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惠 平
聚焦管党治行强化使命担当深入推进“两个从严”要求落地生根
中国工商银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惠 平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回顾我们党96年的光辉历史,“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深融入到党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严明的纪律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夺取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血脉基因和光荣传统。党自成立之日起,除了不断坚定自己的崇高理想和信念外,就是注重以铁的纪律要求和约束党员。如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的第一个纲领,全部15条内容中涉及纪律的就有6条,由此奠定了“纪律立党”的基石。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历史上第一部党章,把党的纪律专列一章。1927年党的五大选举产生党最早的纪律监察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62年1月中央首次提出“党要管党”。改革开放后,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从严治党”,十四大把“坚持从严治党”写入党章总纲,标志着党正式将其作为管党治党的总遵循和根本原则。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是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以推进,开辟了管党治党新局面。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六中全会上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六个从严”,即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集中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管党治党方面的深刻认识和生动实践。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章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人民性,提高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四个能力”为目标;必须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坚持思想、制度和纪律三方面举措紧密结合;必须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和“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章明确赋予的。我们党从建党至今,先后17次制定、修改党章,其中涉及纪委监督责任的就有10余次。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始终按照党章这个总依据履行监督责任,为实现党在革命、建设、改革不同时期的历史使命和任务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地位作用。从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到“专责机关”,体现的是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凸显的是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中央纪委从党章规定、形势任务和中央要求出发,把党章第44条规定的纪委“三大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使纪委的职责定位更加鲜明、主责主业更加聚焦。这既为我们全面审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纪委职责打开了理论新视野、拓宽了实践新途径,也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央纪委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打虎拍蝇,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多人,全国纪检机关共立案审查116.2万件,纪律处分119.9万人,赢得了群众信任,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二是挺纪在前,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注重日常、抓早抓小,教育提醒、警钟长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三是扎紧笼子,依规依纪管党治党。制订修订“两准则四条例”1“两准则四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出台一批关键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强化问责,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得到明确和强化,中央巡视和纪检派驻实现“两个全覆盖”,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逐渐成为常态。五是深化“三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出“一个强化两个为主”,增强纪委监督独立性权威性;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正如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央纪委工作报告时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纪律检查工作所指出的,“中央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是令行禁止上的一致,而且是思想上高度自觉的一致”。这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树立起更高的标准,指明了基本方向。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不仅对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问责的经验进行了总结,也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概括起来,就是要坚定信心、再接再厉,深刻认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形势的判断上来;要保持定力,稳扎稳打,把落脚点放到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要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用好“四点重要启示”和“五条工作体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全面从严治党,“严”和“治”的标准就是党章党规党纪。党章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正所谓“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抓住了管党治党的要害,通过密集制定修订一系列党内重要法规,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顶层制度框架,“不能腐”的主干性、支撑性制度建设日益完善,为全面从严治党确立了标准、提供了尺子。其中,“两准则四条例”构成了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的纪律基本框架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正确理解和把握“两准则四条例”的核心内容及其之间的关系,以及与我行“三位一体”制度之间的关系,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很有必要。
“两准则四条例”有机统一、共同发力,都源于党章,是党章相关规定的具体化,共同维护和捍卫党章权威;都聚焦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聚焦于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聚焦于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面对不同的管理对象,针对党内存在的不同方面的问题,采取不同的“管”“治”方法,回应管党治党的不同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要综合运用,多管齐下,整体联动,充分释放制度威力,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根据中央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的理念要求,我行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过程中,注重将“两个从严”制度化,出台《员工行为守则》《员工行为禁止规定》《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正面有规范、反面有禁止、违规有处理”的三位一体制度体系,为全体干部员工尽责履职、遵纪守规筑起了“篱笆”,也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依据。我行“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和“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在立法立规目的上是一致的,党内法规为行内制度建设提供了范本和指导,行内制度是党内法规与工商银行实践结合后的具体体现。党内法规重点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行内制度重点关注和整治金融风险,特别是对信贷、理财、互联网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反洗钱等具有银行特色的业务领域做出了明确具体规定。
工商银行作为一家有1.3万个党组织,27.5万党员的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总行党委旗帜鲜明地把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来抓,始终坚持党对金融企业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从严治行相统一;坚持全覆盖与抓关键少数相统一;坚持选人用人与从严管理相统一;坚持抓惩治与抓责任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坚持查找问题与深化改革相统一;坚持纪检监察队伍固本强基与探索创新相统一,促进和保障了工商银行平稳健康发展,同步实现了改革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的“黄金十年”。
2016年5月新一届总行党委班子成立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要求,主动适应国内外监管新趋势,围绕中央巡视发现的问题,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对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出发,力求传承好、维护好我行“两个从严”的好传统和“老规矩”,自觉践行国有大行的责任与担当。一是坚持教在纪前,夯实思想教育基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解决好干部员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二是持续巩固深化,把作风建设与深化经营管理、推进体制改革相结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和促协同、重服务、讲效率的工作氛围。三是积极探索实践,用好“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关系,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凝聚监督合力,推进党内监督和业务监督有效结合,进一步整合巡视巡察、执法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等监督资源,提升监督工作效能。五是压紧靠实案防责任,把案件防控放在讲政治高度和经营底线要求,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深入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坚决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和重大风险事件,遏制案件高发态势。六是强化问责追究,既要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盯住不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又要把监督者自己摆进去,手电筒对着自己照,落实管党治行政治责任。七是规范惩戒审理,既要体现党纪行规的严肃性,发挥惩戒教育引导作用,也要注意个案的差异性,科学界定关键性尽责和一般性尽责,保护大部分人的积极性。八是延伸监督领域,由反腐这个重点领域向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纠改“四风”,营造良好风气转变,由监督“乱作为”向监督“不作为”转变。通过综合运用各项管党治党措施,改善党风行风,净化政治生态,为我行深化改革、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要忠诚于党、自觉看齐。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应当达到的忠诚标准比普通党员更高,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这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和根本。对党绝对忠诚,必须体现到对党的信仰绝对忠诚上,体现到对党组织的绝对忠诚上,体现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经常同党中央对表,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要立根固本,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党性养成,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章党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学深悟透,作为行动指南贯彻落实,作为价值标准付诸实践。
要干净自律、以上率下。纪检监察干部代表组织行使监督权,是监督别人的人。律人者必先律己,执纪者必先守纪,这也是永远在路上的考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干净,关键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要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强化权力监督制衡。各级纪委书记要领学领讲带头执行,立标杆、做示范,不断营造学规则、用规则、守规则的浓厚氛围,把执行《规则》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
要坚守使命、敢于担当。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政治品质。不担当,就是对党不忠诚。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党章赋予的职责看得比泰山还重,面对大是大非勇于发声亮剑,面对矛盾困难勇于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勇于坚决斗争,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起来。特别是在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上,一定要充分发挥纪委的职能作用,抓在平常、严在经常,不能大而化之,必须落细落小,把责任做实。要把全面从严要求与保护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更好地统一起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把握好工作失误与严重失职渎职、一般性错误与严重违纪违法的界线,坚持处理与教育并重、批评与引导兼顾,鼓励各级干部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制度范围内敢作为、敢担当。