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正月初八,刘二堡镇大沟村村民李小楼的第九届迎春歌会在村里如期举行了。李小楼是一个普通农民,这些年,依靠党的政策,小两口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富裕。往年每到入冬以后,村里的小青年们就喜欢聚集在他家打扑克、下象棋。因为他本人对唱歌、跳舞、二人转都非常擅长,时间长了李小楼就产生了要办个演唱会的想法,他的这个想法得到了村里年轻人的一致拥护。2008年正月初八,首届农民歌会正式开幕了。参加歌会的本村青年演唱了40多首歌曲,邻村的十几个青年也相继登台献艺,台上台下歌声一片,市县乡领导对迎春歌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歌会的成功举办也给予了李小楼以极大的信心。如今,刘二堡镇的迎春歌会已经连续举办9届了。
李小楼办歌会的成功,对全乡无疑是不小的震动。2010年,高庄村的一伙青年办了青年歌手赛会,大张郎村也办起了类似的活动,大沟村的一个民营企业办起了有10多支秧歌队伍参加的刘二堡镇秧歌汇演。2012年春节刚过,刘二堡镇大沟村村民曾庆俊自己编剧、自己导演、自己策划拍了一部反映农村农民的生活电视连续剧《我们村里的年轻人》。所有这些活动都是靠像李小楼、曾庆俊这样富裕起来的农民自己集资、自己张罗办起来的。这些由农民群众自发的农村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不仅改变了过去那种由政府下令、村民委组织、农民被动参与的固定模式,也改变了过去那种政府出资、农民参加活动的局面。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农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渴求日益强烈。尽管我们的文化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仅凭一年搞的几次活动远远不能满足辽阳县15个乡镇60多万群众对精神生活、文化生活的需求。群众文化群众办,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农村群众文化的新格局。
筆者认为,要适应农村群众文化群众办的大趋势,今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文化工作者要迅速转变观念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群众文化工作
文化馆作为群众文化的指导和辅导部门,应从过去的伸手向财政要钱来组织和举办文化活动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尽快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找到自己的位置。加强对基层文化干部和人才的培养,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促成文化与企业、个体的联姻,建立和完善一个多层次、多方位的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新格局。现在在农村,有很多团队的成立并不是在政府的扶持下建起的,而是人们自发自愿地组织在一起的,人们不图别的,大家在一起的目标就是怎样更好地娱乐。有的团队自己出资购买服装、组织伴奏乐队,有的与当地企业联姻,由企业出资,团队活动时穿着印有企业名称的衣服等各种方式为企业进行广告宣传,他们没向政府要一分钱,照样把团队搞得有声有色,有的团队甚至有上百人加入。辽阳县文化团队的现状其实在全国来说,只是一个缩影,它也是群众文化群众办的一个淋漓尽致的体现。
辽阳县近年来各个民间团队全县150多支队伍,这些队伍的日益发展和壮大跟文化馆这些年对业务骨干的培训是分不开的。文化馆每年都要召集各乡镇的文艺骨干及领队进行秧歌、排舞等培训达10场,经过培训的这些人回到团队中,把学到的新知识、新理念传授给其他队员,整个团队的演出水平无形中就会有很大改变和提高。
二、创造良好的环境,扶持和发展农村文化个体户
近年来,辽阳县有不少群众自发举办各种文化活动的事例。例如刘二堡镇农民李小楼办起的吉祥红民间艺术团,柳壕镇农民王洪涛办起的民间鼓乐队等。对于这样一些热心从事文化事业的人,我们要大力加以扶持和培养,要在政策上给予优惠,要在业务上给予足够的支持和关怀。还有一些散落在各个角落的从事各种民间艺术活动的民间艺人,都需要我们去发现,去推介他们的艺术产品,使他们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加强投入力度,搞好农村文化设施建设
农民在收入增加的同时,对文化活动的需求也在不断地更新,这就对农村文化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乡镇政府应把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内,把这项工作当成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来抓,只有搞好文化设施建设,才能使农民有自己的文化活动阵地。近年来,辽阳县在改善农村百姓群众文化生活上特别重视,每年在资金上都给予相当多的投入,仅2014至2015年,国家扶持农村基层文化队伍的投入已达30万元,为15个乡镇的农村基层團队购买了他们所需要的音响、锣、鼓、大镲、文化广场照明灯等,得到老百姓的拍手称赞,农民自娱自乐的信心更足了。
四、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基地
辽阳县从1979年建馆以来,经过近40年的努力,已经建成4个民间鼓乐基地、1个剪纸基地、150多个秧歌和广场舞基地,其中柳壕王洪涛、刘二堡王长世、小北河张连第民间鼓乐基地被列入省级文化艺术活动基地。这些文化艺术活动基地的建成,不仅反映了辽阳县文化底蕴的深厚,同时也标志着辽阳县文化活动成绩的突出,但是,在各乡镇这项活动还没有普遍推开,这应当是今后一段时间文化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重点抓的工作。
(作者简介:董晖,女,本科,辽宁省辽阳县文化馆,中级职称)(责任编辑 肖英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