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爸是李刚”那件事刚传出来时,我曾经问过自己一个很傻很天真的问题。假如那位在河北大学飞车撞死人的年轻男子出事之后,马上下车查看情况,然后说的不是“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刚”,而是“大家赶快帮忙救人,一切责任由我承担,我爸是李刚”,整件事的走向会不会有什么不同呢?
我这么问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想像中的那句“一切责任由我承担,我爸是李刚”其实也很符合“常理”;只不过它和真实情况中的“我爸是李刚”依循的逻辑不一样。
李刚也算社会精英了吧。自古以来,各个社会的精英都享有大小不一的特权;但这种特权不是没有代价的。去过剑桥和牛津的人大概都见过他们纪念二战阵亡校友的碑志,那里有多少年华正茂的青年呀,更不乏父荫广被的权贵之后。本来等着他们的,是美好的人生前景;然而战火一启,他们要率先参军,在长空与怒洋间抵抗纳粹,为国捐躯。
这正是古代贵族传统的最后霞光。那些贵族平日养尊处优,接受平民献税纳贡,战时就得挺身上马,迎敌护国。这种传统没有中西之别,我们的“士”比这些欧洲贵族还要古老。既然你享受了那么多,凭什么你不用付出?
这不只是赤裸的交换,它还演化成了荣誉的一部分。著名伦理学家阿皮亚在其近著《荣誉规条》中定义荣誉为“值得尊敬”,当我们说一个人是“尊贵的”或者称他“有荣誉”的时候,意思就是他具有值得尊敬的品质。这种品质往往具体表现为一套规范、一组规条,凡是享有荣誉的人都应遵从这套规条,并做到最好。那都是些什么样的规条呢?英国绅士阶层一向被认为是有荣誉且值得尊敬的,身为绅士,他就应该诚实不欺、保护弱小、尊重妇女、言行得体……只有完全达到这些标准,他才是一位真正值得尊敬的绅士,不辱家声,也不负他人的尊重。
假如有人指控他违犯规条并且全都属实的话,他就应该感到羞愧;要是他人的批评乃无中生有的诽谤,他就得奋力捍卫自己的荣誉,甚至不惜决斗。历史上大部分的绅士决斗都和荣誉受到冒犯相关,而不是通俗剧中常见的感情纠葛。
看似卑之无甚高论,阿皮亚对荣誉的定义却点出了一项关键,那就是荣誉与尊敬的联系。财富、权力甚或直接的暴力都能胁迫他人对你折腰,你应该晓得这个不叫做荣誉。“士可杀不可辱”,中国古人对精英荣誉的讲究甚至更加严苛,哪怕是到了別人根本看不见你在干什么的境地,君子仍要“慎独”。
然而,从“我爸是李刚”到一连串精英后代惹出的祸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番完全不合理想的景象。这批中国精英不讲究荣誉,却期待尊敬;他们拥有配得上精英身份的财富和权力,却不具备精英引以为荣的品质。
(选自梁文道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