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把创建幸福家庭和实施“新家庭计划”作为卫生计生改革创新的突破口,作为卫生计生融合发展的平台,紧紧抓住示范引领、健康优先、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投入保障5个关键,推动创建“北疆幸福家庭”新发展。
抓示范引领
自治区召开创建幸福家庭经验交流会,自治区衛生计生委发出通知,逐级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示范活动,全区各地层层推选、层层命名,推选出12个示范旗县、103个示范城镇、103个示范乡苏木、2300个示范嘎查村社区、12368个示范户。自治区开工建设200个“新家庭计划”示范社区,24个家庭科学育儿示范基地、24个青少年健康发展示范基地,12个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示范基地,3个养老照护远程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启动“新家庭书屋”建设工程,打造幸福家庭和新家庭主题广场、公园、长廊和新家庭文化林1万多个。
抓健康优先
紧紧围绕着健康城镇、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一是抓宣传培训,通过“新家庭计划”,利用计划生育强有力的社会动员能力,利用计划生育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深入社区和家庭,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二是抓阵地建设,探索建设健康家庭基地、健康文化园、健康小屋。三是抓重点家庭健康服务,对新婚、孕产妇、婴幼儿、青少年、老年人等家庭提供健康指导和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健康救助和社会关怀。投入4.7亿元,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5896个。投入6000万元,实施“家庭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40元。开展蒙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抓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两孩政策后,积极推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从生育控制向促进生殖健康和家庭健康转变。在机构改革中,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单设,没有条件的地方在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加挂家庭健康指导中心或服务中心牌子,承担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健康服务的职能,承担社区家庭保健、养老照护功能。目前,乌海市、包头市青山区成立了编制部门批准的家庭健康指导中心,其他地区都在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加挂了家庭健康指导中心、家庭健康服务中心牌子,增加了相应的职能和科室。
抓统筹协调
把示范活动放在深化医改中谋划,放在“十三五”规划中谋划,放在健康内蒙古建设中谋划。自治区连续2年将创建“北疆幸福家庭”、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作为卫生计生重点推进的惠民实事。一是整合资源,整合卫生计生面向家庭的政策资源,把创建幸福家庭作为“大平台”,把健康家庭行动和面向家庭的项目作为“小项目”,通过“新家庭计划”打造幸福家庭和健康家庭。二是抓住机遇,主动融入健康扶贫,投入2450万元,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精准”帮扶。三是突出重点,围绕抚幼和养老,做好“家庭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养老照护”“营养科学进万家”等项目工作。开展了全区新生儿复苏培训。吸引银行和社会资本100多亿元,开工建设32个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抓投入保障
要求各地保障项目经费和工作经费,协调相关部门围绕示范活动整合资源,引导财政资金向家庭倾斜。2016年,自治区政府落实中央《决定》督查、自治区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督查,年末党政领导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制检查,都重点检查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创建幸福家庭和家庭发展经费投入。自治区创建幸福家庭和家庭发展经费逐年增加,2014年和2015年自治区本级下拨的计划生育事业费(不含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四分之一列为创建幸福家庭和家庭发展科目,2016年财务改革后要求一半的经费用于创建活动和家庭发展。2016年地方财政投入31258元,解决了8447户特殊家庭的一次性扶助金。累计投入2亿余元,实施“一杯奶”生育关怀,受益40万余人。投入近2000万元,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建立生育关怀公益金,累计投入1.5亿元。生育保险累计投入495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