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
游学,是世界各国、各民族文明中,最为传统的学习教育方式之一,形式上区别于学校正规教育,追求返回教育和学习的本质。“游”是形式,“学”是目的。“游”本质上指的不是旅游,而是注重实践和跨文化与国界的体验式学习,强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知行合一”的精神。
受教育部、国家旅游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政策的影响,以及人均收入水平改善和教育理念的提升,出境游学已逐渐成家长对孩子的刚性教育投资。
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游学行业市场空间已达300亿元,未来5年还将保持30%~50%的增速,预计10年后出境游学将成万亿元级市场。
游学蕴含丰富的教育元素,可以加深学生对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相处的了解和认同;增进学生对不同文化背景的理解和包容;促进学生独立自主等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
游学应该作为一种公共教育产品向大家提供,寓教于乐,寓教于学。教育部门应将游学纳入课程,进行顶层设计,提出规范性要求。
当然,盲目跟风助推游学热,价格虚高、安全难保、低龄趋势加剧等问题确实存在。但不能因此否定这一作为学校传统教育方式有益补充的学习形式。好的游学项目,忌只“游”不“学”,要“游”“学”并重;要从学生身边开始,先“近”后“远”;要全过程跟进,重视游学“前”“后”。
这既需要顶层设计,又需要教育、旅游、工商部門和学生家长监管到位,确权明责。唯此,才能在游学这条路上,让家长与孩子的期待与获得慢慢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