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侠 赵励宁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系 山东烟台 264001)
以国家手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王德侠 赵励宁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系 山东烟台 264001)
利用国家手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发达国家在实现现代化进程中普遍采用的方法。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宏观执政理念、微观政策设计到具体实践操作,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新路。
国家手段;生态文明建设;借鉴
生态文明是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对以耗费大量自然资源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工业文明的超越。我们大力推进的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个历史阶段,是一个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历史过程,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国家战略的角度来认识,并且以国家手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一)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理论上来说,如果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互相协调,就能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统一。从实践效果来看,发达国家大量事实表明,只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就能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北欧芬兰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环保法的国家,1886年就制定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森林法,以法律法规来保护自然界的有机发展,目前森林覆盖率已超过70%。[1]美国《土地保持和国内拨款法》规定,内政部设防止水土流失局,农业部设立土地保护局,分别组织人力向农民传授正确的不破坏土地的耕作法,政府负责对实行休耕或停止播种破坏土质作物的农户拨款补贴,然后改播有助于改良土壤的品种。[1]许多国家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重视资源的有序开发和节约利用,确保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高人类生存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日本是世界上最为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家之一。无论是从宏观法律的框架规定,还是分类法的种类与实施等,日本都是做的非常好的国家之一。日本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从法律法规上对生态环境保护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日本在1993年颁布和实施了《环境基本法》,明确了日本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并将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统一纳入其中。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资源需求与环境治理的矛盾愈来愈突出,为了推动环境负荷低和资源利用率高的循环型社会的构建,2000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旨在建立一个“最佳生产、最佳消费、最少废弃”的循环型社会形态,实现由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经济型体制转向为循环型经济体制,[2]等等。
(三)综合采用多种环境经济政策,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制定环境经济政策,采用的环境经济政策包括环境税、排污收费、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目的是督促和监督生产者与消费者依法办事,有法可循。日本《森林法》规定,国家对于被划为保安林的所有者予以适当补偿,同时要求保安林受益团体和个人承担一部分补偿费用,这就涉及到了生态补偿问题。在瑞典,《森林法》也规定,如果某地林地被宣布为自然保护区,那么该林地所有者的经济损失由国家给予充分补偿。[3]美国的《露天矿矿区土地管理及复垦条例》规定,矿区开采实行复垦抵押金制度,如果完不成复垦计划,其押金将被用于资助第三方进行复垦;采矿企业每采掘一吨煤,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土地复垦基金,用于老矿区土地的恢复和复垦。
(四)大力推进生态经济,实现经济转型。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发达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和推进一系列以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为核心的“绿色新政”。由于各国环境政策制定、自然资源分布、国民消费需求等等侧重点不同,所以,发端于欧洲的低碳绿色经济在各国发展的侧重点并不完全一样。英国首选发展绿色能源,德国发展的重点是生态工业,法国则是把发展核能和可再生能源作为发展的经济重点。[3]日本从1997年开始,日本政府先后批准建设了26个生态工业园区。采取政府主导、学术支持、民众参与、企业化运作模式,通过建立产、学、研三位一体的生态城园区,将技术研发和生产紧密结合起来,使资源利用效率大大提高,形成了完整的静脉产业链,循环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3]
(五)重视培养和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规范公众行为。环境问题很复杂,唯有全社会达成共识,全民积极参与,社会、政府、公民一起努力,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此,发达国家做了不少努力和尝试,并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美国联邦政府教育署设置了环境教育司,在1970年率先制定的《环境教育法》规定,应加强对公众进行有关环境质量和生态平衡教育。[4]又比如,日本已经形成了针对中长期目标的专业和非专业性正规教育,设立了对政府官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专门环境教育,对公众的社会性教育等,通过提高各界人士对环境保护的认知水平,规范其在工作、生产、消费和生活过程中的环境友好行为,推进全社会各阶层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等等。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在领导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同时期,历来高度重视和长期探索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谋求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实现人民福祉的战略高度,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大力促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开辟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境界。
(一)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习近平同志指出“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5]。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生态环境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揭示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的极端重要性,这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重大发展。
(二)建设生态文明是生产关系变革。习近平同志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5]首先是依靠改革。习近平同志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作了系统阐述,提出“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其次就是依靠制度和法治,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的刚性和权威。
(三)实现和谐生态关乎公平与民生。习近平同志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6]他要求全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更加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现阶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根本的就是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民众更加享受经济循环发展带来的成果。
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是改变目前我国原有不合理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影响,我国原有产业结构不协调,二产比重高、三产比例低、一产发展滞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当前最紧要的是做到强化第一产业,真正把农业放到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上来。各地要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不要仅仅停留在会议中、文件上,而应想方设法把提高农民收入、增加粮食产量、提高农业服务水平等作为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把其作为主攻方向,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适当调控第二产业(重化工),加快实现重工业主要靠知识、智力开发和技术进步方面的转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建设生态文明,两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应当作为重中之重,下大力气抓好。
(二)改革政绩考评标准,更加突出生态文明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原有的以单纯GDP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考核标准和办法,甚至更加作为干部提升重用的主要标准,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遗憾、悔恨和痛苦。不改变这种评价标准,扯不上生态文明在“五个布局”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更谈不上科学发展。当务之急,在于改革、完善经济核算和政绩评价制度体系,建立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新的核算评价体系,把资源、环境、民生等纳入了核算考核内容,来有效弥补原有单纯以GDP作为考评主要标准的缺陷。为此,一是要改变原来发展模式的缺陷,使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尽快转变到集约型发展模式上来;二是由过去的单抓经济变为抓经济与保环境并重,突出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含量,更加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三是变原来干部政绩考核单一标准为复合标准,经济效益考核与环境保护、社会、民生等并重融合,逐步完善干部考核标准。
(三)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更加体现制度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保障作用。一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我们已经知道,美国《土地保持和国内拨款法》规定,政府负责对实行休耕或停止播种破坏土质作物的农户拨款补贴,然后改播有助于改良土壤的品种。我们要参考发达国家的做法,真正落实到行动上。目前,我国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资源性产品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后续工作也无法开展。有些制度虽已确立,但生态价值没有真正体现,意义不大。二是要建立市场化机制。生态文明不仅仅是一种全民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也不是政府一家说了算。它更是一种市场行为。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大,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等进展不是很快,这都需要我们积极想办法真正落实下去。
(四)推进生态环境法制建设进程,构建科学有效的生态法治体系。首先,政府要进行环境立法,构筑相对完备、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自198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来,目前已有多部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一大批地方法规,基本上做到了在环保领域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切实做到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用法律手段确保资源的永续利用及环境的充分改善。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生态法规真正落到实处。长期以来,人们环保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更谈不上有罪必究。这就需要加大教育人们遵纪守法的力度,不要越过法律红线;对于市场主体而言,企业注重经济效益是理所当然。但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必须要负有社会责任和法律底线,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不断更新换代生态环保设备,把污染值降到最低点,把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对那些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企业,加大其市场准入成本,加大其惩罚力度,甚至不惜关门停业,真正退出市场。
(五)开展国际合作,更加协同解决全球性的资源和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单一行为。随着全球化的逐步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早已越出国门,成为一个关系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问题。所以,中国致力于生态文明,不能仅仅立足国内,只干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关好自己的门。中国必须积极、务实地参与环境领域中的国际事务,推进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履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并向世界做出严格恪守国际环境公约的庄严承诺。除了参加或者缔结环境与资源保护国际公约和条约以外,我们还要在大气污染、全球气候变暖、环境污染、资源保护等国际性环境保护项目中,积极参与、推进国际合作,履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更重要的是,中国要本着对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积极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自己的国际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说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的国际形象也会深入人心。
[1]王锟.以国家手段构建和谐社会[J].经济研究导刊,2014(5).
[2]李宇军.发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经验[J].人民论坛,2010(2).
[3]李宇军.发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经验[J].人民论坛,2010(5).
[4]刘继和.从行政看美国的环境教育体系[J].环境教育,1999(3).
[5]习近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R].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2013-05-24.
[6]习近平.在海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R].20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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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0438(2017)11-0025-03
2017-05-12
王德侠(1964-),男,山东海阳人,海军航空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责任编辑 王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