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0日,由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秦某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一审作出判决,卢氏县人民法院以秦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事情说起来很简单,当地村民秦某发现其农田附近的山坡上长着类似兰草的“野草”,便在干完农活回家时顺手采了3株,被森林民警查获。无意间采挖3株“野草”就构成犯罪,这让秦某的思想受到了极大震动,也使周边的群众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
兰花又叫兰草,可粗略分為国兰和洋兰。国兰即传统兰花,主要包括兰科兰属植物中的春兰、莲瓣兰、蕙兰、建兰、寒兰、墨兰、春剑七大类。除了国兰物种,兰科其他植物均可统称为洋兰。国兰内敛,洋兰艳丽,市场上洋兰的种类也远远超过国兰。由于兰花多生长在森林之中,成长环境挑剔,所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包括蕙兰在内的所有兰科植物列入其中。在中国,蕙兰的保护级别参照国家二级珍稀保护植物。具体到蕙兰,品种很多,不同品种市场价值也不一样。在去年的陕西兰花节上,一盆7苗蕙兰标出了105万的高价。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某非法采伐的兰草系兰属中的蕙兰,品相虽不佳,但依然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摘自《河南法制报》)
【多维解读】
1.遵纪守法。虽然看似只是几株野草,但蕙兰毕竟是一种濒危野生植物。秦某的做法,或许并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但法律是公民不能触碰的底线。公民如果法律意识淡薄,一不小心就可能构成犯罪。
2.重视宣传。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动物,在经过长年累月的知识普及和严格保护之后,保护特征一望即知。但就野生植物的保护来说,普通人要跨过的专业门槛还是太高了。加强宣传,才能真正保护好自然。
【适用话题】
守法、保护、植物、宣传、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