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培培
“赏识性评价”正是充分考虑评价者的感受、心理状态、心理需要,全面考虑被评价者和评价者之间的需求关系而进行的一种评价。其目的不在于分等、而在于借助评价的反馈调节功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它重视发现学生学习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更重视从中发现学生的优点和努力方向,激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它重视学生自我评价的形成和发展,并转化为学生对自我发展的期望。
一、平等对话,营造评价环境
“只有当教师和儿童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互相信任和怀有好意的基础上时,评价才能成为促进学生进行积极的脑力劳动的刺激物。”评价在本质上是一种通过“协商”而形成的“心理建构”。评价过程不是一方高高在上,对另一方作判断、下结论、排秩序的单向活动,而是一个多方参与、协商对话、共同建构的过程,特别是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双方交互作用、共同建構统一观点的过程。其结果也是交互作用的产物。
赏识性评价亦是基于“协商对话”、“心理构建”,是一种民主、开放、协调、共赢的、富有情趣的过程,是双方平等,互相尊重、互相赏识积极交换信息、交流意见的双向活动。通过评价者和被评价者的坦诚对话,互相信任,一方充分展示自己的优缺点,一方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彼此都获得决策所需要的真实信息,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通过评价者和被评价者的坦诚对话,双方消除偏见,形成共识,产生共鸣,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评价者和被评价者的坦诚对话,形成民主、信任、关爱的学校文化,给师生的工作和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精神环境。
因此,我们首先要做到民主和平等。评价的参与者拥有同样的话语权,每一个人都可以充分地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每一个人都受到别人的尊重与赏识。
二、教师赏识,唤醒学生意识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教育艺术的本质不在于传授,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发现学生的优点、闪光点,并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及时鼓励和赞扬,从而激发学生的主动性、主体性。学生在宽松、和谐、民主的环境里,与老师、同学进行心灵的碰撞,生命的融合,不断获得成功的体验,并在成功中走向成功。这种愉快的情感、成功的体验唤醒学生内心的上进意识、学习需要,由此转化为个体的自觉行为,付诸于进步行动。因此,作为人师,要学会赞美,学会唤醒,学会赏识。
发现学生的优点是赏识性评价前提,激活学生的上进心是赏识性评价关键,促进成长则是一切评价的目的。我们不要吝啬对学生的赞美。关注评价中的“无法量化”或“不确定”的内容情感、态度、价值观。在学习过程,教师要善于观察并发现这些隐性的、潜在的、长远的,不能立竿见影的“细节”。用一个眼神传递一份关怀,一个勾手许下一个约定,一次耳语激起一份信心,一个微笑给予一种鼓舞。通过积极评价,让每个学生深信不疑:自己具有一定的潜能,甚至是优秀的潜能;只要积极努力就能挖掘出自己的潜能。
尤其是面对学生的“小毛病”、“小错误”,我们往往不能把犯错误看成是通往深层次理解的重要过程。对错误多少的关注,不能扩展学生的学习能力,也不能为真正的理解开辟一条途径。现实提示我们,在不可避免的不断犯错误的实际生活经验中,我们所关心的不是错误行为的表面现象,而应是犯错误的结果与原因所在。事实上,这些错误正是学生自我调整、深入思考的契机。所谓“差生”是由于我们的评价标准单一而“制造”出来的,更需我们对他的关怀与赏识。
三、相互赏识,建立评价共同体
“评价的最终目的,不是要消除每个学生的不同差异,相反是要使每个学生的差异性、独特性最充分、最完美地显示出来。”评价共同体正好能满足学习者的自尊和归属需要,显示其独特性。他们在共同的学习活动中,遵守共同的规则,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和偏好,有利于增强学习者对共同体的参与程度,维持他们持续、努力的学习活动,获得对共同体的归属感、认同感以及从其他成员身上所得到的尊重感。其次,通过学习者与助学者信息交流和合作,共同建构知识、分享知识。学习者可以看到不同的信息,看到理解问题的不同角度,而这又会促使他们进一步评价自己的想法,重新组织自己的理解和思路。
建立赏识性评价共同体,首先要有方向正确而又具有参照性的共同目标。目标不但用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因,也有利于树立评价意识。其次,要有开放而又有序的组织机构和行为规范。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使其主动适应环境变化的要求。明确规范、可操作的共同行为、将内化为师生的学习评价制度。第三,有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成员对学习活动的价值认识一致,能相互认识和尊重对方的学习行为,并相互心怀善意地评价对方。
正是教师通过对学生的尊重、关怀、信任,引导学生弘扬自己个性与特长,获取学习的动力。如此不断,他们将会获得一种可持续的内驱力,树立“我自信,我努力,我成功”的信念,逐步迈向自主、自省、自觉的学习阶段。因此,让我们在教育教学中,用爱心去唤醒学生美的心灵;用诚心赢得学生的信任;用耐心期待学生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