有效,但对父母而言却不胜负荷。
加拿大不论公校、私校,放学都很早,一般在14:30至15:00之间,且和中国不同,加拿大学校并没有封闭校园,放学后最多30分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就必须把孩子接走,否则就会被投诉,后果会很严重。这样一来,家长的选择就会非常有限——留一个“全职妈妈/爸爸”在家不上班,以便按时接孩子;让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代劳;花钱让孩子进“课后班”;聘请保姆或钟点工。
不论哪一种都会很为难:全职带孩子意味着放弃职场上升机会;当地人传统上不维持大家庭,祖父母并没有带孩子义务,而华裔移民的父母辈很多迟迟得不到团聚移民身份;课后班不但代价高昂(低工资一族几乎相当于一个人的工资,所以加拿大有很多低薪全职妈妈/爸爸),而且灵活性很差(有些学区没有足够课后班名额,大多数课后班要至少一个月一约,不能中途加入或退出);至于保姆或钟点工,在加拿大不但贵,而且少,普通家庭基本不用奢望。
我们家的情况更严重些:两个儿子如今都转到隔了一条河、单程开车需要半个多小时的列治文神童学校(蛋蛋多少是沾了哥哥的光才进去的),往返接送一趟都要近两小时,送还好办(妻子在列治文上班可以顺路送去),接则只能专程。岳父母虽已办成团聚但年事已高且不会开车,完全不可能去接,该校及该校附近都没有合适的课后班,保姆什么的更是想都不用去想。迫于无奈,我只能选择在家办公,每周五去开会一次,工作日全天安排都要围绕15点(儿子放学时间)来周转,实在是苦不堪言。
加拿大学校也有“政治学习”,一般安排在星期三或星期五,我儿子现在的学校是周五,碰上“政治学习”全天不上课,对全职家长而言又是新的困扰。对我们而言,好在岳父母不能接孩子,看孩子还是可以的,妻子碰上“政治学习周五”会一早把孩子送到岳父家。有时岳父母身体不适,我就只好把俩孩子带到工作的报社,让他们“围观”编辑部例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