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付金 杨 晴
喜迎十九大 建设新湖南
生态强省:绿水青山的湖南画卷
罗付金 杨 晴
“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更蓝的天、更绿的山、更清的水,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 2017年1月14日,湖南省省长许达哲在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报告纵情描绘了三湘四水的宏伟蓝图,尽情唱响了绿色发展的时代赞歌。
放眼广袤三湘大地,水滋养着山、山涵养着林、林润泽着空气,一幅社会和谐、环境友好、人民幸福诗意美丽的缤纷画卷正徐徐铺展开来……
“绿色新政”擘画潇湘锦绣蓝图
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取得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巨大成就,创造了一系列引发全国反响的“湖南样本”“湖南模式”“湖南现象”,人民群众普遍富裕起来。但粗放的发展方式,也使湖南曾经在资源环境方面付出过惨重的代价。马路宽了,高楼多了,钱包鼓了,可清澈的河水、洁净的空气却成了奢侈品。高能耗、高排放难以为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蓝蓝的天,绿绿的山,清清的水,成为三湘儿女对美好生活的共同向往。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面对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资源约束趋紧的严峻形势,湖南省委顺应人民期待,彰显历史担当,将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视为关系三湘福祉、关乎湖南发展的长远大计,融入到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战略部署上来。
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振聋发聩——
自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无论是考察调研,还是重大会议,抑或深入基层,从湘江洞庭到武陵雪峰,从城市到农村,从土家到苗寨,省委书记杜家毫走到哪里,就把建设绿色湖南、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讲到哪里:
“推动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实现从绿色大省向生态强省转变。”
“开启湖南绿色发展新征程,必须以强烈的使命感出击才能奋发有为。”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若毁绿水青山,宁弃金山银山。”
“一座城市是否优美,重点不在于建筑有多别致、新颖,而在于能否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于能否承载历史记忆,在于能否把城市融入好山好水好风光之中。”
“要在建设两型社会上发挥先导作用,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发展全过程,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绿色产业、打造海绵型城市、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取得突破。”
……
科学谋划与战略部署,频频推出——
立足省情,谋划绿色发展“路线图”。
在实现从绿色大省向生态强省迈步的进程中,湖南着力实施“三步走”步骤。第一步,着眼试验示范,科学编制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规划,颁布20余部法规规章保障规划实施,推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开好局、起好步;第二步,着眼全域推进,颁布实施《绿色湖南建设纲要》,在全省大力建设“四化两型”,推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建设由点向面拓展、由“盆景”向“花园”转变;第三步,着眼生态强省建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绿色化”纳入“五化同步”发展新路径,将生态强省纳入“五个强省”建设新目标,不断向着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美好愿景阔步前进。
先行先试,下好绿色改革“先手棋”。
湖南抓住绿色改革“牛鼻子”,通过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拓展排污权交易、激活资源环境市场等举措,创新了市场化环境保护与治理机制,使生态价值“更高”。通过建立并严格执行产业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创新了产业进退与土地管理机制,使资源环境“更优”。通过制定绿色GDP考核评价体系、进行绿色GDP指数测算、加大“两型”指标在政绩考核中的分量、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等,创新了政绩考评与责任追究机制,使环保责任“更重”。具体体现在: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国首批、中部率先制定出台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托长株潭两型试验区这个平台和载体,全省先后争取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公园等50多项“国字号”改革试点;全面实施绿色GDP考核,对黑色GDP亮红灯,将节能、节水、节地、环保等评价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122个县市区的功能定位,区分长株潭城市群、大湘西、大湘南、洞庭湖4个板块,实行分类考核,对79个限制开发区的县市区不考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发展取向,开创绿色转型“新格局”。
把好“准入关”和“推出关”,让产业绿起来。出台长株潭三市共同的产业环境准入政策,推行“一票否决”“重大环保项目一支笔审批”等制度;对于改造不到位的企业,通过不予工商年检注册,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不予贷款等方式,下决心淘汰。守住“保护红线”和“增长边线”,让城乡绿起来。划定生态红线,构筑“一湖、三山、四水”(洞庭湖,罗霄山脉、南岭山脉、武陵山脉,湘、资、沅、澧四水)的绿色大空间。实行“政策调控”和“市场调节”,让基础设施绿起来。出台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方案和政策文件,明确阶段性目标,推出了财政补贴等激励政策;培育市场机制,通过绿色信贷、绿色税收、上网价格等市场杠杆的作用,增强投资者和公众对绿色产品和设施的认可度。
蓝天白云下的长沙橘子洲头青年毛泽东雕像
公众参与,形成绿色共建“大合唱”。
在“两型引领,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上,湖南着力抓标准制定,使两型创建行有所依;树立标杆,使两型创建学有榜样;宣传普及,使两型创建遍布城乡,相继出台了16个两型标准、23个节能减排标准、43项两型地方标准;先后培育了9个综合示范区、若干示范基地、近1000个两型示范创建单位和项目。“建设生态强省,必须把两型社会建设作为亮丽名片来打造”,湖南把两型文化建设摆上精神文明建设重要位置,大力推进两型理念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园区、进城镇、进村组、进家庭,使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日益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奏响美丽湖南建设“大合唱”。
“史上最严”守住生态环保红线
重庆示范推广的插秧机,如东洋2ZS-2型(P28)手扶式插秧机、井关PS15型两行独轮插秧机,其质量分别为73,70kg。相对普通的小型插秧机,质量减轻了许多,但是仍需两人以上才能转移,不适合丘陵山区广泛的应用推广。丘陵山区地形比较复杂,在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条件下,体积小、质量轻的插秧机才具有独特优势。因此,对于丘陵山区,要打破传统思路,向顺应农业机械产品小型轻便、多功能化的方向发展 [15]。
如何破解“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状况?“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陆续发布实施,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高屋建瓴规划引领。
湖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担负起建设‘两型社会’排头兵的历史重任,就必须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守住发展和环境两条底线”的执政理念,重点整治水、大气、重金属和农村环境污染,以生态约束倒逼发展转型,以发展转型保障生态改善,走出了一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的发展新路。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后,湖南更是在建设“生态强省”的谋篇布局中打造大手笔,在“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全面贯穿绿色发展这根主线,生态文明指标比重较“十二五”进一步提高。继“十二五”编制实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之后,又联合湖北省编制完成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构建起了“五大专项行动”“十大治理工程”为核心内容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严厉法治重拳出击。
在持续多年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上,湖南进一步发力,努力使人民群众尽享“绿水青山”般优质生态环境。
构建环保责任体系。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简称“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后,湖南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被环保部向全国转发;陆续出台全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等,全面推行河长制,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到实处。
亮起生态补偿“红灯”。让保护生态的地方“受惠”。对重点生态功能县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在湘江流域试行“上游对下游超标排放或环境责任事故赔偿、下游对上游水质优于目标值补偿”双向担责。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一市两县一片”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和武陵山片区、湘江源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创新昭山生态绿心保护发展模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山水林田湖统一保护、统一治理,修复治理矿山生态,在重点生态敏感区域实施禁伐限伐,推进裸露山体复绿;对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实施生态效益补偿等。
环保执法出重拳、下狠招。以新《环保法》为“杀手锏”,铁腕治污。加强司法联动,省环保厅、公安厅、检察院、法院联合成立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建立环保工作联络室,打击环境违法更有力,对环境违法者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银行对其贷款等措施,使污染环境者对其排污行为承担高额违法成本。2016年,全省环保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0余次,共对74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8起;移送污染犯罪案件超过历年总和,达23起,立案20起,刑事拘留28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使全社会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
治污攻坚成效凸显。
市民绿色出行
围绕水更清,打好水污染治理战。2013年9月,湖南启动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并坚定不移地推进其向纵深发展、向“一湖四水”延伸。“一号重点工程”开展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以加快推进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娄底锡矿山等区域集中整治为重点,后升格为两型社会建设的头等大事,按照“一部法统领、一把手推动、一盘棋策划、一江水同治”的方针,经过3年的共同努力,湘江保护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工作合力基本凝聚、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截至2016年底,湘江流域共实施整治项目1740个,流域内淘汰关闭涉重金属污染企业1182家;干流两岸500米范围内2273户规模养殖场全部退出。一度桀骜不驯、水患频仍的洞庭湖,也进入系统化的一揽子治理计划……通过努力,湖南水质总体呈稳中向好的趋势。根据监测,2016年全省98个江河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6个,占98%;湘、资、沅、澧四水水质总体为优;洞庭湖11个省控断面,总磷年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7%。
围绕天更蓝,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战。面对“雾霾压城”“十面霾伏”的严峻形势,湖南通过一系列治理“组合拳”,打响蓝天保卫战。以长株潭三市为治理单元,以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扬尘管控4个关键点,实行综合防治、联防联治;出台《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大气污染治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市州与省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六市实现了PM2.5实时监测和数据发布,启动了城市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截至2016年,全省41台燃煤发电机组、66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3条铁矿石烧结机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或启动超低排放改造;全省1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1.2%,较2015年提高了3.2%;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浓度分别为19μg/ m3、26μg/m3,优于国家一级标准;PM10、PM2.5的年均浓度分别为76μg/m3、48μg/m3,分别较2015年下降了8.4%、9.4%。
围绕地更净,打好土壤污染整治战。完成洞庭湖区、衡阳盆地、湘江流域南部等8.75万平方公里地区调查采样,继2014年在长株潭重点区域开展170万亩重金属污染耕地的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试点区域周边43.15万亩插花丘块和湘江流域60.86万亩耕地纳入试点范围。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衡阳、湘潭、郴州等市以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为平台,2013年以来在全国率先发行67亿元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带动近200亿元投资。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农村地区“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的目标。全省探索出了“分户减量、分散处理”和“以县为主、市级补贴、镇村分担、农民自治”模式,被誉为“农村生活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2015年,湖南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唯一试点省份,分两批启动整县推进整治工作,2016年整治工作已覆盖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湖南在持续加大农村环境治理投入的同时,还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至2016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的725个国家重点生态转移支付县中,湖南纳入54个,占总数的7.41%,排全国第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570亿元,湖南安排39.1亿元,在全国排名第三。
全域美丽乡村建设的浏阳模式——古港镇松山屋场
“绿色惠民”共享更多生态福利
韶峰耸翠,塔岭披霞,村庄绕绿,石壁淌泉……作为湖南省绿色评价体系改革试点城市,韶山市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在传承红色基因的同时推动绿色发展,引领全市百姓走大道、奔小康。
这是湖南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生态协调发展的一个生动实践和绚丽缩影。放眼整个三湘四水,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乡村;无论是漫步大街小巷,还是车行高速公路……目之所及,总跳动着鲜活的绿色,所能感受到的,是一派盎然生机。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注重完善多元化生态价值转化和共享机制,真正让群众成为生态文明的主导者、建设者,共享生态文明成果。
这是湖湘“美丽指数”显著提高的5年——
伴随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迈入第三阶段改革建设的铿锵步伐,湖南绿色发展的路子越来越清晰、越走越宽广。餐厨垃圾处理的“长沙模式”、绿色出行的“株洲模式”、城乡环境同治的“攸县模式”等一批两型社会建设新模式在全国推广。湖湘大地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的带动下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新风尚。“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就消灭企业”“山水是湖南最靓的名片,生态是湖南最大的资源”的绿色发展共识日益深入人心,全省干部群众共建共享美丽湖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心灵美、行为美、环境美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已然形成。
这是“不懈造林、绿盈三湘”的5年——
湖南针对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些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四大主题”建设。
营造健康森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对无林地和疏林地实施封山育林,利用天敌防治森林病虫害;在岩溶地区铺开石漠化综合治理,打响“裸露山地”歼灭战,对矿山采空区实施复绿行动,确保国土年年增绿。2016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已达59.64%。
保护美丽湿地。湿地号称“地球之肾”,湖南高度重视湿地保护,2014、2015年共获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28处。截至2016年,全省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数达到60处,数量居全国第一。
打造绿色通道。随着立体交通网络遍及城乡,湖南着力打造绿色通道,已完成绿化达标里程逾11万公里,占全省总里程的八成以上。
建设“秀美村庄”。按照《湖南省“秀美村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已在4万多个行政村开展了“秀美村庄”建设,建成省级以上“秀美村庄”示范村128个。
一分汗水,一分收获。如今的湖湘大地,处处呈现秀美的生态画卷。罗霄山、幕阜山、南岭、雪峰山形成绿色屏障;洞庭湖湿地水草丰茂、沙鸥翔集、麋鹿安家;湘、资、沅、澧四大水系流经绿色的森林、田野,润泽城市,水质指标明显好转。
这是“绿化提质、更攀新高”的5年——
顺应百姓需求,湖南响亮提出“森林进城、园林下乡”,引导生态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森林进城”,就是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提升城市生态功能、打造一流的宜居环境。作为湖南省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的长沙,以城乡绿色一体化为载体,实施城市森林工程建设,构筑生态屏障,形成绿色通道,加快全域绿化进程,市民走300米可见绿地、500米能见公园。郴州则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与发展生态旅游相结合,构筑起了“青山环绕、蓝脉绿网、十字绿轴、多园均布”的城乡绿化新格局……截至2016年,湖南已有长沙、益阳、郴州、株洲、永州等5个城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园林下乡”,就是按照“村庄周围森林化、村内道路林荫化、村民庭院花果化、河渠公路风景化、基本农田林网化”的要求,努力提升乡村绿化档次和质量。长沙县每年拿出上亿元资金,支持村镇绿化。乡镇建有大公园,村里配套小游园。县里还设计20多种庭院绿化方案,供村民选择。比如黄兴镇的鹿芝岭村,家家房前屋后栽种珍稀苗木,连菜园子也点缀山茶花、鸡冠花,整个村庄“远看像公园、近看是花园”“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像鹿芝岭村一样,湖南涌现出上百个美丽乡村,树起了新农村、生态村的样板。
山上盖着绿被子,百姓鼓起钱袋子,城市宜居好日子。绿色惠民,湖南上下在城乡生态协调建设中共谋发展,加速奔向“绿、富、美”。
春潮滚滚,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决胜阶段。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一定能够让美丽的家园更加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一定能够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奇迹”,为合奏“生态强省”新交响、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赢得永续发展的光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