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回国后,我跟我弟弟也是第一次“上桌吃饭”,以前都是饭菜放在椅子上,坐在小矮凳上在自己房里吃。她大概因为知道会少离多,总是利用午饭后这段时间跟我们谈话。
“你将来想做什么?”她问。
能画图,像她,还是弹钢琴,像我姑姑。
“姐姐想画画或是弹钢琴,你大了想做什么?”她问我弟弟。
他默然半晌,方低声道:“想开车。”
她笑了。“你想做汽车夫?”
他不作声。当然我知道他不过是想有一部汽车。自己会开。
“想开汽车还是开火车?”
他又沉默片刻,终于答道:“火车。”
“好,你想做火车司机。”她换了个话题。
女佣撤去碗筷,泡了一杯杯清茶来,又端上一大碗水果,堆得高高的,搁在皮面镶铜边的方桌中央,我母亲和姑姑新近游玄武湖,在南京夫子庙买的仿宋大碗,紫红磁上喷射着淡蓝夹白的大风暴前朝日的光芒。
她翻箱子找出来一套六角小碗用作洗手碗,外面五彩凸花,里面一色湖绿,装了水清澈可爱。
“你喜欢吃什么水果?”
我不喜欢吃水果,顿了顿方道:“香蕉。”
她笑了,摘下一只香蕉给我,喃喃地说了声:“香蕉不能算水果。像面包。”
替我弟弟削苹果,一面教我怎样削,又讲解营养学。此外第一要纠正我的小孩倚赖性。
“你反正什么都是何干——”叫女佣为某“干”某“干”,是干妈的简称,与湿的奶妈对立。“她要是死了呢?当然,她死了还有我。”她说到这里声音一低,又轻又快,几乎听不见,下句又如常:“我要是死了呢?人都要死的。”她看看饭桌上的一瓶花。“这花今天开着,明天就要谢了。人也说老就老,今天还在这里,明天知道怎样?”
家里没死过人,死对于我毫无意义,但是我可以感觉她怕老,无可奈何花落去,我想保护她而无能为力。她继续用感伤的口吻说着人生朝露的话,我听得流下泪来:
“你看,姐姐哭了。”她总是叫我不要哭,“哭是弱者的行为,所以说女人是弱者,一来就哭。”但是这次她向我弟弟说:“姐姐哭不是因为吃不到苹果。”
我弟弟不作声,也不看我。我一尴尬倒收了泪。
我从小在名义上过继给伯父伯母,因为他们就只一个儿子,伯母想要个女儿。所以我叫他们爸爸姆妈,叫自己父母叔叔婶婶。后来为了我母亲与姑姑出国一事闹翻了——我伯父动员所有说得进话去的亲戚,源源不绝北上作说客,劝阻无效,也就不来往了,他们回来了也不到他们家去。我们还是去,但是过继的话也就不提了。不过我的称呼始终没改口。我喜欢叫叔叔婶婶,显得他们年轻潇洒。我知道我弟弟羡慕我这样叫他们,不像他的“爸爸妈妈”难以出口。
有一天有客要来,我姑姑买了康乃馨插瓶搁在钢琴上。我听见我母亲笑着对她说:“幸亏小煐叫婶婶还好,要是小煃大叫一声‘妈,那才——”
其实我弟弟没响响亮亮叫过一声“妈妈”,总是羞涩地嗫嚅一声。
关于倚赖性,我母亲的反复告诫由于一曝十寒,并没见效。七八年后我父亲还愤愤地说:“一天也离不了何干,还要到外面去!”
但是当时她那一席话却起了個副作用,使我想到死亡。那时候我们住白粉壁上镶乌木大方格的光顶洋房,我姑姑说“算是英国农舍式。”有个英国风的自由派后园,草地没修剪,正中一条红砖小径,小三角石块沿边,道旁种了些圆墩墩的矮树,也许有玫瑰,没看见开过花。每天黄昏我总是一个人仿照流行的《葡萄仙子》载歌载舞,沿着小径跳过去,时而伸手抚摸矮树,轻声唱着:
“一天又过去了。
离坟墓又近一天了。”
无腔无调,除了新文艺腔。虽是“强说愁”,却也有几分怅惘。父母离婚后,我们搬过两次家,却还是天津带来的那些家具。我十三岁的时候独自坐在皮面镶铜边的方桌旁,在老洋房阴暗的餐室里看小说。不吃饭的时候餐室里最清静。这时候我确实认真苦思过死亡这件事。死就是什么都没有了。这世界照常运行,不过我没份了。真能转世投胎固然好。我设法想象这座大房子底下有个地窖,阴间的一个闲衙门。有书记录事不惮烦地记下我的一言一行,善念恶念厚厚一叠账簿,我死后评分发配,投生贫家富家,男身女身,还是做牛做马,做猪狗。义犬救主还可以受奖,来世赏还人身,猪羊就没有表现的机会了,只好永远沉沦在畜生道里。
我当然不会为非作歹,却也不要太好了,死后玉皇大帝降阶相迎,从此跳出轮回,在天宫里做过女官,随班上朝。只有生生世世历经人间一切,才能够满足我对生命无餍的欲望。
基督教同样地使人无法相信。圣母处女怀孕生子,这是中国古老的神话已有的,不过是对伟人的出身的附会传说。我们学校的美国教师是进步的现代人,不大讲这些,只着重“人生是道德的健身房。”整个人生就是锻炼,通过一次次的考验,死后得进天堂与上帝同在,与亡故的亲人团聚,然后大家在一片大光明中弹竖琴合唱,赞美天主。不就是做礼拜吗?学校里每天上课前做半小时的礼拜,星期日三小时,还不够?这样的永生真是生不如死。
但是我快读完中学的时候已经深入人生,有点像上海人所谓“弄不落”了,没有瞻望死亡的余裕,对生命的胃口也稍杀。等到进了大学,炎樱就常引用一句谚语劝我:“Life has to be lived.”勉强可以译为“这辈子总要过的。”语意与她的声口却单薄惨淡,我本来好好的,听了也黯然良久。
但是毕业前一年准备出下年的校刊,那时候我还没完全撇开死亡这问题。虽然已经不去妄想来世了,如果今生这短短几十年还要被斩断剥夺,也太不甘心。我填表总想语不惊人死不休,因此甘冒贪生怕死的大不韪,填上“最怕死”。
或者仅只是一种预感,我毕业后两年内连生两场大病,差点死掉。第二次生病是副伤寒住医院,双人房隔壁有个女性病人呻吟不绝,听着实在难受,睡不着。好容易这天天亮的时候安静下来了,正觉得舒服,快要朦胧睡去,忽闻隔壁似有整理东西的綷縩响动,又听见看护低声说话,只听清楚了一句:“才十七岁!”
小时候人一见面总是问:“几岁啦?”答“六岁”,“七岁”。岁数就是你的标志与身份证。老了又是这样,人见面就问“多大年纪啦?”答“七十六了。”有点不好意思地等着听赞叹。没死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形貌个性,一切资以辨认的特征,岁数成为唯一的标签。但是这数目等于一小笔存款,稳定成长,而一到八十岁就会身价倍增。一辈子的一点可怜的功绩已经在悠长的岁月中被遗忘,就也安于沦为一个数字,一个号码,像囚犯一样。在生命的两端,一个人就是他的岁数。但是我十七岁那年因为接连经过了些重大打击,已经又退化到童年,岁数就是一切的时候。我十七岁,是我唯一没疑问的值得自矜的一个优点。一只反戴着的戒指,钻石朝里,没人看得见,可惜钻石是一小块冰,在慢慢地溶化。过了十七就十八,还能年年十八岁?
所以我一听见“才十七岁”就以为是说我。随即明白过来,隔壁房间死了人,抬出去了,清理房间。是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在那一色灰白的房间里,黎明灰色的光特别昏暗得奇怪,像深海底,另一个世界。我不知道是我死了自己不知道,还是她替我死了。
对于老与死,我母亲过早的启发等于给我们打了防疫针。因为在“未知生,焉知死”的幼年曾经久久为它烦恼过,终于搞疲了。说是麻木也好,反正习惯了,能接受。等到到了时候,纵有憬然的一刹那,也感动不深,震撼不大,所以我对于生老病死倒是比较看得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