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静
杂草与人类纠缠了几千年?但我猜你可能很少思考杂草与人类的关系,更别说在乎杂草的想法了。
英国博物学作家理查德·梅比(Richard Mabey)可能是这个星球上,少有地认真在乎杂草想法的地球人之一。他在2010年出版的这本《杂草的故事》,是他40多年写作生涯里第三十几部作品,按照我们的习惯,属于著作等身那类作家。也是他的30多本博物学相关著作当中,唯一一个中译本。
梅比如今是个70多岁的老头儿了,他住在英格兰东部的诺福克郡一个叫作迪斯(Diss)的小镇近郊,这是个连英国人自己都不太熟悉的小镇,提起它还得补一句“在伯斯顿不远处”。
作为当代大不列颠最伟大的博物学作家之一(有些媒体在使用“最伟大”这个词的时候,连“之一”都舍不得加),他的住处得是什么样?这个问题还挺叫人好奇。按照英国《电讯报》记者汉德森(Casper Henderson)两年前探访时的记录,梅比的房子是个始建于16世纪的乡村别墅,边上有个精心维护又趋向于野性的小花园。最特别的是,花园里头有个小水塘。
英国博物学作家理查德·梅比
他在《自然疗法》(Nature Cure)一书中曾描述这个水塘,他说这个水塘像是“人类和非人类社会联结处的静默神谕,深不可測又面无表情”。它常常被鹞、啄木鸟以及至少6种以上的蜻蜓光顾,另外还有一个神秘冰冷的温泉就在水塘底下,不时会冒几个泡。“而梅比自己,既不沉默也不冰冷,却的确是个神谕似的存在。”
1972年,梅比30岁出头,在著名的企鹅出版社当编辑。他写出了他的第一本书《免费食物》(Food for Free),书中介绍了野生梅类、菌类和诱人的海产品。这本书几乎在第一时间就获得了成功,而且40多年过去,一直维持在稳定的销量,难怪梅比将他这本处女作称为“将来的退休金”。而他的第二本书《非正式乡村》(Unofficial Countryside),叙述主体是城郊这样一个“亚野外”,坟地、露天停车场、荒芜的城市公园,几乎就开启了一个博物学写作的新范式。实际上,梅比的博物学写作之始,就源于他最早在企鹅出版社工作时,需要穿越一片城乡接合部的观察所得。从他当时办公室的窗户望出去,是“大联盟运河载着散落水面的漂浮物”和“河岸边来自世界各地的外来植物”。
他最初是观察上班路上的植物,后来就慢慢将目光投向整个世界。
此后的40多年,梅比一共写了30多本书,有时候也会参与纪录片创作,做电视节目,至今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的书当然大都在自然这一大主题下,但每本书又都是不同的细分领域。当然,有时候他会把这些主题衍生到“在写这些主题的人”身上去,比如现代观鸟之父、写出著名的《塞尔伯恩博物志》的吉尔伯特·怀特(Gilbert White)的传记。
在读《杂草的故事》之前,我并不知道三色堇也能算是种杂草。
倘若一下子对不上号三色堇是哪种“草”,回顾一下,有没有看过一种花瓣看起来像一张脸的植物,有眉毛,尤其是有鼓鼓的两颊。再细想一下,其实就挺常见于城里头的苗圃里,它们大都矮矮一丛,大都是紫色和白色相间,准确地说,是白色炸裂在紫色里,或者反之,所以颜色与颜色之间边界总是呈细微锯齿状。
三色堇名字挺具贵族气,但是种特别平凡常见的“乡间杂草”,甚至在这本《杂草的故事》中,只是十二分之一,还第6个出场。
不过,三色堇大概是这里头最城市化了的植物,更何况它被莎士比亚点名过。
“徒劳的爱”是三色堇在沃里克郡和英国中西部流行的别名,这也许是因为“三色堇下侧的三片花瓣可以看作一个女人被两个爱人夹在中间”。《仲夏夜之梦》于是沿用了这一寓意,故事的叙述动力就是三色堇,它的汁液挤在眼皮上,这个人醒来后就会爱上第一眼看到的人。
这当然有趣,可我更喜欢它在各地的一些俗名,比如它在一个地儿被称为“吻我然后抬起头”,在另一个地儿可能是“在花园门口给我一个吻”“给我一个蜻蜓点水的吻”乃至“跳起来给我一个吻”,简直是“吻的一万种打开方式”。但如果你听到“去门口接她然后在地下仓库里吻她”,会觉得这大概是世界上最具画面感的杂草名字了。
就好像,三色堇虽然不是真正的花,没有所谓的花语,所以人们就直白地将它所代表的文化涵义放在俗名里。
不过,城市里的居民大概很难将三色堇与杂草混为一谈。这一点,正中梅比在书中讨论的最引人深思的题目,即将何种植物归类为杂草,全然是人类的一厢情愿。换句话说,“杂草”这个词,是体现人类“人本位”的一个经典案例。在所有与杂草相关的定义当中,“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是最广为人知的一种。一方面,无论什么植物长在一个残破的环境里,可能都会被视作杂草,“它们被生长环境背负的罪名连累”,这是环境决定论;另一方面,如果人们在某种植物上发现实际功效,即便长在荒野,也要想办法驯服留为己用。
所以美国思想家爱默生说的“优点还未被发现的植物”,这对杂草而言倒是个挺慷慨友善的定义法则。稍加衍生,就很容易发现,我们在全球化和文化侵略这几个议题中反复辩论的观点,与杂草生态学中的入侵者形象几乎一致,而自然与人类、野生与驯化竟然能呼应此领域内的“多元化难题”,也算是杂草文化类型之外的文化寓意了。
但梅比并不特意将对杂草的叙述引向重大命题,他就杂草写杂草,克制地将笔触维持在“杂草的一亩三分地”。12种杂草当中,还有“土地的女儿”虞美人,这种英国本土的野花已经是“一战”和“二战”死去士兵的悼念,而雏菊在英国,有35种以上的别名,诸如此类,梅比写它们,就像在描述他的多年好友,既有因为喜爱朋友而忍不住流露出来的喜爱,又有因为熟悉而坦露的自信。J.K.罗琳也在《哈利·波特》里使用了好几种杂草,依照品性赋予它们魔法,比如黏稠的像鼻涕虫的巴波块茎,你碰到它,就会长出疖子,足够叫人讨厌了。
虽然梅比自己说,这本书在某种程度是一种辩解,站在杂草角度的辩解。但这本书结合历史、地理和文化的叙述,却没有什么说教的口吻,反而让人窥见一点世界和自然的格局,倘若说要从某本书里寻找一些“有用”的东西,这可能就是了罢。
我是在远离家乡的旅途中阅读的这本书。
我在富春江边的一个小村庄长大,茶山算是周边村落里某几户人家的经济来源之一,一到春天,便有男女老少,当然多半是女和少,尤其是下了学无所事事的半大的少女们会奔赴茶山,结伴去采茶。大家嬉嬉闹闹还把零花钱挣了,所以这是春天里一项格外受欢迎的课外活动。而且并不需要事先跟茶山主人打招呼,只需要采完后带着成果上他们家去,专门有人负责称重量,然后付给少女们报酬。
有个女同学带着竹挎篮去上学,照她的话说,这样下学后可以径直上茶山,省掉一趟回家取它的路。很快大家开始效仿,教室一角就堆了一座小山,造型各异的竹制器具,大多数都细密光滑,一看就是用久了的物件。
当然,茶树并不是杂草,但按照梅比的说法,杂草仍然只是一个文化类别,几千年前,野生茶树在未被“发现使用价值”时,在人类眼里,也只是杂草。茶树脚下,基本是没有太多杂草的,因为茶山主人的精心维护。离我们村最近的茶山主人原先是一个种水稻的农民,也接手一些其他村民的稻田来种,因为看不得那些稻田荒着,即便是10多年前,浙江一带不乐意继续种田的村民也大有人在,更别说今天了。后来他又承包了茶山,我记得他家里那几口炒茶的锅,庞大黝黑,而且还深不可测,锅沿好像有无限宽广的面积,嫩绿的茶叶每次紧贴锅面就滋滋散着香,这个味道比乍打开一个茶叶罐子时扑鼻而来的清香还叫人回味。
茶山都是一大片,台阶式层层铺开,两级之间还总特别高,个儿矮小点的,往上爬倒還好,如果往下,就得跳,一跳就坏了事。我辛苦两个小时的成果就撒了一地。那些柔嫩的茶尖儿落入土壤再要捡起来可能比重新采摘还要费事儿,就在我苦恼时,我妈来山上寻来了,并给她女儿带来了防蚊液。她一边帮我捡,一边嘴里叨叨着,我就知道你干不了这个。从此采茶这事儿就与我无缘。
家乡的另一种漂亮的杂草叫草籽花,我也是查了书,才知道它的学名其实是“紫云英”,太美妙的名字。紫云英总是在田野里成片出现,紫红色的花簇拥在一起,如果再奔跑一对少男少女,几乎就是一部早年张艺谋的电影了。我特别喜欢它们,或许还跟着外婆去割采过。
90年代,村里还有不少人家养猪,即便没有精力多养,春夏之交里买上一两个小猪仔,到年关杀了过年也是好的,猪血有了,要晒的腊肉块儿原料有了,当然,这些愉快都紧随血淋淋的杀猪盛况之后。
所以田野里紫云英成了猪的食粮之一,原谅我不使用“饲料”这个词,因为毕竟饲料听上去是含混的,而田野里割回来的杂草,或者还有苦菜、地丁和车前草,都具体而可分辨。它们还有作为“猪的食粮”这一项实际功效,如今连这一项功效也失去了,就真的成了货真价实的“杂草”。
梅比写,植物之所以成为杂草,是因为人类赋予它们这个标签,“这是一个关于人类的故事”,这大概也是社会变迁的一种缩影。
出乎意料,这竟是一本能勾起童年回忆的书。但从什么时候起,我就成了一个特别“城市”的姑娘,因为没有机会与杂草或非杂草相处,只好在屋里养很多盆栽植物,聊以慰藉。
(Weeds)
作者:[英]理查德·梅比
译者:陈曦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年:2015年
(The Natural History of Selborne)
作者:[英] 吉尔伯特·怀特
译者:梅静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出版年:2016年7月
(The Unofficial Countryside)
作者:Richard Mabey
出版社:Little Toller Books
出版年: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