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之现实审思与理论分析
——以考试科目、次数及赋分方式为重点

2017-08-22 04:19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361005
复旦教育论坛 2017年3期
关键词:赋分科目考试

刘 盾(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361005)

新高考改革之现实审思与理论分析
——以考试科目、次数及赋分方式为重点

刘 盾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361005)

自高考恢复以来,考试科目由分科走向选考,考试次数由一次趋于两次,赋分方式由分数制逐渐转为等级制。不过,新的选考设计、一年两考、等级赋分也存在一些问题,譬如:是否真正促进了学生的自主性、减轻了学业压力、给予了科学的成绩判定?运用博弈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分析,也发现其中存在着复杂性、投机性与不可靠性等问题。为攻克难题、化解矛盾,建议科学设定高校选考要求,发挥一流大学引领作用,规范高中教学管理,完善走班制度建设,强化自主选择理念,优化等级赋分制度。

高考改革;考试科目;考试次数;等级赋分;博弈理论

2014年开启的新一轮高考改革是一次全面而深刻的重大改革。浙江、上海发挥带头作用,率先着手推进。不过,两地在探索、试新的过程中,也的确遇到不小困难,出现若干问题。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次数、赋分方式等更是引发师生、家长、大众媒体、专家学者以及政府部门的关注与思考,各界对此展开持续不断的讨论,其中亦存在不少争议与质疑。我们聚焦新高考的考试部分,以考试科目、次数及赋分方式为重点,试图厘清历史变迁,审视当前问题,运用经典理论分析其实质所在,进而提出若干深化改革的建议。

一、历史回顾与路径变迁

自1977年高考恢复以来,高考考试科目、次数、赋分方式的改革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回顾并厘清此三方面的发展变化,有利于深入理解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创新所在,并有助于后文的层层展开、逐步分析。

首先,高考科目经历了由分科到选考、由刚性到自主的变迁之路。自1977年恢复高考之后,高考科目的设置演变主要历经五大阶段[1]。第一阶段(1977—1987年):逐渐形成文科考六门、理科考七门的“文六理七”模式,统考科目为语文、外语、政治、数学,文史类考生考历史、地理,理工类考生考物理、化学、生物。第二阶段(1988—1998年):逐渐形成会考基础上的高考“3+2”模式,“3”指统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2”指非统考科目,同时期存在的还有上海的“3+1”方案,湖南、云南、海南的“三南方案”等。第三阶段(1999—2006年):探索并实行“3+X”模式,“3”仍为语文、数学、外语,“X”为综合科目且分小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大综合(文理综合)等不同类型。第四阶段(2007—2014年):各省市继续探索新课改基础上的“3+X”模式,较之以往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第五阶段(2014年之后):新高考改革提出了“3+3”的新高考模式,考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3门选考科目的考试。①可见,高考的科目设置由文理分科走向自主选考,由统一而刚性逐渐变为多元而自主。

其次,考试次数的变化特征主要表现为:由一次趋于两次、由一点趋于多面。关于考试次数的改革,最初是从英语听力测试部分开始试行的。2008年,浙江省颁布《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决定于2009年重新实施高考英语听力测试,并改一次考试为两次考试。方案规定:“英语听力测试单独安排,全省统考,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试卷,且一年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一次或两次),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2010年,天津市也对英语听力测试进行了改革,其一次性为考生提供A、B两套试卷,考生选择应答一套或两套都答,并取其中得分较高者计入总成绩。后来,云南(2011年)、贵州(2013年)、重庆(2014年)等地先后借鉴浙江省的改革办法,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试卷,实行英语听力一年两考。[2]新一轮高考改革之后,浙江省除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之外,会考、选考、高考英语皆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其中分数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②整体而言,考试次数改革体现了次数增多、机会增大、由点到面、逐步扩散的鲜明特征。

此外,赋分方式由分数制逐渐转向等级制,以适应新一轮改革的变化与需求。本次改革之前,高考各个科目都采用分数制评分。改革之后,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相比而言,分数制划分细致、区分度高,但也因此而饱受诟病,因为分数制的实行逐渐导致“唯分数论”的甚嚣尘上,师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分数过度重视,应试教育愈演愈烈,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让人担忧。等级赋分制的层级划分相对宽泛,区分度低,有利于淡化教师与学生对分数的追求,缓解各方的心理压力,从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更好成长。事实上,不少发达国家及地区都采用等级制的升学考试,譬如英国的普通教育文凭高级程度考试A-Level(等级分为A*、A、B、C、D、E)③、韩国的大学修业能力考试(等级分为9—1)、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高中毕业证书会考”(等级分为6—1)、我国香港的中学文凭考试(等级分为5**、5*、5、4、3、2、1)等。而且,新高考改革的一大趋势是一年两考,如当前浙江的学考④与选考都为考生提供两次机会。两次考试的内容与难度不可能相同,单纯的分数无法有效表达成绩结果,等级赋分制的引入有助于突破这一阻碍、解决这一难题。

二、现实审视与问题解构

新高考改革在发挥正向功能与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与矛盾,引起不少师生、家长、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的关注。政府部门也日益认识到本次改革的复杂性,专门就此举办会议开展研讨、组织专家调研。下文对当前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审视与分析。

(一)选考设计是否增进自主、促进均衡?

在新高考改革中,上海的选考设计为6门中选3门,浙江的选考设计为7门中选3门。⑤对大多高中生而言,自高一入学起就要计划并决定自己今后将要选择哪3门科目。然而,刚刚升入高一的他们对未来想要考取的高校、进入的专业、步入社会后的工作职业等都尚不清楚,他们很难对此作出清晰而有效的规划安排。浙江省教育厅曾专门组建巡查组,调查发现:多数学校会让学生在高一下学期结束之前确定3门选考科目,并提供极个别的调整名额,其中部分学校甚至让学生确定选考科目后重新组班,不仅打乱了原来的班级体制,也限制了学生的选择,这与改革的初衷相违背。[3]

事实上,大多家长亦对此深感困惑、较为茫然,他们并不很清楚孩子的真实需要以及教育、社会的未来发展及趋势。正因如此,学校与各科教师很可能会对高中生的科目选择起到主导作用,不少学生与家长也会选择依赖与跟从。这样的做法没有顾及学生个体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忽视了不同学生的未来专业选择以及步入社会的职场规划。目前,一些高中为发挥自身名师资源与擅长科目的优势力量,为学生专门设定几种科目组合,让学生在限定范围内自行挑选。[4]至于其他科目,限于考试得分难度与自身教育实力等,则不向学生开放。这种做法虽改变了之前的“文理套餐”,却转向现在的“限定套餐”,是一种不合理的教育设计,既湮灭了学生的自主性、决策权,也扭曲了“突破学科界限、实现自由选考”的改革初衷。

依据当前统计,在2017年拟在浙江招生的高校不同专业(类)对选考科目提出的要求中,出现频次最多的是物理,涉及专业(类)的81%;其次是化学,涉及64%;再次是技术,涉及36%;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分别涉及32%、19%、15%、13%。从可报考的专业(类)比率来看,考生选考物理可达到91%,化学达到83.5%,技术达到70.6%,生物达到68.8%,历史达到62.8%,地理达到60.9%,政治达到59.7%。[5]2017年上海高校不同专业(类)也已提出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据统计,在3门科目组合中,出现频次最多的是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涉及217个专业(类),其次是物理、化学、地理,涉及22个专业(类)。在所有专业(类)对选考科目提出的要求中,出现最多的是物理,涉及415个,占专业(类)总数的37.9%;其次是化学,涉及337个,占30.7%;再次是生命科学,涉及222个,占20.3%;地理、历史、思想政治分别涉及47个、41个、26个。[6]可见,各校各专业对科目的要求明显“推崇理科、弱化文科”。试问这样一种对理科的选择、信任及对文科的排除、摒弃,难道不会影响未来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学科的均衡发展及人才的均衡分布吗?这些问题显然需要我们高度关注、深入思考。

(二)一年两考是否减轻负担、减小压力?

新高考改革之前,从高一到高三,学生处于一种循序渐进、逐步深化的学习状态。在高一、高二,学生不需参加任何一次决定升学的重要考试;在高三,学生为参加最终的高考全面复习、全力冲刺。新高考改革之后,浙江考生将在高二上学期迎来第一次学考与选考,在高二下学期迎来第二次学考与选考⑥;上海考生将在高二下学期(也可选择在高三下学期)参加选考;两地考生都会在高三下学期参加语、数、外的高考。对于考生而言,自进入高一起,就要尽早计划学考与选考科目的学习,尽快准备即将到来的学考与选考。步入高二后,更会直接感受到来自考试的巨大压力,更不用说高三的最终考试。可见,高考压力由之前的高三,前移到高二与高一,时间由此被压缩,节奏由此被加快,高中生的备考与应考都被提前了。浙江省的专家巡查组发现,并开科目超过8门是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学生问卷也反映了这一问题。有89.4%的高二学生表示自己本学期所学课程超过8门,其中有65.5%的学生共修习了11门学科。这表明目前浙江省普通高中学校较为焦虑,宁愿选择教更多知识而不去思考如何提高教学效率、开拓新型教学模式,从而导致学生的课业负担较重。[3]

在本次高考改革中,浙江的改革项目多、力度大。对于浙江考生而言,如果想充分利用每一次考试机会,以期发挥更好、考得更高,那么他须参加两次3门选考科目、6门学考科目考试,两次英语考试,一次语文、数学考试,共计参加22门次考试。如此多次考试所带来的压力很可能比以往高考更大。目前,很多高中主要科目的进度安排都在前移,而且单次课程的内容增多、难度加大,非主要科目及早让位、课外补课现象愈发明显。[7]

此外,浙江省给考生两次选考机会,并取两次成绩中较高者计入总分,这其中隐藏着一些问题:如果某次考试的群体规模明显偏小,竞争将不充分,成绩将不具足够的说明性;如果某次考试的高水平考生明显偏少,那么整体考生的排名位置也将受到质疑,难以让人真正信服。另外,有些在第一次考试中考取高分的考生,仍去参加第二次考试,其主要意图是占据相对靠前的排名位置,压制其他学生的分数排名。[8]如果大量考生都采用类似做法,将会明显提升后一次考试的群体规模与考生质量,从而造成前后两次考试的不对等和最终成绩的不公正。

(三)等级赋分是否科学合理、确保有效?

新高考改革之后,考生选考的试卷得分并不是其最终得分。浙江省、上海市的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将对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成绩进行统计(两地分别计算各自情况),再依据学生的成绩排名,依次划分为21个等级(浙江省)或11个等级(上海市),具体情况如表1、表2所示。浙江省选考科目满分为100分,给予成绩排名前1%的考生,下一等级为97分,给予成绩排名前2%-3%的考生,之后每个等级相差3分,最低等级的并非0分,而是40分。试举一例,如果一位考生的试卷成绩为85分,位于当次考试全省考生排名的前7%-10%,按照表1关系所示,位于第4等级,那么该位考生的最终得分为91分。由此可见,考生的最终得分是由考生在应考群体中的排名位置决定的,排名比考生的试卷得分更为重要。与浙江省相比,上海市的等级划分层级较少,且满分仅70分,所以考生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

表1 浙江省选考科目成绩排名与等级赋分的关系

表2 上海市选考科目成绩排名与等级赋分的关系

对于浙江省考生而言,每位考生可以参加两次选考,但最终分数取决于当次应考的群体规模及每位考生的个体能力。应考群体具有流动性、不确定性,应考个体具有变动性、不稳定性。于是,我们不得不质疑,这样的评分的确有效吗?高二第一次参加考试的学生会与高三第二次参加考试的学生同时赴考,这样的方式公平吗?以前的一分之差只差一分,现在的一分之差如果在同级内,的确无区别,但若在临界分数点处,将成一级之差,这样的方式亦会给学生造成很大的压力,难以减轻心理负担。另外,北京大学文东茅教授通过实证调查发现,“100、97、94、91等分值的考生累计百分比分别为4.67%、14.0%、28.0%、46.67%。不过,在进行等级划分的模拟时,几乎在每一科的每一等级上都遇到‘归整困难’的问题,即很少有某个分数正好处于某个累计百分比的位置上,几乎所有等级都须按照‘最接近’方式取值,偏离预计值的幅度有时甚至超过两个百分点。”可见,这亦是等级赋分的一个潜在问题,并将给相关工作人员的处理带来很大困难。[9]

三、理论剖析与深度思考

就考试谈考试,就问题论问题,往往只会浮于事物的表面,难以洞察背后的实质。运用经典理论与比较视角,以新的角度剖析问题,可以有效突破这一瓶颈,更好地发掘关键要害与实质所在。

(一)基于博弈理论的科目选择问题分析

博弈理论主要用以研究“在一定条件与规则下,局中多个个体如何思考彼此信息、选择适合策略,以达成更好结果、获得更大收益。”[10]博弈理论的主要元素是“局中人”“信息”“策略”“收益”“均衡”等。在新高考改革的科目选择上,不同高中学校、高等院校以及不同类型学生群体基于自身实力水平、所处环境,会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复杂的博弈,其中的具体关系可由图1来表示。

图1 科目选择的复杂博弈

首先,各高中学校的资源配备与育人水平不同,每所高中将综合考虑自身的资源水准、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目的建设程度、学校的生源质量以及相对其他学校而言的自身特点所在,最终建议学生选择更有利于取得高分的科目。高中学校与各科教师进行沟通与互动,学校既会考虑教师的意见与反馈,也会将整体规划告知教师。而各班班主任、各科教师的价值判断无疑会对尚处青春期的高中生们产生重大作用。其次,各高等院校将依据自身发展定位及各院系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对高考科目的选考组合作出规定与说明。而且,声望越高、水平越好的大学越有可能挑选难度高、区分度大的科目。高等院校与各个院系之间需就选考要求进行沟通、协商,并最终达成共识,将决定好的科目组合公布于众。

另外,在学生与家长方面,不同学生的能力水平不同、兴趣爱好有异、个性特点更是差异明显。有的学生会依据自己的兴趣与特点,选自己想选、乐选的科目,有的学生则会听从学校与教师的安排,以求稳定度高、风险性小,当然,也要考虑未来报考高校的专业要求所在。与此同时,家长的意见对学生而言也至关重要,而家长的意见可能又来源于学校教师、单位同事、新闻媒体等不同渠道。可见,高考改革后的科目选择的确错综复杂,是一个牵涉多类型群体、具备高利害关系的极难问题,而且不同群体都想试图从中获得有利于自身的最大价值。

(二)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考试次数问题探讨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经济学中的著名理论。该理论认为,“不同个体或群体对目标信息的了解程度是存在差异的。掌握信息较为充足者,处于相对有利的位置;掌握信息较为不足者,处于相对不利的位置。”[11]

事实上,新高考关于增加考试次数的改革,正面临着类似问题:不同群体之间的信息零散化、分散化,且彼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完整,甚至不真实、不可靠。在新政策颁行后,发生了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现象,产生了系列令人始料未及的问题。由于浙江高考的改革力度更大,这一点也体现得更为明显。例如:很多高中生,即使在第一次的学考与选考中取得了好的成绩,也仍想参加第二次考试。或许其遇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两难问题,但不少却是为扩大应考规模、占据有利位置、压制其他考生的排名与成绩。由此,一种恶性竞争现象蔓延开来。而且,无论如何,都未见压力减小与负担减轻,一些学生前后一共将参加22场考试。再如,一些高中不愿将全部精力平均分配到学生的35种选考组合,只想集中力量专门筹划其中的某几类组合,因而推出了“限定套餐”。有的高中学校更在课程安排上采取了十分极端的投机行为:其在高一、高二年级,将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重心放在学考与选考上,争取让学生在高二的第一次考试中,一举夺得好的成绩;到高三时,再将重心放到语、数、外3门上,以应对最后的高考。[12]这严重忽视了教育学习所应遵循的客观规律,既不利于知识的消化、吸收、掌握、应用,也不利于学生的长期发展和未来成长。这些现象与问题充斥着“机会主义”的行为特征,与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渐行渐远。

(三)基于国际比较视域的等级赋分方式探究

目前,世界各地在高中毕业证书考试或高校入学考试中采取等级评分制的,可依评判标准的不同划分为两类模式。第一类建立在考生所处相对位置的基础之上,即通过考生考试成绩在同类考生中的相对位置来判断所属等级,例如韩国的大学修业能力考试、芬兰的大学入学资格考试、我国台湾的学科能力测验等。第二类建立在标准参照的基础之上,即将考生考试成绩与客观标准进行对照,从而确定成绩所属等级,例如英国的A-Level考试、我国香港的中学文凭考试等。当前我国高考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模式属于第一类,而且我们业已发现其中存在若干问题,如因应考群体的不稳定和每位个体的变动性所带来的不公平,以及在处理临界分数点时的复杂性等。

事实上,在第二类模式中,以英国A-Level考试为例,其等级分为A*、A、B、C、D、E(由左到右,依次降低),在各级之间临界分值的划分判断上,相应考试机构会采用专家判断与统计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而言,评定小组在实际工作中会参考:试卷总分的累积分布以及试卷间的相关系数、平均分及标准差;按分数高低选取的已评答卷;代表不同能力水平的试卷样本;过往试卷和存档答卷;阅卷员就试卷难易程度提出的反馈意见等。评定小组将综合参考以上资料,依据数理统计模型,计算出该次考试的各级之间的临界分值。[13]我国香港的中学文凭考试、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高中毕业证书会考等,虽在等级划分数目与区间宽窄方面与英国不同,但在等级临界值的评定方面也皆采用专家判断与统计技术相结合的方法⑦,而且最终的结果是依各年情况的不同而变化波动的。

可见,以英国及我国香港为代表的不少发达地区的等级评分不是划定不变的,而是依据各年度的具体情况,综合客观标准、统计模型、专家判断等,通过严谨精密的计算而得出最终的临界分值,当中涉及系列复杂的数理统计与推理分析。由此看来,仅以一种提前设定的分级方法(如表1、表2所示)来判断、区分非同次考试的各等级临界值,是欠周密、不够科学的。我们认为有必要组织专家学者对此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在借鉴发达国家、发达地区成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等级赋分制进行更有效的探索与调整。

四、展望未来与若干建议

基于上文的分析,我们为继续深化高考改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科学设定高校选考要求、发挥一流大学引领作用

在高校招生方面,不同高校的不同专业都须科学设定对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性、多科性、单科性等不同类型的大学,文科、理科、工科、商科、医科等不同类型的专业,皆须依据自身的学校属性、学科定位、专业特征等,制定最为适宜的招生条件与成绩门槛。而且,也应进行合理的宏观把控,避免出现严重的“重理轻文”现象。在科目限定方面,主要包括不设限定、限定1门、限定2门以及3门全限四种情况。当前,浙江省、上海市皆明确指出,凡高校限定2门或3门的,考生选考仅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因此,对于具有单一科目属性的专业而言,建议按照专业特点和培养需求,设置1门选考科目。对于具有交叉性、复合型科目属性的专业而言,建议厘清科目之间的关系,设置2-3门选考科目,并视情况提出同等条件下会优先考虑的其他相关科目。

另外,未来可否突破现有约束,同时要求考生选择2门或3门?究竟怎样的设计才能在高校与考生之间保持平衡、实现共赢?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并应在实践中探索、试新。在此过程中,尤其应发挥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高水平学科的示范引领作用,由此树立榜样、做好标杆,将科目的设定与分数的限制牵引至科学合理的轨道上来。当前,浙江高校已经全面开展“三位一体招生计划”:“三位”是指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及高考成绩;“一体”是指综合成绩将由上述三者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那么,各校比例数值的设计与制定也将成为重点问题,这既需要科学的理论依据,也需要实践的效果反馈。

(二)规范高中教学管理,完善走班制度建设

在高中育人及教学管理方面,新高考改革后,走班制日益盛行。但在走班制中,除了每周的集体班会以及学校组织的统一活动外,学生将在各个分散的教学班度过三年。与改革前相比,这将是一种缺少归宿感、依托感的学习生活,同学之间的关系将会淡化,师生之间的熟悉程度、沟通交流也会减少。[14]而且,走班制的正常运转十分依赖每位学生的自律与合作,这对不少普通高中来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走班制自由、自主的特质对学习自觉性、自律性高的学生而言,是颇为有利的;但对学习积极性差、自我约束力低的学生而言,很可能造成其自我放纵和懒散懈怠。

基于此,我们建议专门组织研究学者与实践专家,就在高中走班制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例如课程的安排与调整、时间的更改与适应、班级的管理与维护、学生的选课与走课、教师的排课与授课等进行观察、调查、分析,提出改进的策略与建议。要对高中学校的加课补课现象、投机排课现象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控,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减轻课业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还要对各校的师资水准及不同科目的师资比例进行评估与优化,以增强各校的硬实力、真本领,提升各校教书育人的质量水平,严查杜绝各式各样的恶性竞争及投机行为。

(三)强化自主选择理念、优化等级赋分制度

在学生与家长方面,应重视解决学生与家长的困惑与疑虑,消除其思想与观念上的阻碍,帮助其增强科目选择的自主性,摆脱科目选择的盲目性。要向学校与教师发出明确指示,必须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个性特征及选择权利,不应过多地影响甚至强行干预学生的选择,更不能直接限定科目、指定选择。需让各方都明白,对于每一位学生而言,科目的选择不仅仅是眼前的分数,更决定着未来升学时的高校与专业选择、步入社会后的职业选择与发展,甚至影响着整个人生的事业规划。作为选择的核心主体,学生应首先遵从自己的内心意愿与志趣发展,不可盲目跟从于任何一方。我们还建议,从政策入手,将浙江省高中学生第一次参加学考与选考的时间推迟到高二的下学期,这样既可以延长学生的学习与复习时间,减轻学生学业与心理压力,为教师的教学与管理提供便利,也可以让每一次考试的考试群体更加充足,相互竞争更加充分,从而减少投机钻空现象。

最后,在等级划分与选考分值方面,目前上海选考科目的等级划分较少(11个等级),分值较低(满分70分),浙江选考科目的等级划分较多(21个等级),分值较高(满分100分)。等级划分少则区分模糊,等级划分多则竞争激烈;选考分值低则地位削弱,语、数、外地位提升;选考分值高则地位提高,语、数、外地位削减。那么,到底划分多少等级比较合适?设定多少分值比较合理?在各级之间临界分数值的判定方面,是采用韩国式的排名定位法,还是采用英国式的标准参照法?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理论界与实践界的继续研究、试验与论证。

高考与教育、文化、政治、经济等因素密切相关,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难度巨大、影响重大。[15]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了科目选择中的复杂博弈、考试次数中的侥幸投机、等级赋分中的抉择困境。2017年是我国恢复高考以来的第四十个年头,具有承前启后的重大意义。我们需携各方力量,继续探索、努力完善,以期迎来更加科学、公正的高考方案,开启璀璨辉煌的崭新未来。在此过程中,既需要学术研究者的深入思考,也需要政策制定者的认真修订,同时也离不开一线工作者的实践落实与积极反馈。

注释

①上海市要求考生从6门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中选出3门作为选考科目,浙江省要求考生从7门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中选出3门作为选考科目。上海考生的选考试卷等同于学考试卷(60分钟,70分),浙江省的选考试卷(90分钟,100分)由对应学考试卷(60分钟,70分)及加试试卷(30分钟,30分)组成。

②上海市目前仅高考英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其余仅提供一次考试机会,但增加考试次数是高考未来的主要趋势。

③此段关于各类考试成绩的等级列举,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④学考类似于以前的高中会考,但难度有所增加。浙江省的学考科目一共有13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上海市的学考科目也共13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

⑤上海考生仅考一次,时间为每年的5月;浙江考生可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与10月。

⑥部分考生也可选择在高二下学期参加第一次学考与选考,在高三上学期参加第二次学考与选考。

⑦详情可见: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评级程序与水平参照成绩汇报[M].香港: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1:08;蔡培瑜.澳大利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学位论文,2015:115.

[1]吴根洲,李灵琴.高考科目设置变革述论——基于统考科目与非统考科目的维度[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3(09):40-44.

[2]宋卫民,袁群.2013年高考英语听力测试述评[J].教育与考试,2013(03):15-17.

[3]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巡查报告[EB/OL].(2015-11-24)[2017-03-05].http://www.zjedu.gov.cn/news/ 144835682175765411.html.

[4]刘希伟.关于浙江新高考改革的若干思考[J].教育与考试,2016(03):29-33.

[5]浙江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17年高校选考科目公布[EB/OL].(2015-02-28)[2017-03-05].http://www.zjedu.gov.cn/news/ 142511297421973456.html.

[6]上海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本科高校专业(类)对2017年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公布[EB/OL].(2015-02-03)[2017-03-05].http://www. shmec.gov.cn/web/xwzx/xwzx_detail.php?article_id=78731.

[7]沈蒙和.新高考下考生最多面临22场大考[EB/OL].(2016-10-19)[2017-03-03].http://edu.people.com.cn/n1/2016/1019/c116076-28791675.html.

[8]刘希伟.新试点高考招生制度:价值、问题及政策建议[J].教育发展研究,2016(10):1-7.

[9]文东茅,鲍旭明,傅攸.等级赋分对高考区分度的影响——对浙江“九校联考”数据的模拟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5(06):17-21.

[10]约翰·F·纳什,劳埃德·S·沙普利,约翰·C·海萨尼,等.博弈论经典[M].韩松,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1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格致出版社,2012.

[12]无尘.高考改革:当选考遭遇投机,怎么保证公平[EB/OL].(2016-05-12)[2017-03-02].http://edu.sina.com.cn/gaokao/2016-05-12/ doc-ifxsenvn7058620.shtml.

[13]Oxford,Cambridge and RSA.How linear qualifications and grade boundaries work[EB/OL].[2017-03-05].http://www.ocr.org.uk/blog/ view/how-linear-qualifications-and-grade-boundaries-work/.

[14]纪德奎,朱聪.高考改革背景下“走班制”诉求与问题反思[J].课程·教材·教法,2016(10):52-57.

[15]郑若玲.破除统考迷思深化招生改革[J].复旦教育论坛,2016(01):11-15.

Reality Analysis and Theoretical Research of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 ination Reform: W ith Focus on Subjects,Times and Grading Methods

LIU Dun

Institute of Education,Xiamen University,Xiamen 361005,Fujian,China)

The reform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s ofgreatsignificance for China.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historical trajectory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with focus on the selection of subjects,times of examination aswell as gradingmethods.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the article poses the question:Does the reform really contribute to students'self-choice,lightened learning pressure andmore reasonable scoring criteria?In fact,several unexpected and rigorous problems have emerged due to different reasons.Using Game Theory and Asymmetry Information Theory,the article reveals the complexity,opportunism and inaccuracy of the reform. Suggestions on deepening the reform include setting sound requirements for the selection of subjects,improving high school teachingmanagement,optimizingmobile learning system and highlighting students'self-choic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Reform;Subjects of Examination;Times of Examination;Grading Method;Game Theory

2017-01-2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高考制度改革研究”(16JJD88002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世界一流大学多样化招生政策研究”(13JJD880011)。

刘盾,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高校招生与考试改革、比较高等教育研究。

猜你喜欢
赋分科目考试
2024年拟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发布
农业科研系列晋职初审程序电子化方案设计
——业绩赋分
教育厅长因决策失误被责令辞职
浅析浙江新高考制度下的等级赋分制
Japanes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obotto Take Entrance Examinations
出新不足,守正有余
让讨厌的科目“牛”起来
你考试焦虑吗?
准备考试
汉语或成俄罗斯高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