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林
摘 要: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正如火如荼,各式新型建筑也纷纷亮相。因此为了确保这些建筑工程的品质以及长久稳定运行,就需要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的监理。然而,随着建设项目日益的庞大和复杂,项目管理方式也在日益进步和改善,项目管理方式的随之不断演变,这些都给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的工程监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面对现代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模式中存在的管理复杂和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的主要难题。为了适应新形势之需,基于此,今天本文主要就浅谈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如何接轨这一论题给大家进行阐述和分析。
关键词: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接轨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1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的意义
当下,建筑施工项目越来越复杂,再加上不断引入的多种先进的项目管理模式,以至于工程监理不能满足业主对建筑项目专业化管理的需求,进而增大了项目管理的市场需求量。从实际看,我国在具体项目管理上仍存在很多缺点,主要表现在服务质量欠缺和服务深度欠缺,而形成这个问题的关键原因则是我国的建设项目管理市场还位于初级阶段,只有少部分项目才能委托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管理公司。其中,建筑项目的业主利益代表并不是监理方,相关监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都要严格依照监理规范、法规、合同的基本要求,坚持公正原则,来实行监理工作。以合同来看,业主有权更换行为不规范的监理人员,但不可以任意干预监理的日常工作。监理在接收到业主的项目委托后,相关监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责任,一切监理行为都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工程管理体制专业化、合规化的标志就是监理制度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有效实施,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全面接轨,能够有效提升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还能够有效保障投资效益,规范建设市场的基本秩序。在建筑工程中将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有效结合,不仅加快了和国际项目管理方式的接轨,还提高了建筑工程的整体实力,促进了我国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2工程监理和项目工程管理的比较
2.1管理范围的比较
虽然两者都是对工程项目总体管理负责,但是严格的来说,两者管理范围和重点还是有差异的。项目范围管理的主要工作范围是对项目工程中的工作内容范畴进行控制,使属于项目管理的工作能够有序、有效进行,并对其他项目管理过程起指导作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与范围是在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均进行“三控二管理一协调”这与工程监理的内容是一致的;而目前我国工程监理工作范围主要針对施工阶段工程进度、安全以及质量进行控制。
2.2管理时间的比较
工期无论对什么项目来说都十分重要,因此,时间管理对于项目来至关重要,它不但影响项目运营成本、质量保证实施范围。同时更加直接决定了项目施工时间,不论工程监理还是项目管理都应该在项目施工前期对项目施工时长有个整体规划,这样可以方便项目在施工工程中,通过对工作排序以及工作周期进行合理调节从而控制项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竣工,又能使资源配置和成本达到最佳状态。
2.3质量管理的比较
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经常把质量控制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在工程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谨徇私舞弊,对于任何可能出现以及出现的质量问题都不能放过。从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高度来控制和规范项目团队中各方的行为。项目管理在关于项目质量管理的内容中指出,其基本方案旨在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在ISO9000和ISO10006质量体系标准与指南中提出的方案中相一致。项目质量问题同样十分重要,项目的建设必须完全按照计划中所阐述的进行管理,严格保证项目质量。因此,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指导思想是完全一致的,ISO9000与ISO10006相互支持,相得益彰。
3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面临的挑战
3.1监理公司不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条件
当下,监理企业在我国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监理企业的信任度在不断缺失和降低,业主对于监理企业的全过程管理也缺乏信任。虽然在实际中存在很多专业技能强的高素质人才,但因为业主的不认同,这些人才也就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联系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实际,仍存在部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较低,不能充分适应项目管理的标准。项目经理、审查专家等综合性人才严重缺乏,所以从人才这方面来看,项目管理和监理企业的标准还有着非常大的差距。
3.2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制度不健全
虽然我国在工程监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却产生了很多问题,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第一,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企业的监督力度不足,法律法规建设与实际情况联系不足,使得法律法规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滞后性和缺乏实效性的问题,导致监理企业产权关系不明确、分配制度不合理等一系列不良问题,影响了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难以为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接轨提供保障。第二,工程监理制度的地位还比较薄弱,权威性不足,监理企业制定的监理制度往往流于形式,难以保证建立市场上正当的服务竞争和技术竞争,在信用管理办法及信用管理档案建立等方面也存在缺陷;另一方面,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企业的监督力度不足,法律法规建设与实际情况联系不足,使得法律法规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滞后性和缺乏实效性的问题,导致监理企业产权关系不明确、分配制度不合理等一系列不良问题,影响了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难以为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接轨提供保障。
4工程监理和项目工程管理如何接轨
4.1促使投资方式与国际接轨、法律建设完善化
在20世纪时我国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投资大体上还依靠政府拨款,发展到今天,我国在工程建设上的投资已发展成多元融资方式。管理体制也由传统的指挥式管理发展成更加合理的责任制。投资方式的改变使工程监理理念初步具备,并且慢慢走向成熟和规划化。目前监理理念在我国已经逐渐得到普及,并且由监理理念逐渐转变成项目管理模式,这说明在我国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模式正在日益走向成熟并且在走向国际化。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同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工程建设行业的管理制度存在一些漏洞,因此,在这个发展阶段,我们需要尽我们的力量使工程监理的管理模式同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接轨。目前来看我国法律对于这一方面的规定还处于不够完善。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在此方面较为成熟的法规规定作为借鉴并且依据我国国情,真正使项目管理模式达到专业化。在完成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上不但要改变投资方式同时也要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4.2国家政策的扶持
根据国外的一些经验表明,如果项目管理方式合理,通常情况下会节约大概12%的投资成本,如果技术更加成熟节约的成本还会继续提高,这完全达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项目管理服务是一种新型服务行业,它的兴起不但可以帮助国家制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更多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因此国家应当出台相关政策对项目管理服务行业进行扶持,为我国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进行铺路。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内容和思想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两者的接轨是可行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还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因素,且实现接轨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在做好人才保障和政策扶持的同时,要积极完善项目咨询领域的法律法规,并规范项目管理市场,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接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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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身份证号码:3201119710708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