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故事就是人类的故事,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有些人可能觉得法律是枯燥的。但检察君秉持的宗旨是,无快乐不学习,无案例不刑法。今天检察君就跟大家聊聊经典电视剧里的法律故事。
法海
《白蛇传》:法海:“白素贞,一切伏天不离方寸,从今而后,你若能彻底悔悟,虚心修行,二十年后,文曲星中状元之日,就是你出塔之时,千万不可心系凡尘,擅离宝塔,否则西湖水干,雷峰塔倒,你难出世,老衲此言必须牢记,不可违逆,你好自为之,阿弥陀佛。”
法律解读:法海用金钵将白素贞困住后投入雷峰塔,系典型的以拘禁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法海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涉及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
红孩儿
《西游记》:面如傅粉三分白,唇若涂朱一表才。鬓挽青云欺靛染,眉分新月似刀裁。知战裙巧绣盘龙凤,形比哪吒更富胎。双手绰枪威凛冽,祥光护体出门来。古哏声响若春雷吼,暴眼明如掣电乖。要识此魔真姓氏,名扬千古唤红孩。《西游记》里最牛的未成年妖怪就是圣婴大王——红孩儿,在大战红孩儿一章中,红孩儿将唐僧掳走,准备吃唐僧肉,孙悟空战之不胜,去落伽山请来观音菩萨才將其收服。
法律视角:红孩儿是想杀了唐僧吃唐僧肉,且用狂风卷走唐僧,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只不过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红孩儿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此外,红孩儿被称为圣婴大王,他的年龄具体是多少我们不得而知,按照我国刑法,如果红孩儿未满14周岁,则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其年龄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由于红孩儿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不适用死刑。
涉及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二条。
曹操献刀
《三国演义》:曹操佩着宝刀,来至相府,见董卓坐于床上,吕布侍立于侧。卓曰:“孟德来何迟?”操曰:“马羸行迟耳。”卓顾谓布曰:“吾有西凉进来好马,奉先可亲去拣一骑赐与孟德。”布领令而出。操暗忖曰:“此贼合死!”即欲拔刀刺之,惧卓力大,未敢轻动。卓胖大不耐久坐,遂倒身而卧,转面向内。操又思曰:“此贼当休矣!”急掣宝刀在手,恰待要刺,不想董卓仰面看衣镜中,照见曹操在背后拔刀,急回身问曰:“孟德何为?”时吕布已牵马至阁外。操惶遽,乃持刀跪下曰:“操有宝刀一口,献上恩相。”
法律视角:曹操从王允处拿到刀后拔刀准备行刺董卓,却被董卓察觉,只能由行刺变为献刀,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而非主动放弃刺杀,故曹操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涉及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二条。
贾雨村
《红楼梦》:恶少薛蟠霸占英莲为妾,仗着霸道权势打死了事主冯渊,刚上任的贾雨村本想“蒙皇上隆恩”,“殚心竭力图报”,“不因私而废法”,但当贾雨村获知薛蟠的靠山后,为了讨好王家和贾家,便错判薛家仅赔银而不用偿命,本来一桩事实清楚的命案被贾雨村胡乱了结。
法律视角:本案中应天府的“父母官”贾雨村,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本想“按公事办”,但是其得知薛蟠的靠山是王家和贾家时,为徇私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使得重罪轻判,贾雨村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涉及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小编感悟:
文化世界是人类的精神家园,是人类过往的抽象描述,记录了人类生活的背影。这一背影不仅投射于几千年来人类灵魂内心的深处,更主要的是以文字记载的典章形式,展现于世人面前。现今人们追源溯古、回味从前的方式主要借助于史官家言、小说文献。阅读它们就是在阅读人类自己,不同的读者会有不同的阅读方式和思维角度。小编想说,法律解读是一种具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解释方式,我们可以经由法律之门,经过历史的狭长通道,进入社会的广阔空间和文化的迷人世界。阅读生活,法律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