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芹,郑德胜
(1.伊春林业干部学校 林业经济教研室,黑龙江 伊春 153000;2.东北林业大学 《中国林业经济》杂志社,哈尔滨 150040)
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以伊春为例
马明芹1,郑德胜2
(1.伊春林业干部学校 林业经济教研室,黑龙江 伊春 153000;2.东北林业大学 《中国林业经济》杂志社,哈尔滨 150040)
以伊春为例,重点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发展具有发展模式种类多样但重点培养特色产业、产业链初步形成且产业布局趋向合理、建立多种类型的生产基地且品牌建设凸显地域特色、围绕培育特色产业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等特点,同时存在发展规模较小、经营管理较为粗放、缺乏人才人力支撑等问题,以及体制、资金、原料、技术、观念、政策等制约因素。基于重点国有林区发展的战略选择,提出重点国有林区发展林下经济必须采取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精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支撑,建立技术人才队伍;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产品品牌影响力;深化国有林权配套改革,提高林下经济产业升级等对策建议。
国有林区;林下经济;经济转型;合理开发;持续发展
伊春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辖区内分布着小兴安岭山系,是中国的重点国有林区。由于长期的过量采伐,使伊春林区陷入了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境地。2000年国家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伊春林区实施了“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通过建立以森林食品、北药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业、矿产资源开发及冶金建材业为主,以其他产业为补充的“3+X”绿色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由资源消耗型向生态保护型转变。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林区主导产业发生了“断崖式”萎缩,林区经济结构需要快速调整,以适应新环境下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1]。面对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收入减少和经济转型双重压力的影响,发展林下经济成为伊春林区经济转型的重要措施与必然选择。国内的专家学者对集体林区的林下经济发展研究较多,而对国有林区的林下经济发展研究相对较少。一方面,一些专家注重林下经济基础理论的研究。如从中国林下资源的特点出发,对林下经济的地位作用、理论支撑、发展模式、经营管理、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研究[2];从促进林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阐述了林下经济的概念与范畴、意义、理论基础等内容,充实了林下经济理论研究[3];从林下经济发展的思想渊源和内涵出发,提出促进山区经济建设绿色增长,区域协调发展[4]。另一方面,很多专家学者研究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地区的林下经济发展。如通过林下经济发展AHP-SWOT分析模型,以云南省实际情况为基础,阐述林下经济发展战略定位,提出对策建议[5];从生态循环经济的视角,建议发展互补优势、循环相生的生态林业模式,提出了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旅游等为一体的生产模式[6];对辽宁省林改的监测,利用调研收集的数据,运用Probit模型分析影响农户参与林下经济的因素,并运用Tobit模式分析影响林下经济参与农户非木质林产品收入因素[7];以四川省苍溪县林下经济发展情况为基础,探讨典型的林下养殖经济模式,提出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及对策[8];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分析黑龙江省林下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提出黑龙江发展林下经济要集中土地并合理利用以达到规模经营,增加技术投入,解决产品滞销问题,提高林下经济补贴与职工工资的建议[9]。这些研究对于促进林权制度改革地区的林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结合伊春国有林区实际情况,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立足林区经济结构转型发展的现实背景,探讨重点国有林区的林下经济发展途径,以此促进重点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和职工就业增收,探索出一条生态与经济融合的绿色发展之路。
1.1 自发利用阶段
自古以来,林区职工群众就有采集野生林下产品的传统。自1948年开发建设到1980年代初期,从对1958年伊春林区建市时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73%、第二产业10%、第三产业17%)分析中可知,伊春林区主要发展木材采运业,生活物品比较匮乏,职工群众自发采集野生林下产品,来调剂生活。对林下资源最原始的自发利用,这是伊春林区林下经济的最初表现形式。
1.2 萌芽阶段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90年代中期,伊春林区面临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境地,从对1980年的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第一产业40.5%、第二产业41.5%、第三产业18%),及1992年的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第一产业37.3%、第二产业28.7%、第三产业34%)对比可知,木材采运业的主导作用逐步减弱。这一时期伊春林区实施“综合立体开发”的经济发展战略,打破多年单一木材生产的旧格局,利用林下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包括发展户办小工业、庭院经济、家庭手工业等。与此同时,生产方式粗放、设施简陋、技术含量较低的种植与养殖模式开始出现。这是伊春林区林下经济的萌芽阶段。
1.3 起步阶段
表 1 伊春林区典型年份三次产业结构/%
Table 1 The three industries of Yichun forest region in typical years
年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99832.433.634.0200029.930.639.5201030.339.330.4
说明:资料来源于2015年伊春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11年伊春林区先于全国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期间,伴随着国家天保一期工程的实施,不断调减木材产量,经济转型开始起步。与此同时,职工依托林下资源发展自营经济,发展“种、养、采、加、服”产业,职工就业范围覆盖一二三产业,从伊春林区实施天保工程前(1998年)、天保一期工程起始年(2000年)、天保工程一期末(2010年)3个典型年份的三次产业结构比较结果(表1)可知,把过去处于从属地位的多种经营生产,提高到了战略产业的地位,林下经济也开始起步。
1.4 快速发展阶段
随着2010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对《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的下发,及2011年9月国家天保二期工程的启动,伊春林区先于全国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把林下经济发展作为促进绿色化转型的重要领域与突破口。2012年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2013年1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2015年2月国务院《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出台,伊春林区先后制定出台了《伊春市关于发展林下经济建设特色种养殖产业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这一时期职工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较高,发展模式与组织形式不断丰富,生产规模日益壮大。从2011~2015年伊春林区三次产业结构对比结果(表2)可知,随着林下经济发展对林区一二三产业拉动作用的增强,伊春林区林下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表 2 2011~2015年伊春林区三次产业结构/%
Table 2 The three industries of Yichun forest region from 2011-2015
年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201132.637.030.4201235.233.831.0201336.729.633.7201441.623.534.9201542.918.738.4
说明:资料来源于2015年伊春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
伊春林区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伴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演进,产业结构也在逐步调整与优化,林下经济从无到有,逐步发展成为推动绿色化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2014~2016年,伊春林区林下经济产值逐年增加,林下经济产值占GDP的比例逐年提高(表3)。2015年,全林区林下经济的发展速度为12%,从业人员达到15.1万人,占林区职工人数的一半以上,人均纯收入1.496 7万元,比2011年增长了43.27%[10]。
表 3 2014~2016年伊春林区林下经济产值占GDP的比例
Table 3 Yichun under-forest economic output value proportion of GDP from 2014-2016
年份林下经济产值/亿元GDP/亿元林下经济产值占GDP比例/%201461.20256.0324201579.35248.2032201687.90251.2035
说明:资料来源于2017年伊春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
按照“生态保护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伊春林区的林下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2014~2016年,伊春林区的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加速了伊春林区绿色化转型的进程。
2.1 发展模式种类多样,培育发展特色产业
伊春林区的职工在林农产业发展的长期实践中,探索出了多种类型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主要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经营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四大类,林菌、林果、林药等十余种发展模式(表4)。为了促进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伊春林区通过重点培育发展三大特色产业,促进了林下经济的发展壮大。
表 4 伊春林区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分类
说明:资料来源于2015年伊春市农业委员会的统计数据。
2.1.1 森林食品产业
随着人类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对自然资源认知的加深,森林食品的开发与利用普遍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森林食品开发已逐渐成为当今森林资源开发的主流方向。基于此,伊春林区把森林食品产业作为重要的接续替代产业,加以重点培育发展。作为伊春林区最具生命力的朝阳产业和绿色环保产业,森林食品产业现已具备一定基础,并成为绿色化转型的引擎产业之一。发展森林食品产业,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伊春林区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据统计,2016年伊春林区的森林食品产业实现增加值34.027 1亿元,同比增长2.9%。蓝莓等小浆果种植面积达0.44万hm2,食用菌规模达5.1亿袋,森林猪饲养量达25万头,森林食品规模以上企业达38户。
2.1.2 北药产业
伊春林区地处北纬46°28′至49°21′,东经127°42′至130°14′,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伊春林区特殊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及环境因素,孕育了丰富的野生药材资源。这些野生药材资源具有天然、生态、绿色、环保的特点,是国内公认的有机食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为充分利用小兴安岭“绿色药库”的资源优势,在林下经济发展中,伊春林区不但把北药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扶持发展,而且还作为一个重要的接续替代产业重点培育,引导职工发展适宜伊春林区生长的地产药材,开发了具有北方高寒地区及黑土特色的中药材和中成药,已初步形成了规模化种植、产业化发展的格局。2016年,伊春林区的北药产业处于稳步发展的状态,实现增加值10.736 2亿元,同比增长4.9%。骨干药材品种平贝、返魂草的种植规模继续增加,两家新建药厂喜人、东鹿已开始投产,新种植、改培药材面积达3.133万hm2。
2.1.3 森林生态旅游产业
伊春林区森林资源与冰雪资源兼具,且四季分明,风光秀美,具备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的有利条件。森林生态旅游业作为促进伊春林区经济转型、起步较早的接续替代产业,政府一直把其作为特色产业来优先扶持。经过多年的重点培育与发展,现已成为支撑伊春林区经济发展的支柱特色产业,在扩大职工就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伊春林区现已成为黑龙江省主要的森林生态旅游区。2016年,伊春林区的生态旅游业实现增加值40.082 2亿元,同比增长41.9%。全年入境游客首次突破千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80亿元,增长幅度都在40%以上。
2.2 产业链初步形成,产业布局趋向合理
伊春林区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虽然种类众多,但基于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多种因素的考虑,重点扶持和发展了能够发挥资源优势和突出林区特色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初步形成了“红蓝黑+林药+林畜”五条全产业链。为了延长林下经济产业链,促进职工与市场的对接,降低发展林下经济的盲目性与市场风险,政府围绕“红蓝黑+林药+林畜”五条产业链,重点培育扶持了一批龙头企业[11]。随着这些龙头企业的实力与辐射带动能力的增强,促进了伊春林区林下经济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基于对伊春林区17个区局的区域优势和产业基础的实地调研,伊春市政府2015年以来按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开发的原则,培育壮大“红蓝黑+林药+林畜”优势产业链,重点建设坚果林、蓝莓、食用菌、药材、特色养殖、水稻、花卉7个特色种养产业带,及汇源(伊春)绿色产业谷,简称“七带一谷”。建设“七带一谷”,不但优化了林下经济的发展模式、产业布局、产业链条、产品品种,而且促进了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配套发展,并为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2.3 建立多种类型的生产基地,品牌建设凸显地域特色
依托伊春林区的野生资源,根据其品种、分布状况、面积、产量等情况,建立了保护型、改培型、繁育型和野化型等多种类型的生产基地。2016年,伊春林区建立各种类型的林下经济产品生产基地251个。这不但促进了野生资源的保护性、抚育性开发,而且提高了原料保障能力。
实施品牌战略,不但提高了企业创立产品品牌的积极性,还促进了企业在品牌打造中凸显小兴安岭的地域特色。伊春林区的一些林下产品企业不但创建了“林都”、“雪山来客”、“丰林”等8个国家驰名商标,还打造了一批黑龙江省著名商标。此外,针对伊春林区的黑木耳、红松籽、蓝莓等20多种特色林下产品,还开展了产品质量认证、地理标识认证及“三品一标”认证。2014年以来伊春林区还连续举办小兴安岭伊春蓝莓节、森林产品博览会等展会,为提高林下产品品牌的影响力搭建了重要平台。
2.4 围绕培育特色产业,提高技术推广服务
围绕林下经济特色产业,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林下经济技术创新体系,与省内外的相关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固定的合作关系,组建伊春市蓝莓产业专家团、食用菌产业专家团,建立伊春专家工作站及小兴安岭山野果开发研究所,在决策咨询、成果转化、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科技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制订蓝莓、黑木耳等特色林下产品的技术标准,并开展蓝莓品种引进和果蔬航天育种试验。逐渐建立和完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通过建立森林食品培训基地,以“订单式”培训的方式引导职工转入森林食品行业,并为职工提供了食用菌生产设备及菌袋开口方式与密度优化、五味子除草剂飘移药害防治、红松果穗嫁接等科技服务。
在促进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伊春林区通过发展林下经济,不但保护了森林资源,而且拓宽了职工增收的渠道,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影响着林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1 存在的问题
3.1.1 发展规模小,经营管理较为粗放
伊春林区林下经济仍以家庭承包分散经营为主,所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由于管理不规范,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各个区局及林场(经营所)各自为战,存在着同质化竞争、低价竞争的现象,没有形成整体竞争优势。除食用菌、松籽、蓝莓具有一定规模外,其他林下产品的发展规模较小,没有形成规模化效应,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因为采伐、营林、农业种植曾是伊春林区职工长期从事的行业,因其对从业者的文化素质与技术素质要求较低,致使职工缺乏适应林下经济发展的专业知识和先进技术,对林下经济的生产经营管理也不科学规范,尤其是丰产配套、栽培养殖技术匮乏,新、特、优产品品种开发较少致使林下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品附加值较低,经济效益不高。
3.1.2 缺乏人才人力支撑,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随着林下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分散经营的粗放生产方式逐渐向工厂化生产方式转变,对专业科研人员的需求与要求增高,尤其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兼具科研理论知识的科研人才不足。而伊春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的职工大多为采伐、营林、农业种植等专业技术人员,并且年龄结构偏大,难以适应发展需要。同时,在对伊春林区林下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中发现,一些多种经营用地未纳入国家基本农田,没有享受基本农田建设的投资政策。并且很多林场(经营所)的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设施较为落后,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急需为职工创造良好的设施条件,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支持。
3.1.3 产业升级受到双重影响
2014年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导致阔叶木屑原料短缺,成为食用菌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制约瓶颈。另外,受经济下行压力大背景的影响,林下产品的市场变化不稳定,尤其是食用菌产品市场供求矛盾较为突出,市场价格下降幅度较大,销售比较困难。由于原料限制和价格下降的叠加效应,2015年以来伊春林区的食用菌产业生产规模难以继续扩大。
3.2 制约因素
依托良好的生态优势和资源禀赋,通过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龙头带动等多项措施,伊春林区林下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尽管如此,但从林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总体效益看,还存在着制约着林下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一些因素。
3.2.1 体制因素
受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伊春林区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各级政府难以放弃微观经济管理职能,直接管理生产和经营活动。在林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些政府领导习惯于利用行政手段、政策资金注入等方式刺激林下经济发展,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作用的发挥,形成林下经济短暂兴起但缺乏长久保障的现象,进而影响林下经济的健康发展。
3.2.2 资金因素
资金缺乏是制约林下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12]。伊春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职工的收入来源减少,职工发展林下经济首先需要解决的难题就是资金问题。伊春林区的政府财力有限,投融资渠道不畅,再加上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没有建立,职工发展林下经济缺乏启动资金以及扩大再生产投资。
3.2.3 技术因素
林下经济虽然是劳动密集型经济,但随着消费者对林下产品品质要求的提高,对林下经济的经营者和操作者也提出了较高要求,林下经济发展需要技术支撑。伊春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职工转岗就业较为困难,引发人才外流的普遍现象,而留守在林场(经营所)发展林下经济的人员年龄偏大、身体素质弱,而且文化、技术素质较低,难以适应林下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3.2.4 原料因素
长期以来,木材生产在伊春林区经济中一直占主导地位,主要生产设施及设备大多围绕木材的生产和加工进行配置,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木材产量断供,直接影响以木材为原料的产业,林下经济也不例外。以食用菌产业为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其所需的木屑原料不但供应紧张,而且成本价格上升,致使食用菌产业的发展规模呈萎缩趋势。
3.2.5 观念因素
伊春林区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较深,一些职工的观念中还存在着小农意识,对政府具有生产扶持的依赖心理,缺乏突破保守的内张力和改变现状的致富动机,习惯于寻求无风险、无约束、无压力的生产经营方式,缺乏长远发展目标,不肯投入资金、劳务、精力开发林下经济项目。而且一些职工缺乏协同合作、优势互补的观念,致使分散经营的传统方式还十分普通,家族式管理更是屡见不鲜。这些思想观念的存在,对林下经济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3.2.6 政策因素
林下经济主要依托林下特有环境和森林生态环境,但由于国有林区所实行的特殊的体制机制,对林下经济发展的空间和规模形成了一定的限制。一是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期限较短,如种植业承包合同一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二是林业职工没有取得林地的长期承包经营使用证,国有林权不能抵押、流转、难以进入流通领域,社会资本难以进入林业领域,这对于林下经济产业项目融资、资本流转形成障碍;三是缺乏透光抚育的政策,发展林下种植业,一些植物喜光,但伊春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实行封山育林,对森林虽然可以进行抚育,但禁止间伐,尤其是林分郁闭度过大,不进行透光伐和除伐,会影响一些喜光植物的生长发育;四是对林间河流、自然湖泡利用的限制,如职工发展林下经济中的林蛙养殖业,需要通过挖沟、筑坝等活动,对自然湖泡进行科学适度改造,还受到政策限制。这些针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下经济的发展。
伊春林区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在为恢复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及职工就业增收。重点国有林区具有林下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应通过行之有效的科学措施,促进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释放出更大能量,促进重点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后职工就业增收。
4.1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利用林下资源
林下资源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区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护陆地生态系统的有力保障。林下经济依托森林资源而发展,应根据生态平衡的规律,充分考虑森林和环境的承载力,在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林下资源。
要建立保护与利用协调机制,完善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和法律。为解决长期存在的“林地承包人重采集轻管护、只采集不管护”的问题,应建立林下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协调机制。按照“谁经营谁管护,经营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使职工在获得较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主动参与森林可持续经营,以市场化的理念与手段,促进林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并呈现经济生态化的效应。
中国现有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在关于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上并不完善,大多仅限于林木资源,对林下资源缺乏明确的规定。随着林下经济的发展,对于林下资源的承包经营,应明确发展主体责任,明晰林下资源的产权与收益权。但法律法规的完善需要时间和过程,因此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作为保护和开发利用林下资源必要的法律补充。在维护承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林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2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随着林下经济不断发展,产业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而伊春林区林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分散经营、家庭式管理的传统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应通过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利益联结机制的完善,促进林下经济向现代化方向发展。在引导职工发展合作经济的前提下,重点扶持培育股份制公司、专业合作社、合作林场、家庭林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济主体,并不断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形成新的生产经营联合体,并在完善基础设施、新产品研发、技术服务推广等方面,政府应提供促进其发展壮大的条件。
职工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性的高低,与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完善密切相关。应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引导职工参与到“龙头企业+林场+基地+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担保公司+金融平台”、“龙头企业和原料基地一体化发展”等多种生产组织形式中,与其他新型经营主体构成经济联合体,在增加职工收入的同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4.3 强化科技支撑,建立技术人才队伍
科技是促进林下经济升级的引擎,应引导社会智力资源,以科技服务推广的方式向林下经济领域倾斜,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科技是职工在林下经济发展中增收致富的关键,应搭建林下经济各类经营主体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技术交流的平台,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协作关系,破解林下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与技术难题,提高林下产品的科技含量、附加值及精深加工程度能力,并总结林下经济发展的成熟技术与经验,促进技术推广应用;要高薪聘请、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科研人员技术成果入股等形式,吸引高层次人才为林区林下经济发展服务。同时,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加强对职工的技术培训,重点培育乡土人才、种养殖能手、经营能人,从而建立稳定的人才队伍,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4 加强全产业链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素。以质量开拓市场,以质量赢得消费者的认同,是林下经济相关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行为法则。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确保林下产品的质量,才能提高伊春林区林下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伊春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
加强源头治理。一方面,在伊春林区建立全域性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实行标准化种养殖与生产,严格控制农药、饲料添加剂等化学品的使用。另一方面,为保证林下产品的优质化,进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提高林下产品的绿色有机含量,从而更符合现代消费者的市场需求。要开展林下经济全产业链监管,鼓励引导林下经济企业建立从林间到餐桌的质量标准体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市场监管处罚体系,构建基于二维码技术的全程可视频追溯体系,并建立不合格林下产品召回、销毁制度。在确保消费安全的同时,确保林下产品质量安全。
4.5 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在林下经济发展中,政府需要发挥导向作用,在担当产业引导者的同时,还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相关的服务。通过加强硬环境服务和软环境服务,推动林下经济向纵深方向发展。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林下经济属集约型经济,需要水利、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和完善,而在山区这些又是最薄弱之处。在伊春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场(经营所),大都地处偏远山区,存在着影响林下经济发展的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问题,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职工发展林下经济在基础设施层面创造有利条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职工的生活收入来源减少,发展林下经济缺乏启动与后续经营资金。林下经济既是促进伊春林区可持续发展的持续替代产业,也是促进职工就业增收的民生产业,政府应通过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的方式,把建立完善的财政机制作为专项扶持与鼓励职工发展林下经济的有效措施之一,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为职工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政策性的财政保障。
4.6 扩大品牌效应,提高产品品牌影响力
当前品牌竞争已经成为产业竞争无形要素里的核心环节。实施产品品牌带动战略,能够促进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区域资源禀赋与发展特色竞争转化,以更好地适应消费者需求的变化。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扩大伊春林区林下产品的品牌效应,在提高林下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同时,促进林下产品整体品质的提升。要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统一的运作机制,打造林下经济特色产品品牌。同时,实施“一牌多品”战略,突出“小兴安岭大森林”、“林都北药”品牌的核心价值,增强品牌的文化含量,结合产品的市场定位,打造特色产品品牌,提高消费者对“小兴安岭大森林”、“林都北药”品牌的认知度与忠诚度。
创新市场营销模式,在“互联网+”思维的引导带动下,在伊春林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提高各类林下经济发展主体的市场开拓意识和能力,通过创新营销模式,促进林下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借助“互联网+”优势,结合各种会展活动,宣传推介林下产品,提高林下产品品牌的影响力。探索“互联网众筹”、互联网专卖、点对点私人订制等新型市场营销模式,打破小生产与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局面,为扩大林下产品销路及品牌影响力创造有利条件。
4.7 深化国有林权配套改革,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4.7.1 延长林地承包使用年限
伊春林区的林下经济发展还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制约着林下经济的发展,必须通过深化国有林权配套改革来解决,重点是完善相关的服务体系,为职工发展林下经济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解决林地承包使用年限短、审批难的问题,政府应出台延长林地承包经营管护年限的政策,增强林下经济发展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对于投资较大、经营周期较长且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林下经济项目,应将林地承包经营管护年限延长至30年或更长年限,吸引战略投资者在参与林地管护承包的同时,发展林下经济。
4.7.2 创新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
在伊春林区,林下经济发展存在着资金缺乏的关键性问题,撬动金融杠杆、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是必不可少的资金供给渠道。首先,创新信贷产品,增加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贷款种类,如在提供联保贷款、低息贷款、贴息贷款、小额贷款的基础上,增加林木贷款、林下资源贷款及林下产品加工贴息贷款等新型贷款种类,满足林下经济发展各类主体的资金需求。其次,扩展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抵押业务。继续搞好现有的林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抵押融资试点等基础融资方式,逐步扩展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如林木蓄积量、林下产品库存、林权证等。再者,开展降低林下经济发展风险的保险品种。在农业保险中增加支持林下经济特色产业发展的保险品种,针对非公有林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并开发适宜林下经济发展的其他险种,以降低林下经济发展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13]。
4.7.3 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通过开展确权认证工作,完善产权制度,逐步建立企业、林业职工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职工树立资源资产化的现代市场经营理念,以权责明晰的产权关系为纽带,通过采取承包、租赁、转让、合作、合资等形式,促进森林资源转化为林业资产,吸引社会上的其他生产要素向林下经济领域集聚。同时,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新型项目,与财政、发改、林业、农业、水利、扶贫等部门加强协调,争取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项目资金。
4.7.4 适当放宽对森林资源使用的限制
伊春林区虽然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但在不破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发展民生林业,探索生态与经济的融合发展之路。发展林下经济是让伊春林区的森林资源为林业职工创造更多财富的一条有效途径。这就需要政府从为职工拓展就业增收渠道的方面考虑,在考察伊春林区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及森林资源等方面差异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国家、省层面的有关政策,制定有利于促进当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的倾斜政策。如在森林的透光抚育及对林间河流、自然湖泡利用等方面,在不破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职工对森林资源使用的限制,促进林下经济的发展壮大。
4.8 顺应经济发展趋势,促进林下经济升级
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能够使林下经济更符合经济发展的演进规律,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由传统阶段向现代阶段转变,促进林下经济升级。结合伊春林区实际,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应顺应绿色化、信息化、林农一体化等经济发展趋势。
4.8.1 绿色化趋势
基于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定位,按照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伊春林区的首要任务。因此,伊春林区应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转变,探索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之路。伊春林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是顺应绿色化发展潮流的有效实践。应在促进生态功能恢复的前提下,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林下经济产业,以生产经营方式的绿色化,在促进职工就业增收的同时,促进伊春林区绿色化转型发展。
4.8.2 信息化趋势
依托生态和资源优势,借助“互联网+”技术手段,实现林业产业信息化已成为必然趋势。然而,在伊春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场(经营所),包括一些林下经济项目,都地处偏僻,不仅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不完善,而且科技水平较低。为发展高效的林下经济产业,应建设互联网+林下经济网络平台,以信息化改造传统生产经营方式。一方面,应促进生产全程智能化。在林下经济发展中,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3S(RS、GPS、GIS)技术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生产全程智能化。另一方面,通过发展协同电子商务,促进产、供、销协同运作,打通林下经济产品在生产、加工、储运、交易等环节的信息通道,促进伊春林区林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4.8.3 林农一体化趋势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伊春林区形成了林中有农、农中有林,林农交错、复合经营的特殊情况,应按照林农一体化的思路促进伊春林区的经济发展。伊春林区的耕地面积24.333 3万hm2,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1%、占全国的0.2%,粮食年产量较少,与全省、全国相比,处于弱小地位。应结合伊春林区400万hm2森林的生态优势和林下资源优势,通过“采山”经营方式向“种山”经营方式转变,促进林农有机结合,这不但能使林区的林农产业优势互补,而且还能打造地方特色产品。促进林农一体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达到取长补短、增产增值和改善环境等综合效果。
伊春是中国的重点国有林区之一,因长期过量采伐而陷入了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境地,近年来,为了实现经济结构由资源消耗型向生态保护型转变,实施了“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建立了以森林食品、北药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业、矿产资源开发及冶金建材业为主,以其他产业为补充的“3+X”绿色产业体系。
伊春林区的林下经济发展实践表明,林下经济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不但发展优势显著,而且正确处理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因此,林下经济已成为具有无限潜力和内在动力的林地生产方式和经济现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把林下经济作为重要的接续替代产业来培育和发展,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职工收入增加的双赢。伊春林区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对国有林区的转型发展探索出一条生态与经济融合的绿色发展之路,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重点国有林区主导产业发生了“断崖式”萎缩,面对收入减少和经济转型双重压力的影响,重点国有林区经济结构需要快速调整,发展林下经济成为重点国有林区经济转型的重要措施与必然选择。伊春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发展具有发展模式种类多样但重点培养特色产业、产业链初步形成且产业布局趋向合理、建有多种类型生产基地且品牌建设凸显地域特色、围绕培育特色产业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等特点,但存在发展规模较小、经营管理较为粗放、缺乏人才人力支撑等问题,还有体制、资金、原料、技术、观念、政策等诸多制约因素。因此,发展林下经济可以促进重点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和职工就业增收,但必须走生态与经济融合的绿色发展之路。也就是说,重点国有林区发展林下经济,必须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精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支撑,建立技术人才队伍;必须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产品品牌影响力;必须深化国有林权配套改革,提高林下经济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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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832/j.cnki.1005-9709.2017.03.001
2017-05-12
马明芹(1967-)女,黑龙江伊春人,高级讲师,硕士,从事林业经济管理方面的研究,(电话)13359675388,(E-mail)mmq2005@163.com。
郑德胜(1963-),男,四川蓬安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硕士,从事林业经济管理和期刊编辑学方面的研究,(电话)1584659178,(E-mail)zds19631210@163.com。
F326.27
A
1005-9709(2017)03-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