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代会部署 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就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通过新修订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6月1日、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并讲话,副主任散襄军、崔津渡、张俊芳、张俊滨、杨福刚、梁宝明出席。副市长曹小红、阎庆民,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津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表示,要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党代会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作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过程,作为不断增强并自觉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过程,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的过程。要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旗帜鲜明讲政治,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更好发挥保障促进作用。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天津海事法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肯定了本市在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要按照党代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加快提升民营经济的发展质量、效益和规模,不断增强我市经济发展整体活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分别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传和落实、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询问。市中小企业局、市审批办、市金融局、市科委、市国资委负责同志回答了询问。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条例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和监督机制,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16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用心用情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民族工作水平,为巩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会议分别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机动车停车管理、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肖怀远在讲话时说,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做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切实做到与党委同心、与大局同步、与人民同声。二要全面提高履职水平,以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三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完成好全年人大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李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