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传统建筑生产方式普遍存在着资源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人员劳动强度大、工程质量和安全无法有效保障等问题。近年来,我国建筑能耗总量逐年上升,在能源总消费量中所占的比例已从上世纪70年代末的10%,上升到目前的27%。我国既有的500亿平米建筑中,99%以上为高能耗建筑。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优化明显加快,能源消费增速放缓,资源性、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逐渐衰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问题仍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在此背景下,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是落实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体现,更是建筑业改革转型的大趋势。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指出: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2020年前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自我国第一部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颁布以来,至今已有十余年时间,随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建立,我国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量也保持着强劲的增长态势。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6年底,全国共评出4600余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总建筑面积超5.3亿平方米。其中设计标识项目4370项,占总数的95%,建筑面积为50000万平方米;运行标识项目230项,占总数的5%,建筑面积为3000万平方米。从绿色建筑的星级、类型分布来看,截止到2015年底,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中,各星级的组成比例为:一星级1618项,占40.7%,面积20364.3万平方米;二星级1639项,占41.2%,面积19049.9万平方米;三星级722项,占18.1%,面积6555.1万平方米。各类型的组成比例为,居住类建筑1900项,占47.7%,面积28542.0万平方米;公共类建筑2049项,占51.5%,面积16890.2万平方米;工业类建筑仅有30项,占0.8%,面积537.4万平方米。
在居住类绿色建筑中,截止到2015年底,住宅建筑项目为1900项,建筑面积为28542.0平方米,其中一星级项目821项,占43.3%,面积13191.3万平方米;二星级835项,占43.9%,面积12415.4万平方米;三星级244项,占12.8%,面积2935.3万平方米。与公共建筑相比,住宅三星级绿色建筑相对较少,这也是因为开发商对建设绿色建筑的意愿并不高,而公共建筑从公益性角度出发,建设三星级绿色建筑的意愿则较为强烈。
按照气候区域分布来看,夏热冬冷地区项目为1857项,占46.7%;寒冷地区项目为1221项,占30.7%;夏热冬暖地区项目为635项,占16.0%;严寒地区项目为222项,占5.6%;温和地区项目为44项,占1.0%。其中夏热冬冷地区属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即长江中下游地区,这也表示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与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相关性。
此外,在居住类绿色建筑中,夏热冬冷地区与寒冷地区相差不多,均超过总量的三分之一;在公共建筑类绿色建筑中,夏热冬冷地区绿色建筑数量超过总量的一半,寒冷地区的绿色建筑数量超过总量的四分之一,而夏热冬暖地区的绿色建筑则占16.5%左右。
从各省绿色建筑分布情况来看,目前,江苏、广东、山东、上海、河北、浙江、湖北、陕西、天津、北京等各地区的绿色建筑数量均超过100个,遥遥领先,占总数的40.6%。从全国范围来看,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量在30-100个的地区占34.4%;数量在10-30个的地区占15.6%;数量不足10个的地区占9.4%。可见,绿色建筑在我国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
2006年,我国发布第一部符合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2014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修编。与此同时,随着《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的颁布,我国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已经进入到领域划分更加细致、评价更加全方位的时期,这也标志着我国的绿色建筑已经从单体发展到城区的趋势。
在绿色建筑保持强劲增长势头的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纷纷编制相应的绿色建筑标准,部分省份甚至将发展绿色建筑提升至法律层面。绿色建筑的高速发展,与良好的政策扶持环境分不开,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计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集团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编制了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并采取多种类型的强制政策、鼓励政策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部分省份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从法律高度规范绿色建筑的发展,保障其在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众所周知,绿色建筑强调的是全生命周期,我国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也遵循全生命周期的过程。2014年新修编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针对新建建筑,此外,已经颁布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和目前正在编制的《健康建筑评价标准》是我国目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核心。
中国的绿色建筑发展是以评价作为核心,按照全生命周期进行延伸,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再到运维以及最后检测形成闭环的标准体系。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实施后,在国家层面已完成或立项的绿色建筑标准逐渐形成了特定阶段的绿色评价标准、特定功能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特定阶段的绿色建筑专用标准(规范或规程)、特定专业的绿色专用标准(或规程)等多个子集。从整个建筑的全生命周期来看,我国都有相应的标准规划,涵盖了整个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过程。
2014年新修编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其核心是“四节一环保”与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它的评价标准体系较为完善,从节地、节水、节能等方面对相应的指标都有明确规定,较之2006版有了很大提高。2014版对于量化标准、评分标准更加细化,同时增加了提高与创新项,即如果在项目中应用了新技术,在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会得到优先加分。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的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以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形成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重点研发计划中与绿色建筑紧密相关的专项是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这一重点专项是科技部同教育部、工业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列为2016年启动的重点专项之一。整个执行期为2016年到2020年,总经费为13.53亿元,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击原则分年度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以项目形式落实重点任务。专项任务的总体目标是使我国在建筑节能、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建设效率和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的技术体系和产品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我国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实现规模化、高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这一重点专项的实施具体分为七个部分,一是在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方面的一些基础数据系统和理论方法的研究,二是在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模式方面进行研究,三是关注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保障,四是关注绿色建材,五是绿色高性能的生态结构体系,六是建筑工业化,最后是建筑业信息化。2016年立项数量为21项,总体经费达6亿元;2017年立项数量为20项左右,总经费为4.3亿元。在2016年立项的21个项目中,研究内容多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以及建筑工业化领域急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性技术。
实际上,绿色建筑目前已经不仅仅停留在节能、环保等层面,而是向更高层面迈进。下一阶段,我国绿色建筑的相关政策将不断完善,强制性政策和激励性政策协同推进绿色建筑的不断发展。目前,北京、江苏等地已经出台绿色建筑相关政策,例如江苏省在2015年7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成为全国率先为绿色建筑立法的省份。该条例规定江苏省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发布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部分地区及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建筑节能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现阶段先进水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50%,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超过4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亿平方米,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60%。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超过6%。经济发达地区及重点发展区域农村建筑节能取得突破,采用节能措施比例超过10%。实际上,这些政策的出台为绿色建筑的发展带来一个全新的契机。未来,我国绿色建筑的相关标准也将不断升级,并向国际先进方向发展。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绿色建筑产业链的不断拓展,绿色建筑的内涵和外延将不断拓展,绿色建筑已经不仅局限于建筑本身,而是向生态城区进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