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荒漠化土地现状与动态分析

2017-09-01 01:08佟丽文
防护林科技 2017年7期
关键词:水蚀总面积荒漠化

佟丽文

辽宁省荒漠化土地现状与动态分析

佟丽文

(辽宁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辽宁沈阳110122)

通过对辽宁省2009年和2014年两期荒漠化土地监测数据统计,对辽宁省荒漠化动态变化做出定量的分析,同时对辽宁省土地荒漠化现状及治理成效做出定性的评价,并从自然和社会两个方面对荒漠化进程的影响因素做了分析。结果表明,全省荒漠化土地有减少的趋势,但是局部加重现象依然存在。

土地荒漠化;现状;动态变化分析;辽宁

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这些地区的退化土地称之为荒漠化土地[1]。辽宁省荒漠化区域尽管东南部受海洋暖湿空气的影响,因受北部蒙古高原的干燥冷空气经常侵入,形成了半干旱半湿润易旱地区,湿润指数在0.50~0.65之间,属于亚湿润干旱地区。其日温差较大,降水偏少,年平均降水量385mm,年蒸发量1813mm,春秋两季多风易旱,冬季盛行西北风,风力较强[2];辽宁人口密度大,巨大的人口数量加大了土地资源利用的压力:人类干预自然和经营活动不断增加,如过度农垦、过度放牧、过度樵采与水利资源的不当利用以及工矿建设,这些因素加剧了土地荒漠化。根据外力的不同,辽宁省荒漠化土地归纳为风蚀型、水蚀型两种类型。

辽宁省西部是土地荒漠化非常严重的地区,已经进行了五次监测。本文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对2009年(第四次)、2014年(第五次)监测做了动态分析,全面地掌握了荒漠化的动态变化信息及本地区荒漠化的发展趋势,为本地区土地荒漠化的防治、管理及制定相关政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1 荒漠化土地分布与现状

1.1 荒漠化土地分布

辽宁省荒漠化土地处于辽宁省西部,位于118° 50″—121°18′E,40°36′~42°23′N,覆盖了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及凌源市的69个完整乡镇、35个不完整乡镇,总面积为550949.99hm2,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3.72%。荒漠化土地分布区域及各县区所占面积详见图1。

图1 荒漠化土地分布区域图

1.2 荒漠化土地现状

本省荒漠化土地按照发生的动力分,主要有水蚀荒漠化和风蚀荒漠化两种类型,其中以水蚀荒漠化为主。风蚀荒漠化土地面积为93415.22hm2,占本省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16.96%;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为457534.47hm2,占本省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83.04%。

按荒漠化发生的土地利用类型划分,林地荒漠化比重最大,面积为284317.54hm2,占本省荒漠化土地面积的51.60%;其次是耕地,面积为250166.87hm2,占45.41%;草地面积为14922.5 hm2,占2.71%;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542.78hm2,占0.28%。在各类土地类型中,荒漠化类型分布也不同,其中风蚀荒漠化在耕地中比重最大,占61.57%,在林地中比重次之,占36.94%;水蚀荒漠化在林地中比重最大,占水蚀荒漠化总面积的54.60%,其次是耕地,占42.11%。详见表1。

表1 荒漠化按照土地类型划分统计%

按荒漠化土地发生的严重程度划分,以轻度所占比重最大,面积为294876.69hm2,占荒漠化土地面积的53.52%;中度面积为233870.21hm2,占42.45%;重度面积为21657.58hm2,占3.93%;极重度面积为545.21hm2,占0.10%。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发生荒漠化的程度不同,其中林地以轻度荒漠化所占比重最大,耕地以中度荒漠化所占比重最大,草地以中度荒漠化为主,未利用地以重度荒漠化为主。详见表2。

表2 荒漠化按程度划分统计%

综上所述,辽宁省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辽西的朝阳市;林地荒漠化面积最大,耕地次之;耕地、林地、草地均以水蚀为主要危害方式,未利用地主要遭受风蚀侵害;林地荒漠化程度以轻度为主,耕地、草地以中度为主,未利用地以重度为主。

2 土地荒漠化动态变化分析

2.1 土地荒漠化总量动态变化

2009年监测区总面积为1057199.79hm2,荒漠化土地面积为571965.51hm2,占比为54.10%,非荒漠化土地面积为485234.3hm2,占比为45.90%;2014年监测区总面积为1056957.06 hm2,荒漠化土地面积为550949.69hm2,占比为52.13%,非荒漠化土地面积为50.60万hm2,占比为47.87%。五年期间,荒漠化土地累计减少21015.82hm2,比上期下降了1.97%。具体数据详见表3。

表3 辽宁省荒漠化土地动态表hm2

2.2 土地荒漠化类型的动态变化

从荒漠化类型看,2014年和2009年相比,风蚀荒漠化增加13251.85hm2,增加的原因是朝阳市朝阳县此次调查的荒漠化土地增加较多,其中风蚀荒漠化土地增加了22148.08hm2,水蚀荒漠化土地增加了37377.99hm2。2009年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为491776.30hm2,2014年面积为457534.47 hm2,减少34241.83hm2。2009年,土地盐渍化面积为25.84hm2,2014年监测消失。

2.3 土地荒漠化程度的动态变化

从荒漠化程度看,2009年轻度荒漠化土地为246868.69hm2,占当年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43.16%,2014年轻度荒漠化土地增至53.52%,增加了48008hm2;2009年中度、重度和极重度荒漠化土地面积分别为250143.41hm2、68292.69hm2及6660.72hm2,分别占当年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43.73%、11.94%及1.17%,2014年中度荒漠化土地降至42.45%,减少了16273.20hm2,这些面积均转移到轻度荒漠化土地中;重度荒漠化土地降至3.93%,减少了46635.11hm2;极重度荒漠化土地降至0.10%,比上期减少了6113.51hm2,这些面积转移到了重度荒漠化土地中。由两期数据可以看出:荒漠化土地正在由极重度向重度、中度向轻度、轻度向非荒漠化转移,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局部非荒漠化土地有轻度荒漠化趋势。详见图2。

图2 荒漠化程度动态变化图

2.4 荒漠化分布区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分析

荒漠化监测区内土地按利用类型分为耕地、林地、草地、居民工矿用地、水域及未利用地。

2009年监测区内耕地面积为355355.42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33.61%;2014年监测区内耕地面积为348908.95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33.01%;在监测期内耕地面积减少6446.47hm2。2009年监测区内林地面积为571954.54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54.10%;2014年监测区内林地面积为570598.30 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53.99%;在监测期内林地面积减少1356.24hm2。2009年草地面积为16479.01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1.56%;2014年草地面积为18562.38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1.76%;在监测期内草地面积增加2083.37hm2。2009年工矿用地面积为74937.85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7.09%;2014年工矿用地地面积为85949.76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8.13%,在监测期内工矿用地增加11011.91hm2。2009年水域面积为27228.95 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2.58%;2014年水域面积为26544.89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2.51%;在监测期内水域面积减少684.06hm2。2009年未利用地面积为11244.016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1.06%;2014年未利用地面积为6392.78hm2,占荒漠化监测区总面积的0.6%;在监测期内未利用地面积减少4851.24hm2,详见表4。

表4 辽宁省荒漠化土地利用类型动态表hm2

3 结论

通过上诉对辽宁省荒漠化土地的全面分析可以看出,2014年全省荒漠化土地面积比2009年减少了21015.82hm2,荒漠化程度也逐渐减轻,中度、重度及极重度荒漠化面积逐年减少。监测区内耕地、林地及未利用地都出现减少趋势,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植树造林以及工程建设等,使其成为林地或非荒漠化土地;林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居民工矿用地不断增加;未利用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在本次监测期内在未利用地上植树造林或者封山育草,从而形成林地荒漠化土地和草地荒漠化土地,从而促进荒漠化土地的逆转,成为治理荒漠化土地的有效措施之一。

[1]何绍芬.荒漠化、荒漠化定义的内涵、外延及在我国的实质内容[J].内蒙古林业科技,1997(1):15-18

[2]王文权.辽宁省森林资源[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3]苏振海,佟丽文.《辽宁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报告》

S717.93

A

10.13601/j.issn.1005-5215.2017.07.036

2017-05-10

佟丽文(1969-),女,辽宁沈阳人,大学,工程师,现从事林业信息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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