菇仔
他给我感冒药,并向我求婚。
为了咽下药片我不停地点头。
我就这样答应了。
我这个人,是个自相矛盾的人。
我出过十本书,应该当之无愧算是个作家。可是每次有人提起我是个作家这件事,不知为何,我会有点抗拒。我会马上说:“我不是啊!谁说我是?”
我记性差,数字是过眼即忘。看着电视,一个熟悉的演员,他的名字就在嘴边,可是永远也说不起来。但是某种颜色、某种气味,我过目不忘。
我有洁癖,但我不爱整理房间。每样东西都很干净,但它们摆放的方式却是成团儿的。
我喜欢狗,但从不养狗。
我写了很多爱情小说,但一次恋爱都没好好谈过。
……
今天我遇见我的旧同学,之前她问我要书,并且还要求我签名。我这人不愿意撒谎,不想勉强自己说“一定会送你一本”或者“好的,签名后寄到府上”。我根本就不想送任何人我的书,我也不认为这些求书的人会认真读完每一个故事。我自己就把别人送的书用来垫桌脚,或者有热汤什么的端上桌的时候,拿来垫锅。
但是说过了,我是个自相矛盾的人。相对于撒谎,我更不愿意当场给人难堪。因此,遇上可能管我要书的那种人,在他没看到我之前,我只好选择掉头就跑。
我是真的跑了。下午三点,我看到我的旧同学的车停在路边,她马上就要下车和我巧遇,我当机立断选择跑。跑得我上气不接下气,跑三条街,来到一家便利店,要了一杯冻饮狂灌下肚,然后我发现我旁边蹲了个酒鬼。
这个酒鬼在便利店喝啤酒,喝得不省人事。我替他数了数,一共12个燕京的易拉罐,手里是第13个。守店的小妹很发愁,在我结账时跟我说:“怎么办啊,我要换班了,他还没喝完。”
然后就有人来拍我的肩膀了,回头,醉汉对我打个酒嗝。“干杯。”他对我说。
哦,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这个醉汉是个相当好看的人呐。店员小妹是这酒鬼的脑残粉。连醉汉都有粉丝。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这么好看的人借酒浇愁?我说:“我没有酒。”他豪爽地递来一听啤酒。所以我这个人就是矛盾,昔年要好的同学向我走来,我拔腿就跑;一个烂醉如泥的路人对我举杯,我一饮而尽。
我不喜欢除我以外的别的作家。我就是一个很自闭、很浅陋、很狂妄的女人。他们说,你应该去文联,当一个有“单位”的作家。我不想去和文联的老作家们喝茶开会,我更讨厌他们写的东西,所以我不去。
我在家里闷头写,厌世情绪高涨。之前我也有一个“单位”,在一家报社当编辑。早上九点,所有同事集齐在办公室,那是我最受不了的时刻,我始终不能理解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早上九点能那么兴高采烈,那么花枝招展,那么臭不要脸。我,我每天午饭以前都沮丧得很,一句话也不想说,一个好脸色也不想给。这个世界的上午深深得罪了我。
在那家报社工作的时候,十天里有八天我上班都没洗脸,因为我总是早上一睁眼就濒临迟到的边缘。于是我把牙刷、牙膏、洗面奶、搽脸油儿、毛巾都带到办公室了。我在九点他们说笑时躲进卫生间洗脸,有那么一天,我的领导心情大概不错,正跟同事说笑,他一回头看到我,问我:“你才洗脸啊?”
就这一句,惹到我了。我就这样辞职了,领导莫名其妙。努力回忆当时的情绪状态,我一定是认为领导的语气里带有讥讽、嘲笑、挖苦、不满,而现在想来,他也许只是单纯地问候我的脸。
然后我开始写书。我写了十本旷世名著,有时候又觉得是十本垃圾。当中有一本销量很好,登上了排行榜,带来一大笔收入。出版社要我按照那本书的思路和模式再来上一发,我没同意,不是我有什么文学理想,而是我真的写不出来。
我每天都写,上午写得最多,浓浓的起床气让我精力集中。但是到了下午,起床气散去了,我写不出来了,这种时候,就是我离开自己的洞府,下凡来到人间的时候。
说回那个醉汉。他敬了我一听冰冻的燕京啤酒之后,一头栽在薯片、华夫饼和奥利奥之间,不醒人事。看店小妹的同事来换班了,是一位大妈,大妈让小妹帮她一起把醉汉拖出去。
中年妇女就是指不再有审美也不再有同情心,不会为任何事情感动,心间是一堵砌死的墙不再有任何风吹草动,也没有爱情的女人。
我跟她是不一样的,对吗?
醉汉被拖到店外的墙根那里,每走过一个人,就收获一笔回头率。有一个人还丢了硬币在他身上。我捡起来给扔回去,我说:“他不是乞丐!”幸好这是下午,我没有起床气,心思一派清明,带有淡淡的善意,甚至心尖儿渗出甜暖的好味。我有点喜欢这个帅帅的醉汉,我更好奇他为什么喝这么醉。为情所伤?职场失意?我蹲在他旁边,喝着他给我的那罐啤酒。
那个守店大妈走出来让我们走远一点,语气很不客气。
“你们在这我们怎么做生意?”大妈说,“走走走。”
“你跟谁说话呢?”我站起来。
“走走走。”大妈继续对我嗤之以鼻。
我一气之下把她推倒了。
她报警了。
本來呢,这个下午我只是出门买点菜,结果,先是偶遇旧同学,后逃跑,遇酒鬼,又打人。最后我来到了派出所,我被捕了!
“职业?”警察问我。我想说我无业,但是我忽然说:“作家。”嗯,我发现在某种极端的情况下我是愿意承认我是个作家的,我好势利啊。我是这么想的,反正是丢脸,不如丢得全面一点彻底一点果敢一点!
警察不知道为什么笑了起来,我身边的醉汉醒了,“你是作家?”
我连忙又说:“我不是!”
后来警察放了我,也放了那醉汉。我们俩从警察局出来的时候天都要黑了。“你去哪?”他问我。
我说我去买菜。他说:“哦,买菜,买点肉,再买点豆腐,还有干辣椒。”
“麻婆豆腐?”我问。他点点头。
人生的际遇是多么奇妙呀,我最终和一个认识了几小时的醉汉一起吃晚饭。然后他横在我的沙发上吐,吐完了滚到地毯上睡,睡醒了跑到厨房水笼头喝水,喝完水把冰箱里全部的食物扫荡一空。第二天清早九点,他醒了,恢复常人之身,说:“喂,谢谢你,我要走了。”
我拿被子蒙着头,不想说话。
“喂,你在吗,你叫什么名字?我跟你说,我要走了啊。”
我把枕头压在被子上,蒙着头。
“你好吗,还活着吗?女作家?”
……
我说:“你给我滚。”
他被吓到的表情我在很多我认识的人的脸上看到过,我对他们都说过,中午以前,不要和我说话……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我的客厅里有一个人在看电视,然后我洗了脸,换了件衣服,坐到那个人身边一起看,还发出大笑,还学电视上的人讲粤语。我就像忘了我在中午之前做过的事、说过的话。我笑完了说:“咦,你怎么还没走?”
“吃了饭再走。”
“好,吃完了走。你吃了我两顿饭了。”
“两顿,谢谢你。”
“不客气。”
“但这一顿是我做的。”
“好,谢谢你。”
……
我们吃了第二顿饭。之后,我忽然想起今天是我妈来我房子探班的时间。为了避开尴尬,我只能带他走。去哪儿好呢,去找班杰明吧,我的朋友。
班杰明收留了我们俩。我们两朵奇葩歪在班杰明的大床上午睡。正午的光线透过纱窗照进来很有质感,我们两具肉身还算清新和美丽,没发生点什么真可惜了。
晚上我们三个人一起吃饭,班杰明请客。因为班杰明在,他的一些信息才得以调查清楚。他是一名園林设计师,昨天,他失恋了,他坐飞机来到了我们的城市,也就是他前女友的城市,想挽回些什么,但是最终被自己灌醉。他说现在他的心情好了很多,最大的愿望是跟我们一起去泡温泉,我和班杰明对视一眼,哈哈哈哈哈,我们邪恶欢乐地说,好!
温泉是我和班杰明发现的,是野泉,没有人知道这里。其实这不是一座温泉,而是热泉,水起码有一百度,是滚开的,硫磺都给融化了。我说:“跳吧,尽情泡吧。”
我们其实是去采温泉旁边的一种矿石,非常美丽,各种颜色的晶体,透明又单纯,淡紫、黄、粉红、蓝、青绿。我打算重新装修,这些石头我要派上用场。
他跟在我和班杰明的身后,忽然一个趔趄,差点滑进滚水里,我一把把他拉住。然后他笑嘻嘻地说:“我逗你的,亲。”
我们扛着大量的石子从山里回到城市。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可是这个朋友马上就要走了。我和班杰明把他送上飞机。
有时候还真有点想念他呢。
我要把那些石子镶在天花板上,按星座的形状来镶嵌。班杰明帮我装修,有时候我觉得我应该像我妈说的那样嫁给班杰明,他人真好。
远方的好看的醉汉,有一天告诉我,他想做一个长途的旅行。去哪里呢?他说没一个准儿,乱走吧,就像风吹动蒲公英的种子。
蒲公英的种子,带着一把自己生长的小降落伞,雪白的、柔软的、毛茸茸的,在风里旅行,如果下雨就停留下来。
装修房子用时两个月,我拥有了一间如同新居一样的房子。我坐在最小的房间里,写一本可能是旷世巨著抑或是垃圾的书。然后我会想:要是在那个人说去云游四方时,我多问一句,是不是就带上我了?
我跟班杰明煞有介事地说:“每个月的第一周,早上十一点打电话给我;第二周,十点打电话给我;第三周,九点打电话给我;第四周,八点打电话给我。”班杰明说:“行。”如果换成别人一定会说“去一边儿谁理你”。所以我妈要我嫁给班杰明,真心是出于为我好。
那个为了爱情喝醉而又云游四方的人没有消息了。
班杰明打了三周电话,我都没有对着电话发脾气,也没有吼他。我这算是自愈了,有时候用不着老中医。
但是,我没能坚持到第四周。我消失了。我,就像那个人当初的样子,买了一张机票,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然后又坐上从这座城市通往远方的汽车,一直走下去。我在干什么?我也许就是发疯了,可能我骨子里真的就是一个天生的作家,神经、厌世、自闭、讨人嫌、酸文假醋,一言以蔽之,二傻。
我去的地方是西北,方位感缺失了好几天以后,对时间也不是那么敏感了,反正我没死,活得挺有耐心。
我所经过的地方叫桥头,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桥头,只知道它是新疆的桥头。这儿真荒凉啊。我像所有写东西的人一样,发出酸溜溜的感叹,是真的酸溜溜,鼻子好痛,因为我感冒了。
傍晚,我来到一片荒地。这块荒地却突兀地伫立着一座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居民楼。这儿可能曾经是矿区,矿开采完了,人就走了,楼没人拆。
空了的居民楼,窗子全都没了。有几间房,二楼或三楼,住着一匹两匹马鹿,它们在深秋的酷寒里,呆滞地啃着墙皮。
我必须找个地方睡觉,所以我睡到了马鹿的隔壁。打开我的睡袋,拿出我的助眠眼罩,我要入睡了。月光像酒一样清冽,也像酒一样冷。真应该在这寒冷里喝一杯啊,真想在喝醉时对他倾诉衷肠,说,我喜欢你,我爱你。
半夜我在马鹿的响鼻中醒了,在手脚冻得麻痹的情况下,使尽浑身的力气站起来,挪到隔壁,抱住一只动物的肚子,它也没多少热气,但起码比我好。然后我看到月光,在月光之下,我看到窗台上摆了一排小石子,水一般的月光照得它们通体透明,淡紫、黄、粉红、蓝、青绿。
我喊了一句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喊的是什么,我的舌头冻住了。
但是我听到了回答。
然后,我听到一组脚步声在跑。我清楚地听到脚步在我上一层楼的前方,又跑到了楼下,最终跑到了我这个房间。他在月光里蒸发着汗水,我扑进那个热气腾腾的怀抱。
第二天清晨,我高烧不止,但我好像有生以来第一次没有发作起床气。我对班杰明说,我要回家。
然后在回程的时候,班杰明向我求婚。
我吃了他给我的感冒药,为了咽下药片我不停地点头。
我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