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6月28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以此堵住“校园贷”业务的口子,同时引导正规银行进入校园金融市场,做到疏堵结合。
说到“校园贷”,大多数人都不会陌生,实际上它的影响早已从大学校园扩展到社会层面,近年来屡屡成为焦点话题。但令人遗憾和担忧的是,每次“校园贷”成为社会热点,几乎都与负面、消极的新闻有关,比如“裸条借贷”,比如因偿还不起巨额“校园贷”利息而退学,甚至自杀,等等。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了发展业务,抢占校园市场,在大学校园内大力发展所谓的“代理人”,而这些“代理人”又发展更多学生加入,其中难免出现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利益引诱等手段达到目的的行为,一旦发生意外,影响到的就不仅是一个两个学生的安全,而是更多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要有效治理“校园贷”乱象,除了大学生自身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外,金融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以及高校自身,都应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如今,银监会、教育部等部门已经出手,那么作为与大学生接触最多、联系最为密切、负有教育责任的高校,又该在“校园贷”整顿行动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笔者认为,高校除了全面落实《通知》要求,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开展好相应的工作外,还应该在以下两个方面有所思考和作为。
首先,高校要肩负起教育的责任,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观,以及科学理性的金融理财观。客观上我们要承认,“校园贷”的存在,确实解决了部分大学生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些日常消费需要,但我们更应看到,绝大多数向互联网金融平台借贷的大学生,借贷来的钱并没有用在支付学费、生活费上,而是把其用在了超過自己经济承受能力的高消费上,如:有的学生用来买高档手机、高端电脑;有的学生用来买高档服装、化妆品;还有的学生甚至把借贷来的钱用来整容美体。这些消费,对于有经济实力的人来说无可厚非,但对于仍然依靠父母供给、没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来说,显然十分不妥。对于这些,学校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例如可以通过开设选修课的方式开展消费、金融、理财等方面教育,也可以通过主题班会的方式,向大学生发出消费预警。
其次,高校要承担起监管的责任,及时发现学生的不良消费行为,防止学生落入不良“校园贷”的泥淖。这里所说的监管,当然不同于银监会等政府职能机部门的监管,而是除日常教育之外的生活监管,而且这样的监管更应倾向于了解和保护,而不是约束和管制。实际上,在以往媒体报道的“校园贷”负面事件中,部分学校的监管长期处于缺位状态,等到本校学生出现“校园贷”负面新闻后,校方才后知后觉。因此,不管是学校的辅导员,还是学校学工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学生的日常消费进行必要的了解,一旦发现异常情况,例如某个学生平时经济条件一般、花钱比较俭省,最近突然花钱大手大脚起来,那么就应该有所警觉,及时采取保护行动,避免他们陷入校园贷的陷阱。
随着国家有关部门规范和整顿力度的加强,“校园贷”乱象有望得到有效解决,但在治理整顿的过程中,学校的责任十分重大,压力可谓不小。因为有迹象表明,即便校园贷迎来“史上最严监管”,也还会有为数不少的借贷平台在改头换面,暗渡陈仓,盘踞“校园贷”市场,引诱学生“上钩”。对此,高校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丝毫不能放松相关的教育和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