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爱过的印迹,会一直刻在我心上

2017-08-15 03:07
时代青年(上半月) 2017年8期
关键词:玻璃碗辅导书美梦成真

不知不觉,我已经到了对收礼物没有太大期待的年纪。

到了节日,和好友在手机上互发红包,留言说恭喜发财,天长地久。约定彼此生日就不要再送礼物了,因为总是一来一去,有点儿太礼尚往来,像是走程序。

我现在一个人离家在外漂泊,加班、升职、搬家、交稿、出书……在每一个对我来说值得写入日记的日子里,请自己吃一顿火锅,看一场电影,或者买一桶冰激凌,就当是礼物了。

但是早几年,在我还没有这么疲于交际的时候,我会认认真真地为身边的好友选每一份礼物,甚至提前很久就开始存钱、写贺卡,还要小心翼翼,生怕被提前曝光。

我享受这个过程,期待能给喜欢的人带去欢乐和惊喜。

我高中的时候喜欢过一个男生,他家境富裕,什么都不缺。每每节日给他送礼物,我都绞尽脑汁——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给他织围巾;攒了三年的稿费,给他买一件白衬衫和一把吉他。

高考那天,他穿着那件白衬衫去考场,还被他妈妈骂了一顿,说大家都穿校服,就他不肯。

那时候的我,除了写作,别无所长。就写小说送给他,每天的午休时间,就趴在桌子上写。手写得很慢,每个字都写得很小心,不想有一个墨团或者错别字。大概写了一个多月,我才完成那个一万字的故事。

后来发表在一本杂志上,我还在文章的结尾写了一段话:“你是我认识的最优秀的男孩,祝你平安喜乐,美梦成真。”

毕业的时候,我把那本样刊送给了他,记不太清楚有没有说再见。他送过我一个很贵的玻璃碗,又大又沉,我问他做什么用,他挠挠头说不知道,吃饭吧。

我当然舍不得用它吃饭,摆在橱柜上又担心会被打破,所以一直收藏在书柜的最底层,一放好多年。最近一次搬家时翻出来,它依然璀璨美丽,我却已经不再青春。

现在想起来,用他的名字写小说这件事,实在太矫情可笑,但是在我一穷二白、一无所有的年岁里,那就是我全部的真心了。

想要把我所拥有的都给你,想要把全世界的好都獻给你,这就是我喜欢一个人的表现。

成长的过程中,收到的每一份礼物,其实都是要还回去的。

难过的是,在漫长的岁月过后,我没能和暗自喜欢了很多年的白衣少年在一起,也和那个在雨中等了我一夜的男生失去了联系。

朋友从海边装过满满一瓶细沙带给我,因为我说从来没有去过海边。得知我想要出国留学,他打了一整个夏天的工,攒下所有的钱,给我买了一大箱托福和GRE考试的辅导书。

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到了最后,都成了我年少时光里的眼泪,滴落在心底,有遗憾,有抱歉,有不甘,有悔恨,但都过去了。

越长大,收到的礼物就越少,因为大家都很忙,忙于生计,忙于奔波,忙于周旋在同事与上司之间,实在抽不出别的心思。而往后的人生里,可能还是会一个人度过许多个“生日快乐”“圣诞节快乐”,或者是“新年快乐”,会自己给自己买礼物,也不需要包装纸或者礼物盒,有点儿认真又有点儿任性地打发自己。

但没有关系,被爱过的印迹,会一直刻在我心上。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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