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作为一种尺度

2017-08-11 00:37艾江涛
三联生活周刊 2017年32期
关键词:惠特曼

艾江涛

“当你在商业、政治、交际、爱情诸如此类的东西中精疲力竭之后,你发现这些都不能让人满意,无法永久地忍受下去——那么还剩下了什么?自然剩了下来;从它们迟钝的幽深处,引出一个人与户外、树木、田野、季节的变化——白天的太阳和夜晚天空的群星的密切关联。”

在户外,最初的日记

读过《草叶集》的人,大概都会认同惠特曼为一位自然诗人。不仅如此大面积地书写新大陆的一草一木,而且正如他雄心勃勃地要将美国文学提升到与欧洲文学并列的高度,在書的序言里,他对自然的书写同样自觉:“美国诗人们要总揽新旧,诗人的精神要与国家的精神相适应,诗人要体现国家的地理、自然生活以及湖泊与河流。”

有趣的是,印在1855年诗集初版本扉页上的诗人照片,也更像一个30多岁略带粗野的大地漫游者:留着一撮胡子,歪戴一顶宽边黑呢帽,右手漫不经心地搭在腰际、左手插入粗布长袴的口袋,上身没穿背心或外衣而是一件露着深色内衣的衬衫。在《我自己的歌》一诗里,惠特曼的自画像是“瓦尔特·惠特曼,一个美国人,一个老粗,一个宇宙”。

威廉·亨利·巴特莱特1838年画作《布鲁克林港口的船》(The Ferry at Brooklyn, New York)

换句话说,惠特曼是以一个来自山村的老粗形象登陆美国文坛的,自觉的形象塑造中,暗含着他渴望以自由而狂野的乡野作风,涤荡贫瘠而附庸风雅的文坛的想法。然而,对于这位失败的小说家,不算成功的报人,一生先后八次不断修订一本诗集的诗人来说,真正将自然作为一个突出的主题描写,还是他在1877~1881年所写,后来收入《典型的日子》中的自然笔记。

惠特曼对乡野景色自幼谙熟,1819年,他出生于美国长岛(即印第安人旧称的巴门诺克)亨廷顿区一个叫西山的村落里。在传记作家的笔下,村庄的景色相当优美:“从郁郁葱葱的群山山巅上,尤其从山脉的最高点泽奈山上向北眺望,可以望见波光粼粼的长岛湾。那红色、粉红色的橡树和山茱萸、幽雅而古老的庄园、石砌的盘山路和潺潺的溪流,构成一幅别有洞天的画面。”

虽然偶返乡间,成年后的多数时间,惠特曼主要生活在当时尚未并入纽约的布鲁克林,或者纽约。1873年1月23日,54岁的诗人在一次中风后得了至死未愈的半身不遂,不久后便去了新泽西坎姆登乡下,和弟弟乔治住在一起。《典型的日子》里所描写的内容,除了到美国西部与加拿大的一次旅行,多是坎姆登乡下的景致。

惠特曼与同时代的著名作家爱默生、梭罗均有交往,与梭罗一样,他也受到爱默生“超验主义”思想的影响,强调万物统一,一切都是宇宙的缩影,人的直觉可以直接抵达真理。在《我自己的歌》中,惠特曼便带着泛神论的色彩写道:“我相信一片草叶所需费的工程不会少于星星,/一只蚂蚁、一粒沙和一个鹪鹩的卵都是同样地完美,/而蛙也是造物者的一种精工的制作,/藤蔓四延的黑莓可以装饰天堂里的华屋,/我手掌上一个极小的关节可以使所有的机器都显得渺小可怜!/母牛低头啮草的样子超越了任何的石像,/一个小鼠的神奇足够使千千万万的异教徒吃惊。”

但与返回自然追求在简朴生活中发现真理的梭罗不同,在投身报业热心政治的惠特曼那里,自然更像是剩下来的东西:“当你在商业、政治、交际、爱情诸如此类的东西中精疲力竭之后,你发现这些都不能让人满意,无法永久地忍受下去——那么还剩下了什么?自然剩了下来;从它们迟钝的幽深处,引出一个人与户外、树木、田野、季节的变化——白天的太阳和夜晚天空的群星的密切关联。”尤其对于经历内战与死亡不久,对于一个半身瘫痪了三年多的人来说,更是如此。离开社会,返回伟大、寂静、野性、接纳一切的自然母亲那里,整个人将得到平复与治愈。

在那些户外树下、溪流边随手写就的便条式的日记里,惠特曼一边用橡树锻炼自己的手臂,偶尔换换花样,用大段的朗诵或歌唱练习发声,一边观察着日暮中的草木鱼虫,感觉再度变得敏锐起来。他听到午夜迁徙的鸟群发出的翅膀震动声,看到一片黄蜂组成的移动的云彩,还有被航海者称为“青花鱼群”的大朵白羊毛似的云彩,闻到农夫烧荒时升腾起的辛辣的烟味。写作的时候,他甚至还听到一只蝗虫在近午时的声音:“一阵长长的呼呼声,经久不绝,十分响亮,以独特的螺旋或者飘忽的圆圈渐渐升高,其力度和速度增加到一定程度,随着一阵振翼声,悄悄地微弱下去。每一次用力都持续一两分钟。蝗虫的歌与风景非常相配——喷涌出来,富有含义,充满阳刚之气,就像上好的陈酒,并不甜蜜,却远比甜蜜受用。”

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对惠特曼的描述不会陌生,但那确乎属于绝对的闲散与漫游,属于无所事事的孩子与老人,属于一双发现的眼睛。在我幼年的乡村记忆中,漫山遍野的杏树林是绝对的乐园,我们摘下尚未成熟的青色杏子,吃掉酸掉牙的杏肉,用白色尚且柔软的杏核作为武器,趁对方不备挤在脸上。暴雨过后,杨树下死掉的麻雀堆了厚厚一层,触目惊心。更要提防的是,当你在院子中洗脸时,说不定就会从窑顶的石板下掉下一条蛇来,它们专为掏食窑檐石下筑巢的鸟雀。

然而,已近六旬的老诗人惠特曼,发现得更多。在退居乡野的那几年间,大规模的创作已不可能,他倒更像隐居瓦尔登湖时期的梭罗,休憩在自然里,沉思冥想一会儿,随手记下那些触动他的片段。

独处中发现自我

我曾在与一位半隐居在山间的画家聊天时,流露出对山居生活的羡慕,他却不以为然:那不过是叶公好龙,除非在已经颇为现代化的环境中生活,多少人无法忍受山居的孤独。面对荒蛮的大自然,生存能力之外,更需要一份独而不孤的心境。

换句话说,对自然的发现,同时伴随着对自我的认识与发现。1876年11月8日,当城市中成百万的人正在密切关注总统大选(最终,共和党的拉瑟福德·海斯以一票优势胜出)的消息与结果时,惠特曼正瘸着腿,来到一片寂静的池塘边坐着,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他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关心。几天前,就在树木与天空之间,幸福的时刻会突然降临:“但是当中午靠近,色彩变得更为明亮,有两三个小时是很重的灰色——然后有片刻变得更灰暗,直到日落——我透过长满大树的山丘缝隙观察着,令人目眩——投下火焰呈现出亮黄色、肝脏色和绚丽的红色,还有水面上巨大闪耀的银色斜光——透明的影子、箭矢、火花,以及超越了所有绘画的生动色彩。”

这样的时辰总让人想起灵魂、无以言表,那种“一个人感觉通过他整个的存在,那情感的部分,主观的他和客观的自然之间的一致性,谢林和费希特如此喜爱的一致性”,也是诗人拜伦在死前告诉过朋友的他一生中仅有过的幸福的三小时,也是诗人彭斯在信中所写到的狂喜时刻:“在一个多云的冬日散步在树林的背风处,倾听风暴在树林中号叫,在平原上呼啸。与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尘世的事物能给我更多——我不知道是否我应该称之为快乐——但是有什么东西攫升我,让我狂喜。那是我最好的奉献的季节。”

早在《草叶集》里,惠特曼便在当时清教禁欲思想仍占据主流的社会大声歌颂肉体与性爱:“‘性包含一切,肉体,灵魂,/意义、证据、纯洁的东西、精致的东西、各种结果、各种传播,/歌曲、命令、健康、骄傲、母性的奥秘、精子构成的乳汁,/地球上的一切希望、慈善的行为、馈赠、一切激情、爱、美、快乐,/地球上的一切政府、法官、神、被追随的人们,/这些都包含在‘性里面,即它本身的各个部分和它本身/存在的正当理由。”

在《草叶集》第七版出版时,官方即特别指定《一个女人在等着我》《给一个普通妓女》等诗必须删除。而在1860年3月,《草叶集》第三版出版前,惠特曼还因此与他素来尊敬的爱默生争得面红耳赤。爱默生建议他删掉那些刻画性生活的诗句,惠特曼却不肯让步,他甚至说:“在我的灵魂深处,我的意念是不服从任何约束的,我要走自己的路。”

在《典型的日子》里,惠特曼时常在一个隐秘的谷地里进行裸体日光浴,头戴草帽,把衣服挂在附近的栏杆上,然后用硬而有弹性的鬃毛刷子刮擦手臂和身躯,直到把皮肤擦得发红,然后要么在清澈见底的溪水中沐浴,要么在软泥地上让双脚做黏糊糊的软泥浴,要么在草地上缓慢地散步。惠特曼发现,寻找人与大地、光、空气、树木等等一切的和谐,仅靠眼睛和头脑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整个身体,将身子裸露在自然的光影里。进行完日光浴,他还不忘嘲讽一下所谓文明的卫道者:“哦,如果城里的贫病之人、好色之人能真正再了解你一下,那该有多好!难道裸体不是下流?不,从本质上说,不是。下流的是你的思想、你的复杂、你的眼泪、你的体面。”

有些时候,惠特曼也会外出,受邀去外地访问或演讲。他喜欢看布鲁克林渡口渡船上的人们,喜欢看一万辆马车奔驰着穿过公园,甚至喜欢看喷着浓烟奔向远方的火车以及路边掠过的景色。与梭罗不同,或许是出于一种难以解释的“爱任何人、爱任何事物”,人类创造的城市文明如同荒野、群山与河流一样,成为惠特曼讴歌与赞扬的自然的一部分。如果要说有所批评,正如早年的沈从文一样,惠特曼是在对乡村野性与生命力的挖掘中,映射出城市文明中人们精神的贫弱与病态,而非拒斥现代文明式的返回自然——“每当我多看一眼我们的上流阶层,或者这个国家的财富和时尚的相当例外的方面,这个思想都会闪现——那就是,他们的安逸是病态的,太过刻意,罩在太多的裹尸布中,远离了幸福——在他们身上没有任何东西值得我们穷人和普通人嫉妒,与草木和岸滩永恒的气息相反,他们典型的气味是肥皂和香水味,也许非常昂贵,但让人想起理发店——几个小时就能发霉走味的东西。”

独自裸身漫步在山谷中,惠特曼领悟到,一个人的时候是最不孤独的。当然,还应该补充一句,是在大自然中,而孤独的意义仍有待阐发。几乎同时,在巴黎颓废的街头,波德莱尔在人群中发现并享受的孤独,与惠特曼在河谷中发现的不孤独,成为那个时代有趣的对照。

在一棵高达二三十米的大橡树下,惠特曼有时会陷入梦境一般的恍惚:他看见他喜欢的树走动起来,到处遛来遛去,奇怪极了,其中一棵经过时甚至俯下身子对他耳语:“我们现在这样做可是例外的啊,这只是为了你。”也许在那一刻,惠特曼同样领悟到近千年前一位中国作家的感受:“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在自然中写生

写作《沉思录》的罗马皇帝马克·奥勒留曾说:“何为德行,只是对自然鲜活的、热忱的同情而已。”对诗人惠特曼来说,大自然才是他用以考验文学的前提,是一切“法则、标记与证明的最高结果”。

如果说海明威晚年的梦境里,经常逡巡着一只雄狮,那么老境中的惠特曼,则时常梦到海岸:“那不是别的,正是一片没有尽头的浅棕色的沙地,坚硬,平坦,宽阔,壮丽的海洋不停地在它上面翻滚,缓慢冲刷,沙沙作响,泡沫飞溅,如同低音鼓的重击。”

在《海边的幻想》一文中,惠特曼说他还是个孩子时,就幻想写一首关于海岸的诗或什么东西,蛊惑他的地方在于:“那提示着、分割着的线条,接触,联合,使固体和液体联姻——那奇怪的、潜伏着的什么东西(正如每个客观形式最后都变成主观精神一样确凿无疑),它意味着远比最初看见的要多,这般壮丽,混合着真实和理想,彼此构成了对方的一部分。”

比起诗歌中描写的广度,惠特曼漫游的地方并不算多,年轻时候他长期徘徊在家乡附近的罗克威岛或科尼岛的海岸,或者再往东去的汉普顿或蒙托克。惠特曼写下大量关于海岸的诗句:“黑夜,独自在海滩上,/那年老的母亲在来回摆动着身子唱着她那沙哑的歌,/在我望着那照耀着的明亮星星时,我想到了宇宙和未来的基本曲调。”然而,海岸过于伟大,难以处理,更多时候它成为惠特曼写作中一种弥漫着的尺度与标准。

尽管不像爱默生那样对星空情有独钟,惠特曼在天文学家惠塔尔的影响下,学习到许多关于星空的知识。1880年2月19日夜间,一个晴朗而寒冷的夜晚,最适合观察星空,惠特曼随手记录下观察笔记:“月亮圆了四分之三——毕星团和昴星团的簇簇星体,中间是火星——巨大的“埃及人”横躺在天空中(它由天狼星、南河三,还有天船座、天鸽座和猎户座的主要星宿组成);就在东方牧夫座的北边,在其膝盖处,大角星升起在一小时方位高了,它登上天空,野心勃勃,发出火花,仿佛想与至尊的天狼星挑战一般。”惠特曼的观察带有明显的文学趣味,反过来,群星和月亮则让他领会了所有自由的空白,那熔铸在几何学最高的精确之中的音乐与诗歌的不确定性。

写作以外,一旦涉及对其他诗人的评论,惠特曼更是几乎不能离开那些自然的譬喻,更多时候,他是以欣赏一棵树、一片云彩、一条溪流的态度去看他们的作品。在他那里,爱默生的诗歌如琥珀般透明,像他喜欢歌唱的野蜂的蜂蜜一样;布莱恩特则是河流与森林的歌手,带给人们户外的气息,干草、葡萄、赤杨生长的边界的芳香。

不仅是文学,一切都与自然发生着富有隐喻意味的本质联系。惠特曼发现,民主与户外的关系最为密切:“美国的民主,在它无数的个体方面,在工厂、车间、商店、办公室中——拥挤的街道和城市的房屋,以及所有生活复杂的方方面面——都必须与户外的光、空气、生长物、农场景象、动物、田野、树木、鸟、太阳的温暖和自由的天空保持固定的接触,以变得坚韧、有生机,否则,它肯定会缩小和变得苍白。”

多少有些奇怪,这不正是《诗经》时代的語言与言说方式吗?再想想,惠特曼意想中的和谐与融通,或许本就流淌在东方文化的河流中。

《典型的日子》

(Specimen Days in America)

作者:[美]瓦尔特·惠特曼

译者:马永波

出版社:百花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2008年8月

《瓦尔登湖》

作者: [美]亨利·戴维·梭罗

译者:徐迟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年:2006年

《金蔷薇》

作者: [俄]康·帕乌斯托夫斯基

译者:戴骢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年: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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