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旗,王 玉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 朝阳 122000)
对法医鉴定活动引发信访问题的探讨
徐国旗,王 玉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 朝阳 122000)
信访制度在政治参与与纠纷化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在法治工作不健全的环境下,信访工作大量存在。而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工作不断推进,群众的法治观念也在不断提升。本文就法医鉴定活动引发信访问题的探讨作简要的阐述。
法医鉴定;信访问题;探讨
由于司法鉴定工作存在某些方面问题,与司法鉴定工作相关的上访问题也由此产生。而司法鉴定工作与多方面的都存在着密切联系。其结果对案件的进展有着重要影响。由于某些方面原因,引发了司法上访事件,严重者会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与司法鉴定权威。
法医鉴定结果会影响到多个方面,首先是案件进展,关系到相关部门对案件的定性。其次是相关方利益。如果法医鉴定的结果存在错误,就可能会导致上访事件发生。法医鉴定是司法鉴定程序中的一项工作,通过运用技术手段开展鉴定工作,并最终形成意见书。我国相关法律都涉及到了司法鉴定工作的相关内容。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价值体现在案件进行的不同环节。刑法明确规定了司法与公安机关办案要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在案件侦办全过程都要有充分的证据。而法医鉴定结果意见既是分清案件性质与查明事实的证据,同时也是一种手段用以区别其它证据的真实性。法医鉴定结果关系到司法工作的公正性。
信访是公民或者法人利用书信,电话或者其它方式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者是投诉请求,并由相关部门处理的活动。信访形式的产生有其独特的社会环境,而随着法治进程推进,群众维权意识增强,而通过信访工作来维护自身权益的事件也逐渐增多。
由于法医鉴定结果关系到各方利益,因此当事人会对结果存在一定质疑。由于法医鉴定结果而导致的上访事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当事人对死因鉴定不服而上访,对伤情不鉴定不服而上访,对于不同法医鉴定结果不同而上访,鉴定结果未能及时告知而采取的上访行为。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上访行为。法医鉴定结果导致上访行为其特点体现在形式与内容的多元与复杂性。时间方面的持续与阶段性。而对于上访带来的影响与意义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首先是积极的一面,信访制度的存在给予了公民维权多样的选择,是对民主权利的保护也是对民主制度的尊重。上访行为存在,从某些方面来看,则是司法鉴定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对于上访者而言是一种维权的体现,对于被上访的对象而言则是对工作的一种监督。信访制度带来了负面影响在于部分人员过分使用信访权利,并且在信访过程中做出了一些不合理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不利于自身问题解决,同时还会影响到相关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对于被上访部门而言,正是由于自身工作不到位才导致了上访事件发生,对自身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3.1 相关法律规范存在问题
司法鉴定工作的准入门槛较低,部分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达不到标准,职业道德存在问题。在案件鉴定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个人原因影响到鉴定结果。某些鉴定机构并不具有鉴定资格但是依然开展了鉴定工作。由此其鉴定结果的准确与有效性会受到当事人质疑。而从某些冤假错案中,也正是由于鉴定结果存在问题。
3.2 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
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着多头鉴定,重复鉴定问题,管理工作没有统一。各自为政的情况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导致司法鉴定的公信力下降。被鉴定对象出于维护自身权益人的考虑就会采取上访的方式。
3.3 鉴定程序不规范
鉴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鉴定程序启动权,鉴定机构与人员选择问题上。
3.4 当事人对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的认识偏差
法医鉴定是对客观材料的一种主观认识,具有一定主观性。而人的认知能力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局限,鉴定意见只是一种判断,需要经过司法证明。而当事人未能认识到就鉴定工作这一特性。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信访方式为公民提供了更多的维权方式,但是也要正视其滥用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从法律层面对其进行相应的规范。包括鉴定机构与工作人员的准入标准,鉴定程序规范,强化权利告知,保障当事人补充与重新鉴定的权利。完善对鉴定工作人员的监督与追责。
4.2 完善机构与人员管理规范
工作人员会影响到鉴定工作结果,因此有必要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同时要加强对就鉴定机构的管理力度,鉴定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提升鉴定准入门槛,整合鉴定资源。鉴定工作应该是以公益性,社会性为主,商业性为辅。要规范鉴定机构费用标准,收费标准应该合理化,并且向着公益化方向发展,使其保持中立,客观。提升案件侦办人员技能互素质,注重保留证据。相关部门要正视信访工作,某些部门不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将小事办成了大事,甚至是造成严重的后果。损坏了政府的形象,激化了矛盾。
信访为公民表达诉求与维护权益提供了多样的选择,但是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要采用合法的方式。鉴于司法鉴定结果的重要性,为了避免由此带来的上访事件,需要从多方面对其进行规范管理,从而保证群众权益。
[1] 史永敏.对法医鉴定活动引发信访问题的探讨[D].西南政法大学,2014(3).
[2] 胡 伟.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制度的规范化[D].西南政法大学,2015(9).
本文编辑:吴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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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95-8242.2017.23.45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